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雨花台区城南系统污水管网修复整改工程(古雄街道片区)项目管理成交公告
污水管网修复整改项目管理服务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管理项目管理检测设备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投资控制计划进度控制合约管理沟通协调设计勘察招标代理编标施工图设计指定设备材料供应跟踪审计应急处理方案应急处理预案污水管道雨水管道项目财务决算项目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工程概算项目设计管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竣工决算可行性研究环境绿化施工招投标材料设备施工现场管理设备现场安装乙供材料树木土建装修平整场地设备采购安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专家论证费公证费咨询费定位放线费测绘费检测费鉴定费技术培训费调试维护保养设计管理采购管理工程施工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选址项目立项报批征地招标文件各类合同办公用房办公桌椅电话网络项目竣工验收项目移交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签证货物项目的报建报批方案报批规划报批消防人防环境报批施工图审批施工许可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成本控制信息管理生产要素的管理工程用款计划施工现场及与政府各主管部门的工作关系施工单位完成工作量报表施工单位应付工程款的审核申报造价审核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签证工程建设实施施工组织设计专题施工方案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程量签署原始凭证工程结算审核物资保修期服务项目管理规划专业设计配合设计概算审核勘察设计编制开工报告协助委托人建设项目报建协助委托人建设项目报监建设项目专项审查项目配套申请投资监管与控制开工准备阶段项目管理现场组织与协调项目内部协调阶段性验收外部协调施工预算审核专业分包审核造价管理工程勘察管理工程监理工作的管理设计和变更的管理工程价款支付审核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备案决算审计资料准备审计过程管理编制项目完工报告设备材料工程承包小微型企业服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监狱企业服务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
金额
94.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hzb22014-2023016
预算金额96万元
招标公司南京市雨花台区水务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冒卢鹏17768102301
中标公司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94.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雨花台区城南系统污水管网修复整改工程(古雄街道片区)项目管理成交公告
雨花台区城南系统污水管网修复整改工程(古雄街道片区)项目管理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HZB22014-2023016
二、项目名称:雨花台区城南系统污水管网修复整改工程(古雄街道片区)项目管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禾香路123号七号楼E区一楼
中标(成交)金额:94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雨花台区城南系统污水管网修复整改工程(古雄街道片区)项目管理 服务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远、刘晓敏、符锐(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费用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85%收费。费用:121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雨花台区水务局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怡康街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A栋16楼
联系方式:17768102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冒卢鹏
电 话:17768102301
十、附件
- 雨花台区城南系统污水管网修复整改工程(古雄街道片区)项目管理采购文件.doc雨花台区城南系统污水管网修复整改工程(古雄街道片区)项目管理采购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FHZB22014-2023016项目名称:雨花台区城南系统污水管网修复整改工程(古雄街道片区)项目管理 |
采购人:南京市雨花台区水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二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函1
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4
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12
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16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21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38
一、磋商申请及声明39
二、开标一览表40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41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42
五、供应商营业执照43
六、供应商资格44
七、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配置表46
八、供应商2018年2月1日以来完成类似业绩47
九、技术条款偏离表48
十、商务条款偏离表49
十一、策划执行方案50
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文件51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雨花台区城南系统污水管网修复整改工程(古雄街道片区)项目管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ZB22014-2023016
项目名称:雨花台区城南系统污水管网修复整改工程(古雄街道片区)项目管理
预算金额:96.00万元
最高限价:96.00万元
注: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会被作为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须提供其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7)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或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6日至2023年02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若潜在供应商未能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A栋16楼
方式:现场领购
售价:100元/份
凭以下材料前来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投标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A栋16楼。
3、响应文件份数:纸质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必须包含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得加密,U盘存储)。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内容应与正本的内容相一致,一旦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内容与正本的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电子版响应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2月1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A栋1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邀请竞争性磋商,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将通过邮件形式发送,敬请各供应商关注各自邮箱;如果没有及时关注各自邮箱导致的一切后果,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雨花台区水务局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怡康街2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冒卢鹏
