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建】2024年6月莆田某展示馆装饰广告合作项目公开询价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6/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2024-06-cx101
2024年6月莆田某展示馆装饰广告合作项目询价文件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盖章)】
2024年6月
目录
第一章询价公告1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
总则6询价文件6应答文件6应答7唱价7评审7采购结果确定7合同签订7采购代理服务费8纪律和监督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
第三章评审办法9
评审办法前附表9
评审标准10评审程序10
第四章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11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12
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27
第七章其他
第一章询价公告
【2024年6月莆田某展示馆装饰广告合作项目(项目编号:【2024-06-cx10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2024年6月莆田某展示馆装饰广告合作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采购的产品服务内容、技术规格或标准、规模数量、交货期或服务期限、分包(标包)情况等>:采购内容为某展示馆装饰展陈广告服务。项目预估金额为不含税70.95万元。
1.2.1服务清单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1.3交货期:合同正式签订后7天内完成项目布置,提供1个月广告展陈服务。
1.4交货地点:莆田电信指定地点。
1.5付款方式:合同签约之日起7天内完成广告展陈宣传后,验收合格且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全额发票后30日内支付。
1.6本项目【不含税最高限价为70.95万元人民币,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明确列明供应商应满足的所有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自XX年XX月XX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在最近五年内(自XX年XX月XX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在最近五年内(自XX年XX月XX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询价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或询价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询价文件获取获取时间:2024年6月 21 日09时30分至2024年6月 25 日09时30分。获取地点: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获取方式:网上下载。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现场递交或快递送达。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 25 日16时30分】,递交地点为【莆田市城厢区梅园西路77号莆田电信采购中心】,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收件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8959506296。唱价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不进行现场唱价】。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注册供应商须在购买询价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梅园西路77号
邮编: 351100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8959506296
电子邮件:18959506296@chinatelecom.cn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2024年6月20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本询价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组织询价。采购范围、分包(标包)划分情况见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
1.1.2本项目采购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询价方式、询价组织形式、资格审查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应答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询价有关的费用。
1.3保密
参与询价活动的各方应当对询价文件和应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询价文件
2.1询价文件的组成
2.1.1询价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询价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审办法
第四章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
采购人另有规定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2询价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与询价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采购人在询价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应答将被否决的提示。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所有关于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询价文件的补充部分。当询价文件、询价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应答文件
3.1应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
应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应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2应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
3.3.1应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2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最高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应答
4.1应答文件的递交
4.1.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采购人收到应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供应商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原则上不予退还,除非询价文件另有规定。
4.1.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其他情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4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可对两家供应商继续组织询价,或与一家供应商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询价。具体处理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应答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供应商可以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应答文件。供应商修改的应答文件重新提交的,应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应答有效期内撤销其应答。
本项目不进行现场唱价评审
6.1询价小组
评审由询价小组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审的过程和结果。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在询价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6.2评审原则
询价小组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应答文件进行评审。
6.3评审程序
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进行。询价小组应从商务、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具体推荐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出现多家供应商报价最低且相同时,应组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只对价格重新报价,直至报价最低供应商仅为一家。
询价小组应根据询价评审情况编制询价总结报告并由询价小组全体成员签字。采购结果确定
7.1确定成交供应商
7.1.1采购人应在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询价。
7.1.3采用公开询价方式的,采购人应在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成交供应商,公示期不少于3日。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公示期间提出。
7.2成交通知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未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签订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应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文件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纪律和监督
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应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应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10.3对询价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询价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10.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下表列举部分常用的评审因素,具体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调整>
