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基建技改工程物资采购项目—第134包采集器设备采购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ZZ43589HW01000200)
一、变更事项
对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变更
原来公告招标项目名称: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基建技改工程物资采购项目—第134包采集器设备采购
首次原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7日
二、变更具体内容
原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变更为如下:
*3.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本次招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2 如果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下列资格要求:
*3.2.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2集成组件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3.3 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除满足上述“第3.2条款中制造商”资格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资格要求:
*3.3.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2 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的唯一授权函。
3.4投标人应提供经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至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3.6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承诺“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至少近3年或公司成立至今)。
3.7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包括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须提供声明函。
注:失信人信息查询方式:①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包括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信息(黑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3.8投标人须提供“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打击偷盗气攻坚行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9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2号
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8号华宝公寓B座办公区8层8802室
联 系 人:张军
电 话:13911663207
传 真:010-56187187
电子邮件:49975629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