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泉州市丰泽区南埔山片区(棚户区)安置房项目室外配套及景观工程(重新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7/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371.85万元
招标联系人小吴1380592785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许0595-2279566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_______________: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市丰泽区南埔山片区(棚户区)安置房项目室外配套及景观工程(重新招标)已由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泉州市丰泽区南埔山片区(棚户区)安置房项目室外配套及景观初步设计及概算(代可研)的批复》(泉丰发改审【2021】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丰泽丰泉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泉州市丰泽丰泉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南埔山片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在南埔山片区(棚户区)安置房项目用地范围内进行室外配套及景观绿化建,工程总造价为23718550元,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绿化景观、给排水、园林铺装、景观照明、电气、道路等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为:23718550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为:23718550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3718550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1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备注: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文)、《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公用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适用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24日09时00分2021年06月28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2021年7月15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47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采用现金形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②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可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 》泉建筑[2019]54号)规定执行),但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 30 万元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补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 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号、泉发改〔2020〕79号、泉建筑〔2020〕26号以及泉建筑〔2020〕68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两个帐号任选一):开户银行(一):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52710152200001448 开户银行(二):泉州银行鲤城支行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000008140501012。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07月1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丰泽丰泉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西段G5幢70号店铺及二层写字楼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电话:13805927856
传真:/
联系人:小吴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14378218@qq.com
电话:0595-22795666
传真:/
联系人: 小许、小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南段丰泽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595-2257562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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