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评审程序
2.1初步评审
2.1.1询价小组根据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初步评审标准对应答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2.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询价公告“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应答文件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询价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供应商有串通询价、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3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应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询价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2.1.4应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询价小组按照以下原则对应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1)应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2详细评审
询价小组按照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详细评审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审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递交的应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应答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询价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要时可以要求供应商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第四章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2024年6月莆田某体验馆装饰广告合作项目>合同
合同签订地:<莆田市 >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梅园西路77号中国电信莆田分公司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英力 >
乙方:<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合同签订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发布户外广告(广告)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广告名称、发布位置
1.1甲方委托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制作并发布< 提供展示馆商业布展及宣传服务 >广告。
1.2 广告设置的位置(“广告位”):< 甲方指定地点 >。
1.3 广告的使用性质:< / >。
第二条广告制作安装
2.1 甲方提供广告样片(附件一),乙方负责广告的制作、安装。
2.2 广告制作要求详见附件一。
2.3 广告安装要求:< 详见附件二 >。
2.4 其他要求:< / >。
第三条广告发布期限
3.1广告发布期限:< 1个月 >。
3.2甲方如需继续使用广告位,应当在发布期限届满前< 7 >日内向乙方提出要求;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该处广告位的优先发布使用权。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4.1于本合同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广告样片,并保证所发布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4.2组织对乙方完工后的广告进行验收,如甲方认为乙方交付的成果未达到要求的,有权通知乙方修改。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修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或者费用的增加由乙方负责。
4.3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费用。
4.4广告发布期间,甲方有权监测广告发布情况。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按期提交监测报告。
4.5广告发布期间,甲方有权根据需要更换广告画面,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4.6本合同项下广告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5.1保证于本合同签订时及履行过程中持续具有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所需的合法资质。
5.2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且广告发布前,办理完毕有关的广告位使用及广告发布审批手续。
5.3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完成对甲方所发布广告内容真实性、合法性的审验。
5.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修改广告样片;自收到甲方的广告样片后< 3 >个工作日内,应当出具同意发布或提出修改的意见;逾期仍未出具意见的,视为同意发布。
5.5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广告制作、安装要求和发布期限制作、安装广告。
5.6负责广告画面、构架及相关设施的日常维护及管理(广告维护要求见附件二),保持广告的完好、清洁和正常发布,并承担与此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费、增容及一切有关电器装置及维修费用、人工及材料费用)。
5.7乙方应当签署并履行本合同附件三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乙方应当对其参与合同履行的相关作业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就该等人员的行为向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于乙方作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改正。乙方应当向乙方作业人员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基础资料及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
5.8在广告发布期限届满且甲方未要求继续使用广告位,或者本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时,负责拆除广告设施,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未及时拆除的,应当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费用和损失,且不得向甲方主张广告发布费用或其他任何费用。
5.9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甲方提供的广告样片及其他资料。
5.10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提供一次广告监测报告。监测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广告点位、广告覆盖率、广告发布次数、广告发布实时状态等,乙方应当对监测报告及相应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5.1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交他人完成。乙方若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将部分工作交由第三方办理的,应当负责审核该第三方的资质,保证该第三方具备完成委托事项的资格和能力,并就该第三方的工作向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费用及支付
6.1本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大写人民币< >,¥< >;其中价款为大写人民币< >,¥< >,增值税款为大写人民币< >,¥< >。包括:
(1)发布费用:大写人民币< >,¥< >;其中价款为大写人民币< >,¥< >,增值税款为大写人民币< >,¥< >。
(2)制作、安装费用:大写人民币< >,¥< >;其中价款为大写人民币< >,¥< >,增值税款为大写人民币< >,¥< >。
(3)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应当支付的其他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广告设施维护、拆除等费用)及税费。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因国家税收政策导致增值税率变化的,本合同价款(不含税价)不变,增值税税款及本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相应变更。
6.2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并按照以下第(2)种方式向乙方付款:
(1)一次性支付
广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
(2)分期支付
合同签约之日起7天内完成活动广告投放宣传后,验收合格且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全额发票后30日内支付。
6.3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三十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6.4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或不能实现税款抵扣的,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乙方应当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6.3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按照第6.3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发票金额< 2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6.5本合同费用总额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 银行转账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莆田市荔城支行 >
