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1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马工13913009214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广德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澍1995290506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8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江北新区)南京市第一中学江北新区分校胡桥路校区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6 15:4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编号: AJB220011-04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市第一中学江北新区分校胡桥路校区已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关于南京市第一中学江北新区分校胡桥路校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新区管经投资字[2021]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第一中学江北新区分校,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40322.07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40322.07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40322.07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40322.07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南京广德置业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位于江北新区顶山街道,东至通宇林景兰园,西至石公路,南至 外庄路,北至七瑶路
        2.1.2 工程规模: 新建10轨30班,总建筑面积 46930.58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799.76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2130.82 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 46930.58平方米。包含教学楼、行政楼、食堂、风雨操场、游泳馆及其它配套附属设施的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消防、暖通、室内精装修、车库停车位划线及标识标牌、行车道柱子分色线挡车器,广角镜、幕墙、景观绿化、基坑支护、室外综合管网等内容。
        2.1.3 合同估算价: 310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73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5月22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6月2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5月20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新建10轨30班,总建筑面积 46930.58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799.76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2130.82 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 46930.58平方米。包含教学楼、行政楼、食堂、风雨操场、游泳馆及其它配套附属设施的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消防、暖通、室内精装修、车库停车位划线及标识标牌、行车道柱子分色线挡车器,广角镜、幕墙、景观绿化、基坑支护、室外综合管网等内容。 (1)设计内容包含且不限于:①施工图设计及所有的专业设计、专项设计,所有深化设计、优化设计(如有)及相关配套服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②人防、消防审查办理;③施工图设计(含专业专项设计、专项方案)的审查、报审(含相关专家费等);④其他施工前和过程中相关手续办理⑤后期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办理。 ⑥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及后续配套服务(各阶段设计协调管理服务、招标配合、前期手续办理、施工阶段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⑦设计阶段BIM应用(详见专用条款1.14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⑧组织专项设计方案专家论证承担相关费用。 (2)工程施工内容包含且不限于: a、桩基(含试桩)、基坑支护及降排水、土建、人防(含标识标牌)、钢结构、水电安装、弱电及智能化系统(仅预埋)、通风空调、临时工程(含水电)、场地平整、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装饰装修、消防、基础教学器具及体育器材、其他教学配套设施、运动场及道路、大门、看台及升旗台等、综合管网(含雨水回收系统)、园林绿化、景观亮化、围墙、门卫等室外工程、电梯等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同时包含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预算、项目施工及协调、手续的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完成项目移交、质量保修期内保修。 b、按实结算工作:土石方工程(基坑、桩基的土石方挖运,室外工程的所有回填(不包括室外管道、园林小品基础等土方)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财政资金项目初步设计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B)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20年3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宿舍楼、仓储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20年3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宿舍楼、仓储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20年3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宿舍楼、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且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2)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员担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3)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财政资金
                        招标人未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不能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20年3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宿舍楼、仓储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20年3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宿舍楼、仓储除外)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20年3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宿舍楼、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成员有效营业执照)
4.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3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1)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4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需要签字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4.6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4.7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4.8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4.9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评标阶段,将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10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4.11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4.12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1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4.14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89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商务标:2分
        4.2 评分细则: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管理方案: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的重点难点:1、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2、对海绵城市相关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扣分值有1分 (自动计算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9分)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8%;Q1、K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扣分值有1分 (自动计算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9分)
            3.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或教授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得0.3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如具有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设计师证书(包含省级设计大师、国家级设计大师、院士)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2)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得0.2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3)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得0.2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得0.2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5)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得0.2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6)专职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得0.2分;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①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同一人不得多专业重复计分。 ②上述人员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不得分。(满分2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5-08 09:3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广德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顶山街道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号楼19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马工 联      系     人:张澍
        电       话:13913009214 电              话:19952905060
        传       真: 传              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951c5a44-c287-4eb5-858f-54040207cae9&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802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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