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焦化厂焦炉炉框炉柱更换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设备管理部就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焦化厂焦炉炉框炉柱更换项目在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招标采购 ,现邀请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合格供应商进行投标。
一、项目内容
项目标号:SBGLB-ZB-2305-30671
项目标名: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焦化厂焦炉炉框炉柱更换项目
交货地点和时间:按实际订单地址发货
物资名称及数量:请点击左下角物资明细表查看。
标的编码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
炉柱更换 | 根 | 8 | ||
炉框更换 | 套 | 17 | ||
机焦侧磨板更换 | 件 | 10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焦化厂
焦炉炉框炉柱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郑重声明:
1、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招评标工作。某些单位或个人打着各级领导的旗号允诺帮助投标人中标并索要相关费用的,均为骗局,投标人切勿轻信,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单位不得出借资质或允许自然人挂靠投标,招标人发现上述违法事项线索,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调查,投标单位对调查结论予以认可,自动放弃申辩的权利。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单位投标资格、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办理履约担保的,承担履约担保金额或合同额1-10%的违约金。
致潜在投标人:
为确保该项目完成后能稳定运行。现将本工程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备投标条件的潜在投标方投标:
一、项目建设人
单位名称: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二、招标人
单位名称: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三、项目说明
1.招标名称:焦化厂炉柱炉框更换项目
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更换部分炉框、炉柱、更换炉框两侧密封石棉绳,钩头螺栓割除及热紧,机焦侧磨板更换等。
3.工期: 完成本招标工程全部工作内容的绝对工期为 30 日,其中每个炉柱需在15个小时之内完成更换,按春季和秋季两次实施,实际施工时间根据甲方生产计划实施。开工日期由焦化厂发出的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算起,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4.资金来源:自筹。
5.施工地点:莱芜分公司焦化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核方式,投标人不符合以下条件的,资格审查将被否决,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标。(投标人需按要求将相关资料原件扫上传至招标系统)
本项目投标单位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在国内注册的公司,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否决项)
2.施工资质: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否决项)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否决项)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否决项)
5. 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出具13%的商业增值税发票能力),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在不含税价格基础上执行新税率,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业绩要求:(否决项)
近五年(2019年~2023年)内,提供焦炉炉框炉柱工程施工业绩(合同含税金额3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提供该项业绩合同相关的竣工验收证明或该项目开具的发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完整原件扫描件,如不能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招标人不予认可。以上资料,报名的同时上传至招标系统(符合要求的业绩原件请尽量提供多份)。
7.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不得挂靠、借用资质投标,经查证核实后,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不得转包。
8.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9.本次招标无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人须知
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在公告期内登陆:http://eps.laigang.com/,注册用户成功报名后,要求投标人在电子招标平台上传企业相关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等扫描件。
六、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以系统公告时间为准。
资格预审时间:以系统公告时间为准。
资格预审地点: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招标中心。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招标中心(济南市钢城区友谊路26号)。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以系统公告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放弃投标。
九、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在公告期内登陆:http://eps.laigang.com,注册用户成功后,须修改初始密码,重新登录后报名。(注册时仅填写或上传带红星的必填项,完成注册即可;注册成功后,点击申请参加,待完成资格预审通过后,进入下一轮标书交费、技术标书下载、详细投标等工作,按本公告要求交费即可)。
本招标项目标书费100元人民币(请在资格预审通过后交纳标书费)。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到招标人账户(详见“十一、招标人账户信息”),并在银行汇款或转账备注栏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非基本账户交款的,同时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确认,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交纳标书费后,招标人第二个工作日确认后,投标人可直接用注册的账户和密码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费只开具收据不退还,收据应在一个月内领取,不提供邮寄服务。
十、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无投标保证金。
十一、招标人账户信息
招标人账户名: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莱芜市钢城区支行
账号:1617011029248031672
交款联系人:陈先生
投标人汇款后,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投标项目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传真至招标中心0531-76923170。招标中心据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投标人过后到莱芜分公司财务部(莱钢财务部)经费管理科开具收款收据。缴费日次月起的每月5-25号办理相关结算业务,其他时间不予办理。(地址:莱钢集团办公楼1104房间。)
十二、招标文件澄清或答疑
(一)在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统一组织标前答疑、现场踏勘、技术交流,有权就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文件以附件的形式,在招标人招标平台内予以发布。
(二)投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答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文件给予统一答复。澄清要求文件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及投标项目,不按要求注明信息的,招标人有权作未收到澄清要求文件处理。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3日答复,答复不说明问题来源。
(三)请潜在投标人每日登陆
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电子交易平台(http://eps.laigang.com)用注册的用户名查找是否有招标澄清或补充文件及现场澄清通知等信息,招标人不再单独通知,怠于登陆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保人承担。
十三、关于标书费收据业务和投标保证金退还业务说明
请各投标单位参照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电子交易平台重要公告“关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及标书费收据业务的说明”办理相关业务。
十四、招标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联系地址:莱钢办公楼。
招标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0531-77920088
招标平台联系人:宋先生 0531-76923171
授 权 委 托 书
我 是 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负责 项目公开招标的投标事宜,为本工程的委托代理人,其所签署的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授权人(签名或公章):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人须登录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投标和开标活动,务必在开标前完成注册并获得投标资格,中标情况将在本网公示。
四、网上投标方法:具体步骤请参照本网站首页“使用帮助”。
五、招标文件发售
售 价:100人民币/份,标书售后不退。
联 系 人:
网上发售:投标人成功购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模板。
开户名称: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钢城支行
帐 号:1617011029248031672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3-05-11 09:00,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05-16 09: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电子招标平台成功递交所有电子投标文件。
七、开标地点: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招标中心
八、有意者可与刘辉联系,业务联系电话:电话:0531-77920088 邮箱:
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招标中心
2023-05-06 18:56
附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