银行地址:< / >
户名:<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
账号:< 1405010209001005776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3007573559623 >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梅园西路57弄18号 >
电话:< 0594-2295233 >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电话:< >
6.6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扣除后仍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五日内将不足部分以< 银行转账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甲方。
6.7若甲乙双方互负到期债务,且该债务均为金钱给付的,甲方有权以其到期债务抵销乙方的到期债务,抵销自甲方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
第七条保密
7.1 乙方(“接收方”)对甲方或其关联方(合称“披露方”)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传真、电话、视频、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邮递、快递、挂号信、专人递送、当面告知等方式)提供的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披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合称“保密信息”),无论其是否为披露方开发或拥有,接收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7.2未经披露方书面许可,接收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信息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接收方仅可为本合同之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信息,但同时应当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7.3接收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接收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信息。接收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十日内将载有保密信息的原件资料全部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
7.4除另有约定外,接收方未经披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经披露方书面同意对外披露,仅限于披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方式且遵循书面同意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7.5接收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信息,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并对保密信息在接收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信息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
7.6如接收方应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披露信息的,接收方应当至少于实际作出披露行为前五个工作日通知披露方,说明其拟根据上述约定披露有关的保密信息,并就披露对象和披露范围、方式等作出说明,且接收方应当采取所有措施,协助披露方采取法律上的救济或其他措施以阻止该等保密信息的披露,或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保护保密信息的秘密性。若披露方未能阻止该等保密信息的披露,则接收方仅能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必要限度内披露该等保密信息。
7.7披露方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
7.8如果接收方得知第三方获得任何保密信息,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披露方,并向披露方提供掌握的所有相关情况。
7.9对于接收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接收方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7.10如接收方违反本条约定的,接收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披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11本保密条款自保密信息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十年内持续有效。
7.12 其他< / >。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发布广告的,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期限顺延或补足发布次数外,每逾期一日或漏发一次,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费用总额的<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逾期< 1 >日仍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发布广告的或者累计漏发次数超过< 5 >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当支付上述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以及支付自甲方付款之日起至乙方退还款项之日止的利息(按照付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8.3乙方发布的广告、广告设施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重做,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的< 3 >%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乙方重做的广告或广告设施质量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当向甲方支付上述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以及支付自甲方付款之日起至乙方退还款项之日止的利息(按照付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8.4乙方如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办理完毕有关的广告位使用及/或广告发布审批手续,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费用总额的< 2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由此引发纠纷(包括行政处罚),或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5因广告画面或设施未得到及时维护、修缮,给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响或损害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6因广告设施倒塌、坠落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任何人身损害和/或财产损失,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承担赔偿责任;若由此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7广告发布期内(本合同生效前已竖立之广告媒体除外),乙方不得承接建设或设置于本合同项下广告同一地点正面、上方、下方< 20 >米范围内位置的任何广告。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以及支付自甲方付款之日起至乙方退还款项之日止的利息(按照付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8.8广告发布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位,或者擅自拆除、改建、加建、遮挡本合同项下广告的任何部分。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以及支付自甲方付款之日起至乙方退还款项之日止的利息(按照付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8.9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中止或终止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该情形导致第三方向甲方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如该情形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
(1)被行政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甲方(含甲方上级单位)纳入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
(4)如存在网络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承担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各级公安机关的涉通讯信息诈骗违法犯罪高危自然人或法人名单、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失信名单等;
(5)中标通知书/中选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或对应的合同签署后,发现乙方存在中标无效/中选无效/成交无效的情形或者存在应当被否决投标/否决参选/否决应答的情形;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导致合同履行风险或侵害甲方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情形。
8.10如乙方违约,除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承担甲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赔偿责任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
第九条不可抗力
