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衡阳国际物流港配套道路(一期)施工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8/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先生1520070128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衡阳国际物流港配套道路(一期)施工招标

答疑澄清变更公告

一、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衡阳国际物流港配套道路(一期)施工招标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第41页、42页投标报价评审,两种报价方式都列出来了,到底是按第一种还是第二种?

答:根据最高投标限价,及湘建监督〔2021〕107号规定的范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本项目适用于第二种。

问题2: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20〕208号)中“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在参与投标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和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配备情况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中应注明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证号。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将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信息录入‘湖南省工程项目动态监管平台’;”以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信箱》关于“招标评标办法及成本评审办法有关问题咨询”的第10条回复“使用湘建监督〔2021〕107号招标,招标时不再对技术负责人个人作出要求,投标文件无需明确到人,评标标时不对技术负责人进行评审”。请针对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湘建监督〔2021〕107号最新的解答取消本项目有关于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要求!

答:以湘建建〔2020〕208号文《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湘建监督〔2021〕107号规定的范本招标文件为准。

问题3:在本项目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PDF版本和电子标清单HNZBJ中,单位工程“滨江路-景观绿化工程”和“次干路二-景观绿化工程”均设置了“大叶女贞胸径16cm、复羽叶栾树 胸径16cm”两项重点评审材料,但在对应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清单特征描述中,并未找到此两种材料对应的清单,请问投标单位该如何处理?若在软件中不对应这两项重点评审材料,将无法生成电子投标文件HNTBJ。

答:为不影响评标,可编辑最低量(如:0.01)与该条重点评审材料进行对应即可。

问题4:在本项目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PDF版本和电子标清单HNZBJ中,单位工程“滨江路-机械土石方工程”第6项清单、“次干路二-机械土石方工程”第8项清单中,回填土方清单控制单价为75.09元/m3,此两项并非重点评审清单,请问投标报价时此两项是否按重点评审清单模式,有最低投标报价标准,还是不高于控制单价75.09元/m3即可?

答:75.09元/m³是重点评审清单中回填碎石土的控制单价,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不得高于此单价,回填土方不是重点评审清单中的控制单价,投标单位自主报价即可。

问题5:潜在投标人奖项中承建单位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别按照计分规则分值的1/2计取。是否包含所有奖项?例如:二星绿色建筑标识、国家级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项目?

答:根据湘建监督〔2021〕107号规定的范本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注释,包含所有奖项。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时间缴纳时间由2022年8月30日9:00延期至2022年9月5日9:00。

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请以此公告为准,其他不变。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32103。

招 标 人:衡阳陆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城投老办公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07340995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芙蓉路46号通信大厦B座第四层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15200701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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