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宏润鸿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永泰县市容环境中心嵩口镇月洲村湿垃圾资源化处理设备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0/05/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hrhj2020035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润鸿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女士0591-86292163
标书截止时间2020/05/28
投标截止时间2020/05/29
公告正文

  福建宏润鸿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永泰县市容环境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嵩口镇月洲村湿垃圾资源化处理设备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嵩口镇月洲村湿垃圾资源化处理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FJHRHJ202003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1-862921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永泰县市容环境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永泰县富裕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主任0591-248322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宏润鸿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女士0591-8629216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八一七中路217号福商楼五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要求

最高单价

(元)

最高限价

(元)

投标保证金

(元)

1

1-1

嵩口镇月洲村湿垃圾资源化处理设备采购目

1批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300000

300000

3000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安装调试成功后一次性付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被邀请的投标单位必须按本邀请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原件备查:(1)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报价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必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3.报价人在投标时须提供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承诺函。4.报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①本企业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报价人单位近六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报价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为准,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在评标时将对报价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人,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6.一个报价人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报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7.报价人不得与本次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8.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报价人的委托参加投标。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报价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报价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20年05月25日 08:30 至 2020年05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福州市八一七中路217号福商楼五层福建宏润鸿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20年05月29日 09:3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福建宏润鸿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八一七中路217号福商楼五层)评标厅

四、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9日 09:3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20年05月25日 08:30 至 2020年05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福州市八一七中路217号福商楼五层福建宏润鸿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询价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10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5月29日 09:30 至 2020年05月29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福建宏润鸿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八一七中路217号福商楼五层)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仅接受受邀请供应商报名,邀请名单如下:

■  福建沃土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福建华贤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福建闽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部分的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

  1. 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其报价部分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但必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此次若有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注:投标人在报价时必须对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单独在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统计表中填写,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附在报价部分(电子证明资料应上传在对应评分模块)且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不给予价格扣除。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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