9.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9.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9.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9.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三十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按甲方实际使用广告位时间及付费标准进行结算。
第十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0.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0.3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诉讼的其他部分。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本合同纸质文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使用电子印章的,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若甲方加盖电子印章的,以加盖甲方电子印章的本合同电子文档所载内容为准。
11.2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
11.3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当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1.4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1.5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当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11.6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等法律文件。
11.7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当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中:
11.7.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信函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不产生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
(1)与本合同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
(2)与本合同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
(3)与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
(4)与本合同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
(5)< / >。
11.7.2本合同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
(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
(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4)如采用甲方供应商门户网站在线提交的方式,信息表单正式创建提交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甲方供应商门户网站关闭或故障,双方应当立即使用书面信函形式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通知。
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11.7.3本合同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
甲方:中国电信< 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 >公司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梅园西路57弄18号 >
联系人:< 吴威辰 >
电话:< 18959506296 >
传真:< / >
邮编:< 351100 >
电子邮箱:< 18959506296@chinatelecom.cn >
乙方:<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箱:< >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11.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全部或部分权利,也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保理、质押等形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11.9双方同意,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文件一起阅读和解释:
(1)本合同正文;
(2)合同附件;
(3)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
(4)投标文件/参选文件/应答文件;
(5)其他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性文件。
上述各文件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在上述文件之间出现含糊或冲突之处,就同一事项的解释,应当以本条上述排列次序在先的文件所表述的意思为准;当同一顺序的多份文件之间发生内容冲突时,应当以文件形成时间较后的为准。对于同一类合同文件,以其最新版本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一广告清单
附件二广告制作、维护要求
附件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附件四:廉洁协议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无 >
甲方:中国电信< 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 >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乙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合同价格清单
附件二:合作伙伴诚信经营行为守则
为加强合作伙伴诚信经营管理,提高合作伙伴的诚信经营意识,促进合作伙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商业道德规范要求,诚信守法开展经营活动,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制定了《合作伙伴诚信经营行为守则》,以资合作伙伴严格遵守,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适用范围
《合作伙伴诚信经营行为守则》适用于与福建省内设立的中国电信分支机构签订合同的合同相对方(电信服务合同相对方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相对方派出的项目实施人员,合同相对方应做好项目实施人员的诚信经营教育。
二、遵循的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
合作伙伴与电信公司合作的经营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定、行业准则以及电信公司规章制度,不得实施虚假广告宣传、不正当竞争、严重扰乱招标秩序、侵犯用户个人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破坏市场秩序,不得扰乱电信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二)诚实信用原则
合作伙伴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不得实施损害电信公司利益和企业形象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等方式诽谤、诋毁电信公司,损害电信公司的企业形象、商业信誉;采用欺骗、隐瞒等不诚信的方式套取电信公司结算款,损害电信公司利益;未经电信公司授权,擅自使用电信公司的企业名称、商标或标识对外宣传,或者实施以电信公司名义对外发布不当言论等损害电信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全面履行与电信公司签订的合同原则
合作伙伴应全面履行在福建区域内与电信公司任一分公司签订的所有合同,严格按照合同关于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等双方约定的内容履行合同义务。若有任一合同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构成违约情形的,电信公司有权暂停其他合同的履行直至违约合同争议事宜解决完毕。
(四)廉洁自律原则
合作伙伴应自觉遵守廉洁从业相关规定,不得实施任何商业贿赂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电信公司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特定关系人以及其他导致电信公司工作人员遭受违规违纪处分或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
三、违反本守则的后果
合作伙伴违反本守则,中国电信福建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如下措施:
(一)根据合同约定追究合作伙伴的违约责任。
(二)对福建省内设立的中国电信分支机构与该合作伙伴的全部合作项目结算款,采取暂停支付、终止支付、按照合同金额10%-50%的比例进行扣罚等措施。
(三)解除或终止福建省内设立的中国电信分支机构与该
合作伙伴的部分或全部合作业务。
(四)将该合作伙伴列入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建立的合作伙
伴违规失信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列入集团公司建立的违规失信黑名单;情节特别严重的,列入三大运营商建立的违规失信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合作伙伴将在一至两年内被禁止参加相应等级区域的电信合作事项。
四、附则
本守则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我方已知悉本守则内容,并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本守则相关规定。
合作方名称(盖章) :
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三:廉洁协议书
廉洁协议书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乙方:
为规范甲乙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商业活动中的行为,保证招标投标及商业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商业贿赂及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廉洁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承诺
1.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1.2严格遵守中国电信集团招标投标及廉洁从业有关规定。
