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石新壮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龙先生158810464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9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广安市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名称)施工广安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安市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名称)已由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安市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广安发改【2022】321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建设资金来自向上争取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安发改【2022】321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施工 1 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广安区协兴镇华福社区(XXA-B-07-06地块)。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 计划占地约30亩,新建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设置床位约300余张(含残疾人寄宿托养床位、残疾人日间照料托养床位)包括生活技能训练用房、康复治疗用房、培训与教育用房、就业训练与生产劳动用房、托养住宿用房、生活用房、辅助用房等。      
 2.4 计划工期: 72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范围。  
  2.6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2.7 标段投资额: 3900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经国务院同意开展“证照分离改革的地区,相应资质被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或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2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该业绩信息网页截图(截图包括项目详情一工程基本信息、施工图审查信息、施工许可信息。所有查询网页截图应信息完整,不得为暂无数据。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26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电子交易平台登录”—“投标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2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见面开标和不见面开标相结合)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敬请关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开标情况说明的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1-19 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见面开标和不见面开标相结合)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敬请关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开标情况说明的通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四川省·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一段26号
邮    编:
638000
联系人:
石新壮
电    话:
0826-236931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21楼
邮    编:
610000
联系人:
龙先生
电    话:
028-63047730/1588104646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日期:2023-12-20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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