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乐清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运营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3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0/12/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9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4549

二、项目名称: 乐清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运营经费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390000 乐清金点知识产权顾问有限公司 乐清市城东街道旭阳路旭阳大厦17F-D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 / / / / / /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 / / / / / /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乐清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运营经费 乐清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运营经费 乐清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日常运营 乐清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日常运营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0日 完成平台日常运营工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建宏、朱力、仇伟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 址:伯乐东路557号3楼

传 真:0577-62522178

项目联系人(询问):超级机构管理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2521018

质疑联系人:超级机构管理员

质疑联系方式:0577-62521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乐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乐清市伯乐东路501号

传 真:/

联系人 :张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7571331




附件信息:

  • 关于乐清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资金的请示.pdf

    95.3 KB

  • 政府采购 预算执行确认书 临[2020]2511号.pdf

    318.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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