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zc20190558
预算金额37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新权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张建伟13936726456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物业服务合同

项 目 编 号:DZC20190558

计 划 编 号:ZCB20190497

甲 方:大庆市第二福利院

乙 方:大庆市恒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鉴证方: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甲、乙双方根据DZC20190558大庆市大庆市第二福利院物业服务采购D项目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双方同意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预备会纪要、招标响应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的质询澄清单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大庆市第二福利院

地 址: 大庆市高新区生态科技区1号路东侧

负责人: 赵新权

电 话: 13349599558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大庆市恒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龙南北方市场底层商服公寓楼2号公寓701

负责人: 张建伟

电 话: 13936726456

第二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地方现行的标准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各级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大庆市让胡路区物业服务相关事宜,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三条 本合同条款、质询澄清单、甲方根据本合同制定的检查管理制度,均为该本合同组成部分。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文件排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第四条 乙方应保护甲方在享有该服务或其他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权利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注;以下项目明细与中标通知书明细表相符(如有不符以中标通知书明细表为准) 单位:元

货物内容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品牌 履约期限
大庆市第二福利院2019年物业管理采购 大庆市第二福利院拟在2019年度对所承担的物业项目进行招标,该物业项目包括室内外环境保洁、绿化维护、水电维修,电梯维护及安保服务,其物业项目的具体内容为以下各个方面:
一、物业项目包括:
1、安全保卫。需配专职保安人员6人(其中1名班长,5名组员)。工作范围:保安人员每班2人,24小时值班、每1小时巡逻打点一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定岗制度,对来访参观人员、车辆出入,进行验证登记,维持日常的运行秩序,收发管理各类报纸、函件、邮件、快递物品等。负责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 提供服务时,物业经理需持证上岗, 同时提供企业2016年以来(含2016年)连续一年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2、水电维护。需配专业的水暖工2人、电工2人,水暖,电专业维修工人均需具备专业资质证书。工作范围:水、电的维护及运行设备的管理。水电维护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尤其要对各类普通、变频、污水水泵、热泵供水系统、消防设施及设备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检查和维护;对门禁系统、照明系统(含庭院灯、节日彩灯等)、弱电系统(报警、监视等)、隐蔽工程线路系统、升降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出现故障立即排除。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自来水管线、供热管线线路等正常运转,出现故障立即排除,维修时出现房屋结构的破损需立即恢复。
3、绿化养护。需配专业的绿化工人1人,工作范围:院内的绿化植被的日常养护管理,绿化成活率达99%;室内绿色植物的日常维护管理,植被成活率98%。绿化养护工作含剪枝、灌水、除草、松土、新树种植、枯树移除、施肥、喷药、病虫害防治等,积极配合业主单位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接待任务的场景布置等。
4、卫生保洁。需配专业保洁工人10人,工作范围:室外保洁面积35000平方米(含停车场、室外道路、广场、草坪、宣传栏、垃圾桶、路灯、草坪灯、室内外上下管道、标识等设施等),室内保洁面积25000平方米(含老人房间176间、办公区域、餐厅区域、老人活动场所区域、公共区域、厕所、垃圾桶等)。整体建筑窗户玻璃(含墙体玻璃幕)面积4410平方米,须每年清洗1次;当日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冬季清理积雪(小雪及时清理、中雪及大雪当日上午清理完毕)。
5、垃圾清运。每天将垃圾站定时清运一遍(含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
6、化粪池,马葫芦,下水道清理。化粪池、马葫芦和水池每年至少全面清理一次,下水道每年全面清理4次(每季度一次),日常即堵即通。
7、电梯维护。电梯8部,共计22层。必须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法人单位维护。
二、具体要求:
1、物业工作人员要遵守业主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保安员着制式服装)、佩戴胸卡。服装等相关费用由物业单位承担。
2、保洁工作每天清扫公共场所一次,用拖把拖抹一次。要求无烟头、果皮、纸屑、广告纸、蜘蛛网、积尘、污迹等。窗户玻璃每月清洁一次,做到窗户玻璃上无污迹、水珠、无明显灰尘。公共场所要求路面无泥沙,无明显垃圾,无积水,无污迹。庭院树带及草坪内无杂草,无枯枝落叶,无垃圾和杂物。老人房间需每天清洁,要求无异味,天花板、墙角、灯具、家具等无灰尘和蜘蛛网,目视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黄渍,保持窗明地净。整体环境卫生清洁率达99%。保证排水管、下水管等室内外沟渠保持畅通,化粪池、窨井和水池无超量淤积。保洁人员打扫卫生的用具及消耗用品由物业单位承担,
3、物业单位提供物业服务时,所需各种经费(水、电维修时需更换的管件由业主单位承担)由物业单位承担。此外,单位因工作需要人手时,物业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配合。
4、各类日常维护。各类临时小修、急修:办公桌椅、门锁、窗帘、下水管道疏通、下水井盖及道路排污口盖更换、装潢破损的维修,随叫随到,及时处理。由此产生的经费由物业单位承担。
5、其他费用。物业单位需承接业主单位现有的保洁人员、保安人员、水电维修工人、园林绿化工人。并为其提供工资,缴纳保险(工资和保险至少保持原用人单位执行的标准)。
6、物业工作人员的保障服务由物业单位负责。
7、物业单位服务过程中。需对业主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执行,如没能在限期内完成,业主单位有权拒付当季度费用。
8、物业费用的结款方式为按季度支付。
9、其他:建立立完备的物管相关资料及设备维修保养资料;协调各方面社会关系:应与派出所、街道居委会、供水、供电、电信、市政沟通,以便出现情况可与相关部门配合尽快解决。
三、物业工作的保证措施:
1、实行检查考核制度。双方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每月检查考核2次,检查评定不合格的,服务单位有权扣除当月物业费用的5%-10%。
2、物业工作人员要求:a,物业公司按合同人数将人员配备齐全。b,工作人员上工时要按时打卡上工,无故迟到30分钟作为旷工处理,旷工按人工费合同价格及人天数扣除物业费。C,要熟悉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对待老人及家属,力争服务周到、讲文明、讲礼貌。D,由于养老行业的特殊性,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现场就餐。物业工作人员的就餐费每人每月300元,由物业公司支付。
3、物业单位在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如损坏公共财物要按价赔偿。出现的相应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物业单位自行承担。
4、物业单位的人员和车辆在工作时发生的一切意外(含人身伤亡及交通事故等),由物业单位自行负责。
5、如因物业单位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不尽责导致的各类责任事故(含安全事故),由物业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6、如物业单位未能履行上述服务需求,业主单位有权终止物业单位的服务。
1 370000.00 370000.00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验收时间:2020年7月16日前服务验收完毕。
合计 叁拾柒万元整(370000.00元)

