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市税务局本地涉税咨询中心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lzsw2023-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市税务局
招标联系人王浩1351999611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潘永华1339499663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0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市税务局本地涉税咨询中心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B座163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LZSW2023-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市税务局本地涉税咨询中心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该项目涵盖内容:
1.纳税缴费咨询服务热线接听、远程帮办、问送优回访、指挥中心等多项涉税业务。
2.电子税务局和相关涉税软件的服务,提高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
3.信息系统维护、网络维护(内外网)、计算机软硬件维护、视频设备调试安装、后台运维处理等工作。
4.配备管理人员,确保涉税咨询中心工作正常高效运转。实现税费咨询、系统操作、网络审批等业务的高度整合与集中统一,极大提升税费咨询和网络申报缴纳税费的效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 ,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或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 (2)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4)社保机构或税务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5)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开业不满一年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起到公告发布之日止)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其他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复印件),提供的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6)2021年财务审计报表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投标人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的供应商;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址: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均须提供查询结果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加盖企业公章)。(8)投标人廉洁承诺书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6日 至 2023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B座1633室
方式:现场报名或微信报名(微信号13394996638),提供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B座163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市税务局
地址:伊宁市胜利路171号
联系方式:王浩13519996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B座1633室
联系方式:潘永华 13394996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浩
电 话: 13519996111
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市税务局本地涉税咨询中心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B座163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LZSW2023-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市税务局本地涉税咨询中心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该项目涵盖内容:
1.纳税缴费咨询服务热线接听、远程帮办、问送优回访、指挥中心等多项涉税业务。
2.电子税务局和相关涉税软件的服务,提高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
3.信息系统维护、网络维护(内外网)、计算机软硬件维护、视频设备调试安装、后台运维处理等工作。
4.配备管理人员,确保涉税咨询中心工作正常高效运转。实现税费咨询、系统操作、网络审批等业务的高度整合与集中统一,极大提升税费咨询和网络申报缴纳税费的效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 ,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或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 (2)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4)社保机构或税务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5)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开业不满一年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起到公告发布之日止)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其他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复印件),提供的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6)2021年财务审计报表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投标人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的供应商;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址: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均须提供查询结果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加盖企业公章)。(8)投标人廉洁承诺书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6日 至 2023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B座1633室
方式:现场报名或微信报名(微信号13394996638),提供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B座163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市税务局
地址:伊宁市胜利路171号
联系方式:王浩13519996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B座1633室
联系方式:潘永华 13394996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浩
电 话: 1351999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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