1.3不收受或变相收受乙方任何形式的馈赠;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钱物;不在乙方报销应由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参加乙方安排的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参加乙方宴请;不要求乙方为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1.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不收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的无偿服务。
1.5招标投标期间不单独约见乙方工作人员。
1.6不向乙方及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秘密及任何细节问题。
第二条 乙方承诺
2.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2.2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签订《廉洁协议书》。
2.3不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赠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或提供公司股权;
2.4不宴请甲方工作人员以及为其亲属报销任何私人消费的费用。
2.5不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安排旅游或娱乐活动。
2.6不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供应关系的各相关事项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2.7不得有导致甲方工作人员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有关廉洁从业等规定的行为。
第三条 监督及责任
3.1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可向甲方纪检部门举报;纪检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组织调查核实,并根据核查情况做出相应处理。甲方纪检部门举报电话:0594-2287176。
3.2甲方纪检部门有权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有权制止、纠正违反本廉洁协议的行为。
3.3如乙方违反本廉洁协议约定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按附件1《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关于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的处罚实施办法》给予处理。
3.4本廉洁协议书由甲方加盖承办部门印章、乙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附件1: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关于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的处罚实施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供应商切实履行招标法及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加强对供应商遵守中国电信福建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公司”)廉洁协议规定的管理,防范违法违规的现象发生,确保双方合作业务可持续发展,保证福建公司通信工程建设、通信网络安全及公司合法权益,在相关管理办法与规定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供应商指已经或有可能通过福建公司的采购行为(以合同方式有偿获得物资和服务的行为),为福建公司提供物资和服务等资源的企业或机构。物资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设备(含主设备、终端、备品备件等)、材料、用品(含营销用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软件(含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服务包括工程服务(含设计、施工、监理、代理、集成等)、维护服务、营销服务(含广告、宣传等)、咨询服务等。
第三条 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规定是指供应商在参与福建公司采购行为过程中,违背福建公司廉洁协议规定,发生的违规行为。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福建公司及福建辖区内的电信分公司、子公司的采购实施部门在采购、合同签订与合同履行中对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行为的处理。
廉洁协议内容及规定
第五条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第六条 供应商参与福建公司的采购活动,应按照福建公司的要求签订《廉洁协议书》。
第七条 供应商不得向福建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亲属”主要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类)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或提供公司股权。
第八条 供应商不得宴请福建公司工作人员以及为其亲属报销任何私人消费的费用。
第九条 供应商不得为福建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安排旅游或娱乐活动。
第十条 供应商不得擅自与福建公司工作人员就供应关系的各相关事项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第十一条 除以上规定外,供应商不得有导致福建公司工作人员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以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有关廉洁从业等规定的行为。
处罚实施措施
第十二条 供应商发生违反廉洁协议规定第七、八、九条,(1)所有发生事项的累计金额在2000元及2000元以下的,给予书面警告或停止该供应商一年时间在福建公司范围内的参与及实施资格;(2)所有发生事项累计金额超过2000元,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根据情节轻重停止该供应商一到两年时间在福建公司范围内或涉案地市的参与及实施资格;(3)所发生的事项累积超过5000元的,根据情节轻重停止该供应商两到三年时间在福建公司范围内或涉案地市的参与及实施资格。供应商出现第十四条情况的按照第十四条处理。
第十三条 供应商发生违反第五、六、十、十一条,视情节轻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该供应商书面警告,致使工作人员被党纪、政纪处分的停止该供应商一年时间在涉事地市分公司(含专业分公司)的参与及实施资格。
第十四条 供应商违反国家法律,视情节轻重,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2人(含二人)以下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停止该供应商在福建公司涉案地市三年参与及实施的资格;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3-5人(含5人)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停止该供应商在福建公司涉案地市6年参与及实施的资格;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5人以上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停止该供应商在福建公司全省范围内10年以上参与及实施资格。
第十五条 违规供应商所涉及的项目处于采购阶段的,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违规供应商所涉及的项目处于已确定为中标供应商但合同尚未履行阶段的,终止签约。违规供应商所涉及的项目处于合同履行阶段,终止合同履行,并解除合同,未履行部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规定两次及以上,在原有处罚基础上,以违规累积次数为倍数处罚该供应商在福建公司范围内的参与及实施资格。
第十七条 违反廉政规定的供应商属于特大型供应商(与福建公司合作范围广及金额巨大存在长远战略性合作),无法取消供应商参与、实施资格的,可选择经济处罚方式处理;(1)违反第七、八、九条的,按照发生事项累计总金额的100倍收取违约金。(2)违反第五、六、十、十一条的,根据情节轻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收取5-10万元违约金,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被党纪、政纪处分的收取60-80万元违约金。(3)供应商违反国家法律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涉案金额的30倍收取违约金。
处罚实施流程
第十八条 中国电信福建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供应商违规违纪往来被发现或被投诉、举报的,由属地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或省公司相关部门按按检控类线索报省公司纪委办公室,省公司纪委办公室进行纪律审查,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给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涉及职务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属地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报省公司纪委办公室后通报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根据通报情节和本办法对违约供应商提出处罚方案,经采购决策机构决策后对违约供应商发出处罚违约通知书并对公司有关单位、部门发出处理执行通知书。
第十九条 省公司采购决策机构是研究对供应商处罚的决策组织,省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是本办法的实施和监督部门。
第二十条 违规供应商采用更名方法逃避处罚的,只要原供应商法人代表人或原股东人数三分之一存在的新公司被视为原违规的供应商。违规供应商法人代表人或股东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的其他公司在福建公司范围内有参与及实施业务的,视同为违规供应商。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福建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负责解释,纪委办公室、采购实施部门、合同履行部门共同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
1.应答文件封面
2.目录
3.应答函
4.资格审查资料
5.廉洁承诺书
6.报价表
7. 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8.技术规范点书偏离表
9.相关附件
10.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如有)
1、应答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
2、目录
目录
一、应答函
二、资格审查资料
1.
