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采购实验室废液回收服务的公告(重)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耀耀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4年第99号
根据我单位业务工作需要,拟采购实验室废液回收服务,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发布采购公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项目名称
采购实验室废液回收服务(重)
二、经费预算、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实验室废液预估量:每年约700公斤
(二)结算方式:按实际产生量回收
(三)回收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资料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二)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提交材料要求
(一)公司简介;
(二)供应商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附件2);
(四)信用声明函及信用查询记录(详见附件3);
(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详见附件4);
(六)服务响应方案(格式自拟);
(七)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服务报价表:(详见附件5);
(九)服务承诺(如服务响应时间、紧急情况处理预案以及保障措施等)。
★以上材料按提交材料要求打印目录,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张并按目录顺序热熔装订成册(一式六份,一正五副)并将投标文件扫描成PDF版本电子版文件(U盘),装于密封的档案袋中(密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公司和投标人联系信息等)。请于公告规定时间内递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我单位将按有关规定择期组织论证,根据服务商投标报价、服务响应方案、业绩及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分后确定服务商。
五、信息公布时间及接收材料时间、地址
信息公布及接收材料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8月1日(正常上班时间接收材料)。
六、接收材料地址
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55号1号楼505办公室
联系人:张耀耀     联系电话:0771-5679538
七、监督电话:单位纪检监察室:0771-5679992
附件1.采购需求资料表(理化科废液回收).xls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
附件3.信用声明函1.doc
附件4.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doc
附件5.服务报价表.docx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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