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RF-2024-3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辅警制服及单警装备一批
项目序列号:ZFCG20241119003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六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的第二项资格文件,第四条资格材料,2、特殊资格
(2)供应商所投所有产品生产厂家必须是公安部入围《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4)版》的合格企业,且需提供入围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4)版》生产厂家证明及该生产企业对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小微企业可以不在该目录)。
(2)供应商所投服装类产品生产制造商必须是:公安部入围《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4)版》的合格企业(小微企业可以不在该目录),其中冬执勤服、春秋执勤服、夏单裤、冬战训服需提供入围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4)版》生产厂家证明及该生产企业对该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单警装备须入围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在2023年新型单警装备、背负式催泪驱散器等警械设备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一)中入围生产厂家证明及该生产企业对该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
2
第一章采购公告的第7条,供应商资格要求(3)特殊资格要求
2、供应商所投所有产品生产厂家必须是公安部入围《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4)版》的合格企业,且需提供入围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4)版》生产厂家证明及该生产企业对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小微企业可以不在该目录)。
2、供应商所投服装类产品生产制造商必须是:公安部入围《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4)版》的合格企业(小微企业可以不在该目录),其中冬执勤服、春秋执勤服、夏单裤、冬战训服需提供入围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4)版》生产厂家证明及该生产企业对该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单警装备须入围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在2023年新型单警装备、背负式催泪驱散器等警械设备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一)中入围生产厂家证明及该生产企业对该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
3
第三章开标与评标的第1条开标
供应商单独提供以下有效身份验证资料进行现场验证:第七点特殊资格2:供应商所投所有产品生产厂家必须是公安部入围《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4)版》的合格企业,且需提供入围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4)版》生产厂家证明及该生产企业对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小微企业可以不在该目录)。
供应商单独提供以下有效身份验证资料进行现场验证:第七点特殊资格2:供应商所投服装类产品生产制造商必须是:公安部入围《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4)版》的合格企业(小微企业可以不在该目录),其中冬执勤服、春秋执勤服、夏单裤、冬战训服需提供入围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4)版》生产厂家证明及该生产企业对该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单警装备须入围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在2023年新型单警装备、背负式催泪驱散器等警械设备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一)中入围生产厂家证明及该生产企业对该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
4
第六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
无
新增“信用记录承诺书”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泉市公安局
地 址:福泉市
联系方式:18085474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容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都匀市临江雅苑18栋3单元4楼10号
联系方式:135954416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绛晖、郑诗梦、李冬
电 话:13595441629
附件信息:
更正公告.pdf
158.5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