联系电话:17768102301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A栋16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冒卢鹏
联系电话:17768102301
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法律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货物、服务和工程”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货物、服务和工程。
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磋商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
3.2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3.3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4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5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代理公司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工程代收代付专家评审费等费用,由成交人支付。
二、响应文件编制
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6、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公司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供应商报价币种应为人民币。
6.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6.5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6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6.7供应商所使用的技术标准应遵循国家最新标准及规范。
7、响应文件的组成
7.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7.2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磋商申请及声明;
(2)★开标一览表;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提供的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替代证明材料);
(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
(6)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配置表;
(7)供应商2018年1月1日以来完成类似业绩;
(8)《商务条款偏离表》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等。
7.3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服务合格的,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产品、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影像资料等。提供的产品、服务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项目管理方案;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7.4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报价折扣率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3)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7.5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8、磋商保证金(此次投标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三、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
9、响应文件签署
9.1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9.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9.3密封要求:正、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版响应文件与正本密封在一起。
9.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1)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1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0.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10.2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将不再接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不能修改和撤回。
四、磋商
11、磋商组织
11.1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代理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磋商工作由代理公司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2、磋商程序
12.1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12.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有同等的磋商机会。
12.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用“★”加注或特别说明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
1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2.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2.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12.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4)没有详细说明完成本项目所提供的服务或工程方案、服务响应的,而是直接拷贝采购文件服务要求的;
(5)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2.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和工程不能满足需求等。
12.9特别说明
12.9.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2.9.2如发生上述情形的,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也可以直接在开标大厅等候。如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二十分钟内未按时提交书面说明,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磋商小组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3、评定成交方法和标准
13.1采用综合评分法
13.2评审标准详见文件第三章
14、确定成交供应商
14.1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评审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14.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供应商及时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
14.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4采购人、代理公司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4.5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公司均不退回。
15、编写评审报告
15.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16、签订合同
16.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见第五章),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6.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6.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4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视情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后续采购活动。
16.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6.6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17、询问
