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平利县广佛镇中心小学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平利县广佛镇中心小学智能录播教室设备采购及装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平利县广佛镇中心小学智能录播教室设备采购及装修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AKXSCGPL2018075
三、采购人名称:平利县广佛镇中心小学
地 址:平利县广佛镇
联系方式:0915-8771224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利县水晶郦城10号楼2单元201室
联系电话:15509151115 1824085677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平利县广佛镇中心小学智能录播教室设备采购及装修。
2、项目用途:用于广佛镇中心小学智能录播教室设备采购及装修。
3、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4、采购预算:37.43万元。
六、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上1项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7日
(每天8:00时-12:00时,15:00时-18:00时止);
2、发售地点:平利县水晶郦城10号楼2单元201室;
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25日8:30时前;
2、磋商时间:2018年7月25日8:30时;
3、磋商地点:平利县正华商务酒店一楼会议室。
九、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