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航新疆分公司不正常行李配送服务公开竞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许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2
公告正文



南航新疆分公司不正常行李配送服务公开竞价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不正常行李配送服务进行公开竞价采购。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不正常行李配送服务
1.2 项目编号:CZ2022012703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采购内容

配送范围

最高单价限价(含税)
人民币


1

南航及其代理航司不正常行李运送服务

乌鲁木齐机场航站楼T1\T2\T3跨楼配送

30元/单


服务期2年

2

50(含)公里以内

100元/单

3

50--100(含)公里

200元/单

4

100--200(含)公里

300元/单

5

200公里以上

2.2元/公里/单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以上报价费用指行李配送服务所包含的全部费用,包含油费、过路费、车辆维修费、保险费、搬运、装卸、人工等。
3、以上配送范围以乌鲁木齐机场或疆内其他南航航班覆盖机场为起点,旅客指定目的地为终点(遵循就近安排配送原则)。配送距离以百度地图显示距离为准(以上距离不够1公里四舍五入取整数)。
4、每单是指行李配送单的数量,每单1-2件,超过2件每件行李加10元(跨楼配送不加费用)。
5、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根据采购方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将旅客行李从机场运送至采购方或者乘客指定地点。

乌鲁木齐机场及疆内其他机场周边(详细根据采购需求及供应商响应的配送范围)。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 年。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3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
2.4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6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买、递交、开启报价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竞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7 供应商能够自行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18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4221830,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5、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迎宾路1341号
邮编:830016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许先生,0991-3802574EMAIL:xuyaohong@csair.com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乌鲁木齐迎宾路1341号南航新疆分公司运行指挥部404室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991-3802574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南航新疆分公司企划财务部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南航新疆分公司办公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991-3801857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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