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形象展示平台“形象塔城”机场展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4
金额
12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hcgzb-20241010013
预算金额125万元
招标联系人-18099315585
招标代理机构塔城市亿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小庆1869011117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1
公告正文

新疆形象展示平台“形象塔城”机场展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10月30日 18: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形象展示平台“形象塔城”机场展示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塔城市委员会办公室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4年10月30日 18: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06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12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庆
项目联系电话18690111171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塔城市委员会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团结街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099315585
代理机构名称塔城市亿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塔城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690111171

    项目概况                                                    

    新疆形象展示平台“形象塔城”机场展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CGZB-20241010013 

    项目名称:新疆形象展示平台“形象塔城”机场展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50000  

    最高限价(元):12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形象展示平台“形象塔城”机场展示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5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本项目实际采购单位为中国共产党塔城市委员会宣传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标项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
CA 加 密 设 备 , 供 应 商 可 通 过 新 疆 数 字 证 书 认 证 中 心 官 网
(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进行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 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64 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二十群:35547618、二十一群:44303812,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塔城市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团结街6号

联系方式:18099315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塔城市亿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塔城市

联系方式:186901111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庆

电 话:18690111171











附件信息:

  • 磋商文件-新疆形象展示平台“形象塔城”机场 展示项目.pdf

    590.4K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