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周宁县公安局泗桥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金额
42.2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jhndcg【2024】11号-1
预算金额42.25万元
招标公司周宁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0593-576806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先生0593-289299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周宁县公安局泗桥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院岗路6号华建新村13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HNDCG【2024】11号-1
项目名称:周宁县公安局泗桥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2.2517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2517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合同包预算
询价保证金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1-1
周宁县公安局泗桥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1项
422517
4225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询价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包括CCC、节能、信息安全等),供应商需提供该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或书面承诺函(承诺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并在中标后提供相关证明文件)。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投标无效:(1)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加采 购活动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监狱企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9日 至 2024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院岗路6号华建新村13幢
方式:供应商报名的将《领取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或发邮件1722934377@qq.com至我公司。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文件售后不退,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院岗路6号华建新村13幢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院岗路6号华建新村13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周宁县公安局     
地址:周宁县狮城镇三源大道66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3-5768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院岗路6号华建新村13幢            
联系方式:彭先生、0593-2892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  0593-289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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