第二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五条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庆市第二福利院物业服务采购D (以下简称:本项目)

项目编号:DZC20190558

坐落位置:大庆市高新区生态科技区1号路东侧

第三章 物业服务事项

第六条 总体服务事项

大庆市第二福利院拟在2019年度对所承担的物业项目进行招标,该物业项目包括室内外环境保洁、绿化维护、水电维修,电梯维护及安保服务,其物业项目的具体内容为以下各个方面:

一、物业项目包括:

1、安全保卫。需配专职保安人员6人(其中1名班长,5名组员)。工作范围:保安人员每班2人,24小时值班、每1小时巡逻打点一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定岗制度,对来访参观人员、车辆出入,进行验证登记,维持日常的运行秩序,收发管理各类报纸、函件、邮件、快递物品等。负责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 提供服务时,物业经理需持证上岗, 同时提供企业2016年以来(含2016年)连续一年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2、水电维护。需配专业的水暖工2人、电工2人,水暖,电专业维修工人均需具备专业资质证书。工作范围:水、电的维护及运行设备的管理。水电维护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尤其要对各类普通、变频、污水水泵、热泵供水系统、消防设施及设备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检查和维护;对门禁系统、照明系统(含庭院灯、节日彩灯等)、弱电系统(报警、监视等)、隐蔽工程线路系统、升降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出现故障立即排除。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自来水管线、供热管线线路等正常运转,出现故障立即排除,维修时出现房屋结构的破损需立即恢复。

