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60281202409240101 招标编号: 赣建乐招字[2024]第17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乐平市市属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工程项目 | 乐平市临港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乐平市临港镇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乐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关于乐平市临港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乐发改农地字〔2022〕13 号 | |||||
建筑面积 | 10667.0 平方米 | 层次 | 1 层 | 结构 | 框架 | |
项目总投资 | 10804.0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9759.71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财政和自筹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包括集镇及16个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弱电下地2200米;供水设施提标改造扩容20000立方米、新增管网2200米;集镇白改黑40000平方米;新建农贸市场4000平方米;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后续现场配合服务】、采购、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及交付,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乐平市临港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
二标段 |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含)以上(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技术负责人 | 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机械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资料员、标准员、劳务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管理员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该项仅要求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 |||||
其他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具备市政工程设计资质。 市政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③市政专业(道路与公共交通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管理机构及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由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担任。(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含)以上(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的;(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4)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5)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机械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资料员、标准员、劳务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管理员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该项仅要求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注1:根据2019年7月26日赣建招【2019】10号文《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使用电子证照(书)相关事宜的通知》,投标人可提交有电子印章和二维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等电子证照(书)的数据电文复印件参与投标。注2:工程总承包单位和项目总负责人在设计、施工活动中有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按照法律法规对设计、施工单位及其项目总负责人相同违法违规行为的规定追究责任。(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同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标段的投标活动。 3、信誉要求:本工程不接受受到本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中明确限制了投标人投标资格期限(在限制投标人投标期限内)且属于限制投标区域的企业参加投标。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6、施工单位: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评审依据: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包括人员备案,截图数量不限且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设计单位:外埠来赣设计单位还应根据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和《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完成省外企业进赣登记(评审依据: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包括人员备案,截图数量不限且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备注: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否则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要能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512-58188507。 2、根据赣建字[2020]1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电子投标文件采用CA锁网络上传加密,开标时亦采用该CA锁解密(说明:投标人需将所有投标文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上传,本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3、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原则: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一即为中标人(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人:乐平市市属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13367987736 5、招标代理机构:江西诚景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于秀涛,联系电话:17379862225 6、监管机构:乐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联系电话:0798-6832776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10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03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14日 | |||||
获取方式 |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jxsggzy.cn/dzjy/memberLogi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14日 | |||||
获取地址 |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jxsggzy.cn/dzjy/memberLogin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 |||||
联系人 | 于秀涛 | 联系电话 | 17379862225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4年10月12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4年10月12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2024年10月12日
|
注: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2、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栏目中的”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栏目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予以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