2.
3.
……
三、廉洁承诺书
四、报价表
五、商务偏离表应答
六、技术规范点对点应答
(1)报价人对合同/技术条款应答只能使用“满足”、“满足并优于”和“不满足”,其他应答将视为不满足。若报价人对全部条款的应答为全部满足,请在合同/技术条款偏离表中写明“全部无偏离”,且不应再附加任何说明,否则视为“不满足”。应答“满足并优于”、“不满足”的条款,应在合同/技术条款偏离表中逐条填写,并解释说明优于或不满足的具体程度。
(2)技术条款偏离表后附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
(3)报价文件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均须清晰可读,明确要求的内容不得遮盖、隐藏,否则视为未提供
七、相关附件
八、其他文件
3、应答函
应 答 函
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 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应答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我方的应答文件包含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应答文件组成中规定的全部内容。我方承诺在询价文件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应答文件。我方在参与询价过程中根据询价小组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询价相关的所有信息。我方遵从本项目应答有效期180天。如确定我方成交: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我方承诺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询价公告“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中国电信供应商注册。/无/具体的其他说明或要求】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XX年XX月XX日
4、资格审查资料
1.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明(附表1)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如有)(附表2)
4.代理商须提供合格的原厂商授权函(如有)(附表3)
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承诺函(附表4)
附表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XX公司<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附表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XX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系 【XX公司<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XX <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XX项目<询价项目名称>】【XX分包<分包名称>】【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应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委托期限至少覆盖报价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180天)>。。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上级领导:(姓名)
联系方式(手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附表3. 制造商授权函(如有)
制造商授权函
致:【XX公司<采购人名称>】:
(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制造商,主要制造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 (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代理商地址)的(代理商名称)作为我方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应答活动:
(1)代表我方在【中国】办理贵方 (项目名称)货物应答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提供符合询价文件中所规定的货物(),按照成交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3)我方兹授予 (代理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 (代理商名称)或其正式委托代理人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XX】年【XX】月【XX】日签署本文件, (代理商名称)于【XX】年【XX】月【XX】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代理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制造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本项目联系人职务和部门: 本项目联系人职务和部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附表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承诺函
承 诺 函
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本人为(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我司郑重承诺:本次填报的全部数据、内容真实有效,并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形: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询价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处于违反国家、企业廉政规定被询价人终止合作的期限内。
(11)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2)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此次提供资料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意接受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承担一切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5.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我公司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询价,为保证询价活动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不以他人名义参与询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应答或订立攻守同盟;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询价;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询价小组成员行贿,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包括(潜在)供应商的数量与名称、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其他供应商的应答文件、询价情况及成交推荐意见等。