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街小巷整治提升一期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小街小巷整治提升一期工程已由平山县行政审批局以平行审投[2023]29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2212-130131-89-01-212111)项目业主为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冀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项目建设范围和内容:
建设地点:平山县城区县标北街(冶河东路至柏坡东路段)、健康街(冶河西路至柏坡西路段)、钢城路 (柏盛庄园至敬业钢铁路)、滨河公园园路。
建设内容:路面及两侧便道改造 46775.4 平方米、改造提升沿街建筑物外立面 29930平方米、广告牌匾整治 3514.2 平方米、绿化提升8000 平方米及其它配套工程。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2.3 项目实施周期: 包括设计期、工程准备期、工程施工期、竣工交付阶段及缺陷责任 期等阶段。
2.4 监理服务期限: 施工图设计期阶段、 施工准备阶段至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 业),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财务报告首页及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资 不抵债情况;
3.4 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 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阻碍投标、 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 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 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 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 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 为; (4) 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 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 组织或参 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 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 (7) 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 投标人之间约定 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 他投标人的行为; (10) 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 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 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 文件的行为; (12) 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 为; (13) 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 评标专家 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 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 其他 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涉黑涉恶还包含以下7 个方面:
(一)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 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 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 投标人 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 投标人以 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 投标人 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 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 党政机关、行业协(学) 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影响干预招标投 标活动。
异议提出方式: “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提
出,联系人:杨洁,电话: 0311-80679495。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2023 年 8月14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8 月 18 日 23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 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E 招冀成” , http://www.hebeibidding.com)进行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 清及变更。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在 E 招冀成电子招 投标交易平台在线获取。
4.3 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需要使用企业 CA,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 影响本次投标。
特别提醒:1、各投标单位报名前, 须分别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E 招冀 成”进行注册, 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 两个平台均需报名, 缺一不可,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 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 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 需进行单位 CA 数字证书办理。 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 影响本次投标; 3、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 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4、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400-789-8055/8058 ;5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110.249.147.67/G2/;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ebeibidding.com。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在线投递电子投标文件, 远程开标解密。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 年 9 月 6 日 09 时 00 分(北 京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登录“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使用企业 CA 数字证书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 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 上传成功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时间。
5.2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 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和“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 而造成损失的,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 石家庄市平山县轻工路1号
联 系 人: 盖佳恒
电 话: 0311-82935296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冀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265号汇景国际3-1-909
联 系 人: 杨洁
电 话: 0311-80679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