3、绿化养护。需配专业的绿化工人1人,工作范围:院内的绿化植被的日常养护管理,绿化成活率达99%;室内绿色植物的日常维护管理,植被成活率98%。绿化养护工作含剪枝、灌水、除草、松土、新树种植、枯树移除、施肥、喷药、病虫害防治等,积极配合业主单位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接待任务的场景布置等。

4、卫生保洁。需配专业保洁工人10人,工作范围:室外保洁面积35000平方米(含停车场、室外道路、广场、草坪、宣传栏、垃圾桶、路灯、草坪灯、室内外上下管道、标识等设施等),室内保洁面积25000平方米(含老人房间176间、办公区域、餐厅区域、老人活动场所区域、公共区域、厕所、垃圾桶等)。整体建筑窗户玻璃(含墙体玻璃幕)面积4410平方米,须每年清洗1次;当日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冬季清理积雪(小雪及时清理、中雪及大雪当日上午清理完毕)。

5、垃圾清运。每天将垃圾站定时清运一遍(含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

6、化粪池,马葫芦,下水道清理。化粪池、马葫芦和水池每年至少全面清理一次,下水道每年全面清理4次(每季度一次),日常即堵即通。

7、电梯维护。电梯8部,共计22层。必须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法人单位维护。

二、具体要求:

1、物业工作人员要遵守业主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保安员着制式服装)、佩戴胸卡。服装等相关费用由物业单位承担。

2、保洁工作每天清扫公共场所一次,用拖把拖抹一次。要求无烟头、果皮、纸屑、广告纸、蜘蛛网、积尘、污迹等。窗户玻璃每月清洁一次,做到窗户玻璃上无污迹、水珠、无明显灰尘。公共场所要求路面无泥沙,无明显垃圾,无积水,无污迹。庭院树带及草坪内无杂草,无枯枝落叶,无垃圾和杂物。老人房间需每天清洁,要求无异味,天花板、墙角、灯具、家具等无灰尘和蜘蛛网,目视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黄渍,保持窗明地净。整体环境卫生清洁率达99%。保证排水管、下水管等室内外沟渠保持畅通,化粪池、窨井和水池无超量淤积。保洁人员打扫卫生的用具及消耗用品由物业单位承担,

3、物业单位提供物业服务时,所需各种经费(水、电维修时需更换的管件由业主单位承担)由物业单位承担。此外,单位因工作需要人手时,物业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配合。

4、各类日常维护。各类临时小修、急修:办公桌椅、门锁、窗帘、下水管道疏通、下水井盖及道路排污口盖更换、装潢破损的维修,随叫随到,及时处理。由此产生的经费由物业单位承担。

5、其他费用。物业单位需承接业主单位现有的保洁人员、保安人员、水电维修工人、园林绿化工人。并为其提供工资,缴纳保险(工资和保险至少保持原用人单位执行的标准)。

6、物业工作人员的保障服务由物业单位负责。

7、物业单位服务过程中。需对业主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执行,如没能在限期内完成,业主单位有权拒付当季度费用。

8、物业费用的结款方式为按季度支付。

9、其他:建立立完备的物管相关资料及设备维修保养资料;协调各方面社会关系:应与派出所、街道居委会、供水、供电、电信、市政沟通,以便出现情况可与相关部门配合尽快解决。

三、物业工作的保证措施:

1、实行检查考核制度。双方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每月检查考核2次,检查评定不合格的,服务单位有权扣除当月物业费用的5%-10%。

2、物业工作人员要求:a,物业公司按合同人数将人员配备齐全。b,工作人员上工时要按时打卡上工,无故迟到30分钟作为旷工处理,旷工按人工费合同价格及人天数扣除物业费。C,要熟悉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对待老人及家属,力争服务周到、讲文明、讲礼貌。D,由于养老行业的特殊性,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现场就餐。物业工作人员的就餐费每人每月300元,由物业公司支付。

3、物业单位在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如损坏公共财物要按价赔偿。出现的相应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物业单位自行承担。