不私下接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询价小组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询价活动;不在办公场所、唱价评审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询价的过程和结果;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投诉与诬陷;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不以低于成本应答;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采购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应答、宣布成交无效等。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6.其他承诺及说明
项目交付使用时限承诺函
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我司郑重承诺:
承诺在合同正式签订后_日内完成项目实施,并提供完整的服务能力。未按时完成,逾期扣款1000元人民币/天。若提供虚假承诺,询价方有权解除合同,本企业愿意接受依据询价文件规定、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承担一切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7.报价表
报价表
说明:
1. 报价可精确到2位小数。本次采购为服务类采购,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率为3%(若国家有税率优惠政策按优惠政策执行)。
2.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70.95】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应答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3. 付款方式:合同签约之日起7天内完成活动广告投放宣传后,验收合格且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全额发票后30日内支付。
4. 供应商应答应是基于满足询价文件商务、技术要求所做出的应答。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8.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项目名称:询价编号:分包:
注
1.若报价人对商务规范书条款全部无偏离,请于上述总表内“报价文件偏离情况”一列中填写“全部无偏离”。
参选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编制要求:正本应提供本文件原件。
9.技术规范书偏离表
技术规范书偏离表
项目名称: 询价编号:
注:
1.参选人应当逐条对照询价文件技术条款,就询价文件对技术条款存在的偏差与例外逐条做出说明;如询价文件对技术条款无任何偏差,报价人只需在本偏离表中填写“全部无偏离”即可。
2.本表格后也可附技术条款点对点应答(其中“点”为最小单元点)。若本表应答与技术条款点对点应答不一致,以点对点应答为准。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10.附: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
技术规范书偏离表与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不一致的,以点对点应答为准。
第七章其他
<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项目,本章节须列明《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规则》正文及附录的全部内容,具体可参照招标文件模板>
序号 | 类别 | 数量 | 单位 | 规格参数 |
1 | 迪豹鞋业有限公司展示馆装饰广告服务 | 1 | 项 | 波浪板底板8*0.3*2;招牌底板(铝塑板)25*0.3*1;筒灯(招牌底部)*27;有边发光字(不锈钢)1.05*1.05莆猫来了logo;有边发光字(不锈钢)0.58*0.48莆猫来了官方旗舰店;有边发光字(不锈钢)0.85*0.7莆猫来了logo;有边发光字(不锈钢)0.2*0.01logo;有边发光字(不锈钢)0.18*0.01电话logo;有边发光字(不锈钢)0.17*0.01电话号码;有边发光字(不锈钢)0.48*0.4中国鞋都欢迎您;有边发光字(不锈钢)0.23*0.01中国鞋都;有边发光字(不锈钢)0.36*0.01欢迎你;有边发光字(不锈钢)0.54*0.01 0594莆猫来了logo;有边发光字(不锈钢)0.34*0.01莆猫来了官方旗舰店;有边发光字(不锈钢)0.4*0.01 0594logo;有边发光字(不锈钢)0.38*0.01one;有边发光字(不锈钢)0.39*0.01 shoes;有边发光字(不锈钢)0.18*0.01 电话logo;有边发光字(不锈钢)0.2*0.01 电话号码;迷你字0.27*0.01莆猫来了;雪弗板雕刻字(AD板)0.12*0.01 零伍玖肆;雪弗板雕刻字(AD板)vote;雪弗板雕刻字(AD板)0.08*0.01莆猫甄选;雪弗板雕刻字(AD板)0.15*0.01莆猫甄选;雪弗板雕刻字(AD板)0.11*0.01 0594;雪弗板雕刻字(AD板)0.16*0.01莆猫来了;有边发光字(不锈钢)0.65*0.01 vote;有边发光字(不锈钢)0.65*1.1 0594莆猫来了;迷你字 0.39*0.01 0594logo;迷你字0.27*0.01中国鞋都欢迎你;背光字0.62*3莆猫甄选;迷你字0.8*0.01 莆猫logo;迷你字0.58*0.01收银台logo;背光字1*3中国鞋都设计师联盟;招牌四周装饰条(内发光)背景铁网柜 四周发光;招牌四周装饰条(内发光)吊顶装饰灯;软膜灯箱(卡布灯箱)6*2;软膜灯箱(卡布灯箱)0.2*2;软膜灯箱(卡布灯箱)0.8*2;柔性LED单色灯条造型(霓虹软灯条);收银台4.05;铁网钢架4*1.65;包柱5,。16*0.55;包柱2.55*0.3;包柱3.2*0.9;包柱2.2*0.9;背景墙9.1*3.1;背景墙8.15*1;收银台3.3;LED软灯条0.72;烤漆(金属类)8.82*1;LED软灯条6.74;烤漆(金属类)8*1.5;15厘夹板6.2*0.87;喷漆(木器类)6.2*0.87;喷漆(木器类)4.96*0.87;喷漆(木器类)6.2*0.3;10mm玻璃6.2*0.3;LED软灯条6.74;10mm玻璃3.3*0.95;UV超透贴2.15*2.66;UV超透贴3.5*0.84;UV超透贴1.1*0.84;UV超透贴1.68*0.78;实木(防腐木) 松木/杉木6.2*1;实木(防腐木) 松木/杉木5*1;实木(防腐木) 松木/杉木6.2*2;侧门LED屏3*2;大理石台面4*0.6;UV带胶墙纸5*2;不锈钢立体字1*2;黑胡桃木纹饰面贴皮3*2;红色文化砖10*5;地面磁砖铺装70*2;吊顶刷漆70*2;黑胡桃木纹饰面贴皮10*2;右侧门头铝板冲孔10*2;不锈钢冲孔工艺10*1;灯光控制系统*1;桌子*15;椅子*18;展厅布展服务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项目概况 | (1)采购人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2)采购人联系方式:吴先生;联系电话:18959506296 (3)询价方式:√□公开询价,□邀请询价 (4)询价组织形式:√□自行组织,□委托代理机构组织 (5)资格审查:□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
