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绍兴市镜湖新区2024-2025年度限额以下土地评估中介服务项目预选承包商库遴选发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4/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胡丽琴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强1386753244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绍兴市镜湖新区2024-2025年度限额以下土地评估
中介服务项目预选承包商库遴选发包公告
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绍兴市镜湖新区2024-2025年度限额以下土地评估中介服务项目预选承包商库遴选发包,发包申请已经发包管理机构核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现公开发布发包公告。有关内容如下:
一、发包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绍兴市镜湖新区2024-2025年度限额以下土地评估中介服务项目预选承包商库遴选发包,工程地点:绍兴市镜湖新区。
2、发包方式: 公开发包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不采用书面形式) 。
3、发包估算价:/
4、资金来源:自筹。
5、服务要求: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完成备案,取得电子备案号并提供《土地估价报告》与《土地估价技术报告》。优质服务且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发包文件所有条款要求。 
6、服务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7、服务内容:为镜湖新区开发办下属国有公司提供2024-2025年度单项评估费100万以下的土地评估服务。
二、竞包要求
1、竞包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竞包人具有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并在有效期内);
3、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4、除满足上述要求外,竞包人还须满足(需提供承诺书):
(1)近三年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后具有按规定不能参与竞包的;
(2)近三年内企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没有行贿等犯罪记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资格预审资料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资格预审资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QQ邮箱(734201849@qq.com)并注明联系方式,资料如下(承诺书格式自拟):
(1)竞包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备注联系方式);
(2)获取者身份证;
(3)竞包人备案证书;
(4)近三年内未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的承诺书;
(5)近三年内企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没有行贿等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6)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书;
(7)竞包保证金缴纳凭证。
注:资格预审资料要求字迹、图片(证件、截图)清晰,请各竞包单位再三确认资料无误后再发给发包人审核。如超出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再递交资料的,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如出现同一家竞包单位重复递交的,以提交资料的时间领先者为准。
6、资格预审时间:2024年 04 月  17 日至2024年 04 月 22 日(每天上午8:30 至 17:00 ),经发包人资格预审合格后的潜在竞包人方可领取发包文件进行竞包,发包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竞包单位邮箱。
三、其他有关内容
1、竞包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元整,采用转帐或电汇等形式;收款人: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33001653535050010682,开户行:建行绍兴分行营业部。注:竞包保证金需由竞包单位基本账户汇出,在发包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2、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
3、评审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分),竞包人或实质性响应竞包文件的竞包人为4家及以上时入围3家;(若竞包人少于4家则重新发包)。根据总得分高低依次排名,出现并列名次时,由发包人当场抽签产生入围候选人。
4、工程款支付:①具体项目实施时不支付预付款,在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完成备案,取得电子备案号并提供《土地估价报告》与《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后,每半年结算一次;②地块经抽签后因甲方原因在年度内未能出具评估报告的,按服务费用的50%结算;
5、发包联系人:胡丽琴,联系电话:0575-88718153;
发包代理联系人:高强 ,联系电话:13867532448;
四、质疑和投诉:
1、竞包人认为发包文件、发包过程和评审、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质疑,发包人应当在3天内作出答复。
2、竞包人对发包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发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竞包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或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4、投诉质疑受理部门: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5、联系人:单剑峰;联系电话:0575-88014732。
五、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发包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发包文件为准。
发   包  人: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发包代理机构: 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 0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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