17.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公司提出询问,代理公司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8、质疑
18.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18.2质疑供应商的质疑行为和质疑函的主要内容应符合财政部94号令相关规定,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18.3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18.4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事项。
18.5招标代理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8.6招标代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违规质疑或多次质疑不成立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19、投诉
19.1质疑供应商对代理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代理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0、诚实信用
20.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0.2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20.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公司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0.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20.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磋商、评审纪律,扰乱磋商、评审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一)评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3)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评分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分项目 | 评分细则 | 分值 |
投标报价(10分)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基准价/ 其他供应商报价)×1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10 |
专业人员(20分) | 项目负责人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具有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2分;另有一项国家级执业资格的,每提供一项加2分;满分10分。(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10 |
专业人员(20分) | 专业管理工程师(限5人)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项目组配备人员),具有工程类国家级注册证书的每人得1分,满分5分。(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5 |
专业人员(20分) | 专业管理工程师(限5人)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项目组配备人员),每有一个高级职称的得1分,满分5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5 |
业绩(10分)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自2018年2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管理的,每提供一项合同业绩得2分,满分10分。(注: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必须体现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关键页。原件备查。) | 10 |
项目管理方案(60分) | 方案的完整性 |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本项目特点,对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管理、合约管理、安全管理、项目资料管理等)进行综合评价: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措施先进、具体,能否全面合理进行:科学、合理强的得10分;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措施先进、具体,能否全面合理进行:科学、合理较强的得7分;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措施先进、具体,能否全面合理进行:科学、合理一般的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 10 |
项目管理方案(60分) | 投资控制 |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资控制方案进行综合评价:1、项目工程造价投资控制的关键点及对应具体措施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2、项目工程造价投资控制的关键点及对应具体措施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得7分;3、项目工程造价投资控制的关键点及对应具体措施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一般的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 10 |
项目管理方案(60分) | 进度控制 |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进度控制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委托人工期安排,制订合理的项目进度控制计划,计划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根据委托人工期安排,制订合理的项目进度控制计划,计划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得7分;根据委托人工期安排,制订合理的项目进度控制计划,计划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一般的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 10 |
项目管理方案(60分) | 质量控制 |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控制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根据项目质量目标,明确列出项目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点,并制订具体的质量控制措施,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10分;根据项目质量目标,明确列出项目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点,并制订具体的质量控制措施,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7分;3、根据项目质量目标,明确列出项目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点,并制订具体的质量控制措施,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 10 |
项目管理方案(60分) | 沟通协调 |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沟通协调方案进行综合评价:1、针对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勘察、招标代理、编标、监理、施工、设备、材料供应、跟踪审计等相关参建单位的不同,明确各参建单位职责划分、列出控制要点和管理方案,并对参建单位日常工作有明确的管理与控制措施的、流程程序清晰;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10分;2、针对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勘察、招标代理、编标、监理、施工、设备、材料供应、跟踪审计等相关参建单位的不同,明确各参建单位职责划分、列出控制要点和管理方案,并对参建单位日常工作有明确的管理与控制措施的、流程程序清晰;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7分;3、针对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勘察、招标代理、编标、监理、施工、设备、材料供应、跟踪审计等相关参建单位的不同,明确各参建单位职责划分、列出控制要点和管理方案,并对参建单位日常工作有明确的管理与控制措施的、流程程序清晰;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 10 |