2.1.1 | 询价文件的组成 | 应答文件,包括: 1.应答文件封面; 2.应答函(详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 3.廉洁承诺书(详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式); 4.报价表(详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 5.企业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壹份(加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自拟)。 |
2.1.3 | 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 | 询价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 |
3.1 | 应答文件组成和编制要求 | 一、应答文件的编制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报价代表人签字。 二、应答文件需提供纸质壹份,且外包装密封完整。 |
3.2 | 应答有效期和报价具体要求 | (1)应答有效期为【180】天。从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应答有效期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将被否决。 (2)报价具体要求 【不含税最高限价为70.95万元人民币,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
4.1.1 |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 (1)递交方式:【纸质现场递交或快递送达】 (2)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5】日【15】点【30】分 (3)递交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梅园西路77号】 注:如采取邮寄方式,请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寄达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梅园西路77号,接收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8959506296,因邮寄导致参选文件逾期送达等一切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
4.1.3 | 不予接收应答文件的其他情形 | 【应答文件外包装未完整密封】 |
4.1.4 | 应答供应商少于三家的处理原则 | 递交参选文件的报价人少于三家时或无报价人递交参选文件,重新询价 |
5.1 | 唱价时间和地点 | 本项目不进行唱价 |
6.3 | 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 | 1.本次询价报价成交方按经评审的最低报价确定。 2.以“供应商报价”的“不含税价”最低者入选,即在全部满足邀请书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供应商报价”的“不含税价”最低的报价人作为入选供应商。相等的情况下,以技术指标、性能、配置高者推荐,技术指标(性能、配置)相等者,以服务优者推荐。 |
【9】 | 【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 | 【无】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无】 |
条款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 | 初步评审标准 | 形式评审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 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 |||
…… | ||||
资格评审 | 资格条件 | |||
不得存在的情形 | ||||
…… | ||||
响应性评审 | 实质性响应(可细分罗列) | 响应第一章第1.2内容 | ||
…… | …… |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评审内容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价格 | 价格评审依据 | 1.本次询价报价成交方按经评审的最低报价确定。 2.以“供应商报价”的“不含税价”小计值最低者入选,即在全部满足邀请书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供应商报价”的“不含税价”小计值最低的报价人作为入选供应商。相等的情况下,以技术指标、性能、配置高者推荐,技术指标(性能、配置)相等者,以服务优者推荐。 | ||
…… | ||||
供应商不良行为 |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用 | 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的本次报价执行限制采购的处理措施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规则及处理结果上浮评审价格的比例;供应商存在多例相关处理结果的,累计上浮评审价格。 同一分包(标包)或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产品品类涉及相关限制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标包)或招标项目均应适用相关的限制采购处理措施。 <项目存在特殊情况,须对“限制采购”的规则进行调整的,应事先在采购方案签报中详细说明调整情况,按照内控管理规定审批通过后方可调整。根据《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定》,暂缓施行不良行为管理的单位,可自行删除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涉及的内容。> |
序号 | 类别 | 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元) | 增值税率(%) | 不含税单价税额(元) | 不含税总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1 | C店招底板 | 50 | 平方米 | |||||
2 | 了帮我熬了 | 3000 | 厘米 | |||||
3 | E店招品牌灯箱 | 20 | 米 | |||||
4 | F店招灯箱 | 40 | 平方米 | |||||
5 | J泛店招定制产品 | 200 | 平方米 | |||||
6 | K泛店招维保物料 | 200 | 米 | |||||
7 | L ISP物料 | 40 | 平方米 | |||||
8 | 清单外物料 | 1200 | 平方米 | |||||
9 | 布展服务 | 1 | 项 | |||||
合计 |
序号 | 类别 | 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元) | 增值税率(%) | 不含税单价税额(元) | 不含税总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1 | C店招底板 | 50 | 平方米 | |||||
2 | 了帮我熬了 | 3000 | 厘米 | |||||
3 | E店招品牌灯箱 | 20 | 米 | |||||
4 | F店招灯箱 | 40 | 平方米 | |||||
5 | J泛店招定制产品 | 200 | 平方米 | |||||
6 | K泛店招维保物料 | 200 | 米 | |||||
7 | L ISP物料 | 40 | 平方米 | |||||
8 | 清单外物料 | 1200 | 平方米 | |||||
9 | 布展服务 | 1 | 项 |
序号 | 询价文件条目号 | 询价文件的合同条款 | 报价文件偏离情况 | 说明 |
序号 | 询价文件条目号 | 询价文件的技术条款 | 报价文件偏离情况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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