4、物业单位的人员和车辆在工作时发生的一切意外(含人身伤亡及交通事故等),由物业单位自行负责。

5、如因物业单位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不尽责导致的各类责任事故(含安全事故),由物业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6、如物业单位未能履行上述服务需求,业主单位有权终止物业单位的服务。

第四章 物业服务目标

第七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以下目标:

1.本项目接管一年内,全面导入并融合ISO9001:2008国际质量管理体系,完成ISO9001:2008国际质量体系贯标工作并纳入体系运行。

第八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 保洁管理指标:保洁达标率99%。

2.绿化成活率达99%,植被成活率98%。

3.各项服务指标:

(1)有效投诉率≤2起、投诉处理率100%(客户确认投诉并由公司总部确认的有效投诉)

(2)客户满意率99%、回访率100%;

(3)管理人员专业岗位合格率100%;

(4)保密工作严守率100%。

4.安保管理指标:安保达标率99%。

第五章 服务期限

第九条 服务期限 一年(2020年7月16日前服务验收完毕)。

第六章 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第十条 中标金额,一年(2020年7月16日前服务验收完毕),总计为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大写):(¥ :370000.0元);

第十一条 上述费用包括成本费、利税、人员工资、管理费、人员各种保险、维修维护费、物业服务所用材料费以及其他全部费用。

第十二条 付款方式:

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付款时需依据采购申报单、中标通知书、验收结算书、设备验收单、发票复印件、采购合同、固定资产验收单等采购资料结算)。服务费按季度结算,每季度验收合格后无质量及服务问题支付合同价款的25%。

第七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审定物业管理部门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的权利。

2.有检查物业部门按照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管理工作及实施制度管理的权力。

3.因物业部门未尽职责,给院方造成损失,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实,院方有权索赔的权利。

4.院方职工遵守各种物业管理制度,共同保持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维护共同利益的义务。

第十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有对院方进行统一物业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2.对经双方共同审定的《物业服务方案》,有按照相关要求执行的义务。

3.在履行合同约定过程中,对院方提出的合理整改意见,有认真按时整改的义务。

4.服务期满合同终止后,物业部门有如数将物业资料档案交给院方的义务。

5.对院方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6.经双方协商,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在物业管理全面开展后,院方向物业部门无偿提供具备使用条件物业服务管理用房的义务。

第八章 违约金及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履约保证

成交方应按合同总价提交5%的履约保证金,可在谈判保证金的基础上多退少补。由成交方提交给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1、合同履约保证金必须由成交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或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履约保函”样式出具,不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履约保函”样式出具的履约保函,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在鉴证合同时应将履约保函原件带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并提供履约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不予鉴证。

3、成交方的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服务期满后无产品质量及服务问题,经采购单位确认且我中心财务收到符合退款要求的全套资料后两周内无息退还。

4、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方式退还。

5、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商务文件格式或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办事指南http://ggzyjyzx.daqing.gov.cn/szzs.htm

第九章 验收

第十六条

(1)同一项目同一供应商累计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

(2)同一项目同一供应商累计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由采购单位组织初步验收后,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专家组根据项目特点进行现场抽查验收或全面验收,并确认验收结果。

(3)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需要经权威机构检测的项目,由采购单位委托权威机构检测,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依据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及采购单位报送的其他验收资料确认验收结果。

(4)如采购单位或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对方有违约情况,可通过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监督管理科(电话:0459-6981694)反映。

(5) 县区政府采购项目由县区自行组织验收。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条 甲方对本合同各项服务内容及标准具体要求,与乙方另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之附件、补充协议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第三十二条 不可抗力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可协商延期或终止合同。 2.不可抗力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第三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争议出现后,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鉴证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 合同执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核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十六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定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甲方:大庆市第二福利院
地址:大庆市五湖新区生态科技区1号路东侧
法定代表人:李长怀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4323554
传真:
邮政编码: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9-07-15


乙方:大庆市恒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龙南北方市场底层商服公寓楼2号公寓701
法定代表人: 张建伟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13936726456
传真:
邮政编码:163000
开户银行:大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让胡路支行
账号:510290122000028841
签订日期:2019-07-10


户名: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23050166930000000031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459-6981694
签订日期:2019-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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