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自助售货机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3-JQ20-F1025)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医院自助售货机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Q20-F1025
三、项目概况:
医院新门诊楼已正式投入使用,为提升医院生活保障管理水平和保障质量,结合医院实际,现拟开展面向病员和陪护人员开放的自动售货机服务项目,以满足基本需要。拟需要投放自助售货机服务36台(包括但不限于饮料贩卖机、食品贩卖机、自助咖啡机、自助充电宝、自助打印复印一体机等),投放数量按照采购单位实际需求投放,每台售货机场地管理费按招标响应情况执行,服务暂定3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满意度达标则进行续签(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商务和技术要求)。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场地管理费:场地使用管理费800元/台·月,初步拟投放36台。当年场地使用管理费按照实际投放的数量×中标场地管理费缴纳,投放数量在合同期满前根据最终投放数量核增或核减;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下浮率确定方式按照 中标供应商所报下浮率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遮盖及缺页情形将不予认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开标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免征收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关免税或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近三年参加军队采购产品出现重要质量问题、采购产品未通过首检、售后服务未满足用户要求及未按承诺履行义务导致被投诉),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须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
注意:2023年4月1日起,凡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通过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118.64.254.72)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
- 特定资质:(1)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具有有效期内的二类或以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11月8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申领地点:线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nbzqzyycgzx@163.com。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0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广州市。(详细地址请留意招标文件专用文件前附表)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9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广州市。(详细地址请留意招标文件专用文件前附表)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二)联系人:黎助理。
(三)联系电话:020-88686224。
(四)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黎助理、赵助理
办公电话:020-88686224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黎助理
办公电话:020-88686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