招标
312国道宁镇界至七乡河段改扩建工程涉西气东输天然气管道及原油、成品油管道安全影响评估项目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兴宇025-8771511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31
公告正文

312国道宁镇界至七乡河段改扩建工程涉西气东输天然气管道及原油、成品油管道安全影响评估项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312国道宁镇界至七乡河段改扩建工程涉西气东输天然气管道及原油、成品油管道安全影响评估项
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0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市公路事业发
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312国道宁镇界至七乡河段改扩建工程涉西气东输天然气管道及原油、成品油管道安全影响
评估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312国道宁镇界至七乡河段改扩建工程涉西气东输天然气管道及原油、成品油管道安全影响评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国道宁镇界至七乡河段改扩建工程涉西气东输天然气管道及原油、成品油管道安全影响评估项
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业绩要求:供应商完成过天然气管道或石油管道安全影响评估项目;项目负责人资格: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天然气
管道或石油管道安全影响评估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否
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7-20 17:30到2023-07-25 17:30
获取方式: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7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请供应商添加工作人员QQ
(2993752239),通过QQ联系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手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7-31 14:30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7-31 14:30
开标地点: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309会议室(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双拜巷169号)
七、其他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委托,就312国道宁镇界至七乡河段改扩
建工程涉西气东输天然气管道及原油、成品油管道安全影响评估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
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312国道宁镇界至七乡河段改扩建工程涉西气东输天然气管道及原油、成品油管道安全影
响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5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对312国道宁镇界至七乡河段改扩建工程设计方
案、施工方案、应急预案、保护方案及现场勘察的情况进行符合性检查、分析和评估,得出评估结论,
并提出相关建议。具体如下:根据业主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对设计方案涉及天然气管道、原油、成品
油管道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校核;对施工方案进行检查,保证施工期间的管
道安全,检查施工应急预案是否全面,应急响应措施是否完备合理;针对其对管道带来的安全隐患,提
出切实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交付《312国道宁镇界至七乡河段改扩建工程涉西气东输天
然气管道及原油、成品油管道安全影响评估报告》并完成专家评审等工作。
提交成果:《312国道宁镇界至七乡河段改扩建工程涉西气东输天然气管道及原油、成品油管道安全
影响评估报告》。
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二、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3年7月31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309会议室(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双拜巷169
号)
响应文件接收人: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三、开启
时间:2023年7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309会议室(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双拜巷169号)
其他有关事项: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
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四、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财购〔2021〕34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
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双拜巷169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奥体大街69号6幢6楼
联 系 人: 刘兴宇、王辉
电 话: 025-87715119
电 子 邮 件: js86531176@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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