项目管理方案(60分) | 应急处理 |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处理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对项目现场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施工人员治安管理等制订明确具体的控制措施,对突发事故有合理的应急处理预案,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10分;对项目现场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施工人员治安管理等制订明确具体的控制措施,对突发事故有合理的应急处理预案,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7分;对项目现场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施工人员治安管理等制订明确具体的控制措施,对突发事故有合理的应急处理预案,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 10 |
总计 | 100 |
说明:
一、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
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给予小微企业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中,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微企业,享受10%的价格扣除。
2.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3.需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三、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同的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同的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五、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雨花台区城南系统污水管网修复整改工程(古雄街道片区)项目管理
二、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三、建设地点:雨花台区古雄街道片区,涉及陶埠路、新林大道、大方路、金地自在城一号路、金地自在城二号路、莲花湖东街、莲花湖西街、绿洲路、古雄大道、湖景路、新城大街、新亭大街、富力尚悦居二号路等13条道路。
四、工程范围:古雄街道片区内陶埠路、新林大道、大方路、金地自在城一号路、金地自在城二号路、莲花湖东街、莲花湖西街、绿洲路、古雄大道、湖景路、新城大街、新亭大街、富力尚悦居二号路等13条市政道路。建设规模为共整治DN300~DN1200污水管约7.7千米;其中:开挖更换DN400~DN600污水管3.5千米(开挖施工采用球墨铸铁管);非开挖修复DN300~DN1200污水管约4.2千米。同步修复污水管道同槽改造DN300雨水管道0.2千米。
五、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0天(从项目管理标段订立合同之日起至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
六、服务要求:
(一)项目管理方式:项目管理。
(二)项目管理原则: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体系,发挥专业化优势,围绕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安全、和环境保护五大目标,认真实行“三控”、“三管”、“一协调”,严格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以确保该工程目标的全部实现。对项目实施集成化管理,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三)项目管理目标:
1、投资控制目标:项目总投资约7092.80万元(实际金额以审计批复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合格标准。
2、项目管理管理期限:项目管理合同签订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3、工程安全目标:保证本项目建设安全,无影响质量目标的安全事故和廉政安全事故。
(四)项目管理服务范围:从项目前期及施工开始到项目财务决算项目协调与办理,包括对该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管理,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五)项目管理内容:
1、中标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做好项目总投资的控制工作,概算原则上不得变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中标单位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报区财政局核准后,方可作调整:
1.1由于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变动;
1.2国家重大政策调整;
1.3因建设需要或因建设单位要求,涉及项目内容、标准等设计方案有重大变更;
1.4因受地质等自然条件制约,施工图设计时有重大技术调整。
(六)双方单位职责
1、建设单位职责:
1.1负责项目设计工作。通过招投标方式,并报政府批准,确定设计单位。配合设计单位做好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将批准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本交项目管理单位。
1.2负责审核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概算,并报区财政局审计核定,并将上述批准文件交项目管理单位。
1.3负责项目管理、监理、施工单位招投标。
1.4参与项目施工管理,参与施工招标,合同签订,了解工程建设过程,监督工程建设,监督项目管理单位落实工程质量及安全措施,确保按计划工期完成项目。
1.5建立工程例会制度,了解项目管理单位及时处理工程中发生的问题,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设计变更、施工返工等事项,应及时向项目管理单位提出意见。
1.6参与指定设备的政府采购工作。
1.7建立基建专用账户,主要用于拨付建设工程进度款,及建设单位自身的建设单位管理费。
1.8督促项目管理单位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并报区财政局列入年度预算。
1.9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做好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审核竣工决算,委托审计等工作,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1.10做好竣工决算、资料、档案的报送工作。
1.11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审计。
2、中标项目管理单位职责:
2.1项目管理服务合同签订后,办理项目报批相关手续,包括:组织可行性研究报告,与项目相关的土地、环保、消防、人防、绿化等各类建设前期报批手续、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和产权产籍登记等法定建设手续及其它相关手续。
2.2根据发改委批复,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估)算做好控制投资的经济技术分析和细化工作,并报建设单位同意。
2.3经建设单位同意,作为招标人,实施监理、施工招投标和材料设备采购管理。
2.4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办理工程实施中的有关手续,并及时处理工程中发生的问题,对工程建设中的设计变更、签证等事项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处理。
2.5配合建设单位(招标人)做好指定设备的政府采购工作,负责设备现场安装施工管理。
2.6负责或协助办理项目的相关政策处理。
2.7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对所签订合同实施全过程管理。所有签订的合同均应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
2.8根据项目管理合同约定,按项目进度要求上报年度资金计划,并按月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上报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编制的年度项目建设资金支出预算和使用计划报建设单位审核后,作为建设单位报区财政局申请用款预算的依据。项目支出预算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调整。
2.9会同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绩效考核工作。
2.10负责审核、见证工程进度报表及提出进度拨款意见。项目管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工程款结算制度规定,及时与项目施工企业、主要材料设备供应商办理有关工程款结算事宜,不得拖欠工程款。对所有签订协议中有关价款结算的条款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
2.11按规定组织工程验收和交工、竣工验收,按照国家规定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
2.11.1因项目管理单位原因使本项目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的,项目管理费按70%结算。
