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勤班车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次)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 项目名称:通勤班车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2024-VRLZLY-F3002
- 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内容主要为固定路线班车和临时用车,固定路线班车最高限价90万元,服务要求详见表(一);临时用车主要是应急保障单次用车需求(100公里或8小时以内),服务要求详见表(二)。
供应商需承担我部所租用车辆的年检、税、燃油、保险、维修保养等各项费用,做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此次服务采购合同签订采取“1+1+1”模式,即服务满意度测评通过后,甲方可逐年签订合同,总有效期3年。若甲方需求发生重大变化,甲方提前告知乙方后,双方中止合同或不再续签合同。
(一)★每年固定路线班车服务要求一览表(此项需要在价格文件中报价)
序号 |
行驶区域 |
单程距离 |
发车时间 |
拟租车型 |
1 |
北京市 |
30公里 |
早06:10 晚18:00 |
19座(含)以上车型1台 |
2 |
北京市 |
40公里 |
早06:00 晚18:00 |
19座(含)以上车型1台 |
3 |
北京市 |
40公里 |
早06:10 晚18:00 |
30座(含)以上车型1台 |
4 |
北京市 |
20公里 |
早06:30 晚18:00 |
19座(含)以上车型1台 |
备注 |
以上距离、时间为预估数据,实际运行中进行微调 |
(二)★临时用车服务要求一览表(此项需要作出承诺)
车辆类型 |
单次最高限价(元) |
19座(含)以上车型 |
900 |
(三)服务时间、地点
1.时间:合同签订后下月一日开始提供班车服务,服务期限1年,合同意向3年,服务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
2.地点:北京市。
-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5月8日(工作日期间),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具体地址电话联系。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谈判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免费发售。
- 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 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5月14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报价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具体地址电话联系。
(四)报价方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 谈判时间、地点
- 谈判时间:2024年5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谈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具体地址电话联系。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宋先生
办公电话: 010-55466037、010-55466031
移动电话: 15351015279、15351015626
传真: 010-5546604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干事
办公电话: 010-55466023
移动电话: 15351017721
采购机构:北京某部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