2.11.2因项目管理单位原因造成不能按照约定工期交付本项目的,每延迟一天按项目管理管理费总额的1%扣减项目管理费用,因不可抗力和非项目管理方因素造成的延误除外。
2.11.3项目管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项目管理管理费总数(扣税)]:
(1)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
(2)违反相关规定的,如违反招投标规定,违反政府采购规定,违反变更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等,发现一次处以1万元罚款。
2.12项目管理项目竣工后,按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经建设单位审核,报区财政评审,由区财政局下达决算批复,中标单位应在决算批复3个月内结清工程款,撤消账户,结余资金按区财政局批复执行。
2.13负责项目竣工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整理汇编。工程竣工后,按规定向建设单位、建设档案馆移交工程建设档案。
2.14定期向招标人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向住建局报送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情况,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2.15按照双方在项目管理合同外的临时约定,履行其他职责。
(七)特别约定
1、对签订项目管理服务合同前,建设单位按规定发生的部分前期费用,在竣工决算时,经审计审定,列入工程总投资,中标单位应予以认可。
2、对工程实施中可能发生的设计及施工变更,作如下特别约定:
2.1凡变更不增加造价的,中标单位应予以认定;
2.2对由项目管理单位负责的材料、设备采购,其品牌、品质应征得建设方同意。内外装饰装修设计方案及主要装饰材料的品牌、品质,由设计方案确定,在征得建设方同意后实施。
2.3环境绿化、乙供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单位的选择等,其招标方案应征得建设方的同意,重点树木的购置由项目管理单位会同建设方确定。
3、中标单位本身以及中标单位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均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土建、装修、安装的施工以及材料和设备的供应。
七、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
1、投标报价应包含在项目管理服务期内完成本招标文件所列项目管理范围全部项目管理或检测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服务期限内完成合格服务所需的人工、交通费、食宿费、耗材、通讯、服装、办公设备、巡检器材、用品费、项目管理检测设备使用维护费、各种税费、保险、劳保、维护、风险费、成交服务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成交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供应商必须说明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3、投标人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项目团队,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名单,在中标后不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否则,采购人有权作为违约处理直至终止合同。
4、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方案。
5、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的造价和项目管理工作量,在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应项目管理费取费标准范围内报价。各单位可依据自身实力与工程情况合理报价。
6、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险,若项目管理人员在项目管理项目期间内出现的工伤及其他意外事故,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若成交单位在服务管理期间,有下列行为将被解除服务合同:
(1)将承包的管理服务转包他人;
(2)在履行合同期间,对施工单位违反建设单位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未及时发现和制止的;
(3)出现人员配备数量不足、项目管理工作能力无法满足合同要求、等情况,经催告、更换后仍无法满足要求的;
(4)未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聘用服务人员。
8、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最后在书面补充通知的内容为准。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雨花台区城南系统污水管网修复整改工程(古雄街道片区)项目管理
采购人:南京市雨花台区水务局
供应商:
签订日期:2023年月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京市财政局监制
雨花台区城南系统污水管网修复整改工程(古雄街道片区)项目管理工程
项目管理合同
甲方:南京市雨花台区水务局
乙方:
项目概况:工程通过公开招标,甲方决定委托乙方对本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名称:项目管理
工程地点:雨花台区古雄街道片区,涉及陶埠路、新林大道、大方路、金地自在城一号路、金地自在城二号路、莲花湖东街、莲花湖西街、绿洲路、古雄大道、湖景路、新城大街、新亭大街、富力尚悦居二号路等13条道路。
项目服务期限:约900日历天。(从项目管理标段订立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
本次项目管理范围内项目总投资暂定为7092.80万元,最终以审计批复为准。
项目总投资以结算审计结果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开发项目前期工作所发生的施工通水、通电、通气、通路及平整场地等前期费用;
(2)列入施工图预(决)算项目的建安工程费,包括设备采购安装等所有费用;
(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专家论证费、工程监理费用;
(4)合同履行期间因本项目需要,乙方向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支付的利息及融资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担保费、律师费、登记费等),经甲方同意,利息按合同约定方式、融资间接费用按实际发生数额分别计入财务成本;
(5)乙方为工程的建设、调试、验收、移交而向任何第三方实际支付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保险费、公证费、咨询费、定位放线费、测绘费、检测费、鉴定费、技术培训费(如为乙方管理费,结算时相应扣除)等;
(6)工程移交之前所发生的调试、维护保养费用;
(7)因工程移交而发生的流转税等相关税费(如有);
(8)其他因本项目建设需要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等
二、项目管理范围
进行建设实施的项目和子项目的招标管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监理管理、施工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管理,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报表和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
三、项目管理内容
(一)甲方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选址、立项、征地工作;
2.负责方案设计的组织和确定;
3.负责招标文件和各类合同的审核;
4.负责资金的筹措、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并根据乙方提供的支付审批进行工程款支付;
5.负责为乙方提供办公用房、办公桌椅、电话和网络等;
6.负责对乙方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和管理。
7.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项目管理成本、项目管理费等应付款项;
8、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和项目移交。
9、其他应由甲方履行的职责。
(二)乙方的主要工作内容
1.根据甲方委托,参与项目设计管理
(1)协助甲方,督促设计单位履行设计合同;
(2)负责联络设计单位,协调解决施工图纸中存在的问题;
(3)负责落实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
(4)协调各专业设计单位与主设计院的沟通与配合。
2.设立项目专用资金监管账户,工程款打入该专用资金账户并由乙方支付,甲方对专用账户进行监管,并做好项目审计配合工作。
3.根据甲方要求,负责做好工程相关的施工、货物和服务招标采购工作。
(1)负责审查各类招标的程序文件;
(2)复核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规格、参数和质量标准;
(3)审查合同技术要求和专用条款;
(4)根据甲方需要,参加招标过程中的相关工作。
4.负责做好项目的报建报批等前期工作。
(1)负责方案报批;
(2)负责规划报批;
(3)负责消防、人防、环境报批;
(4)负责施工图审批;
(5)负责施工许可报批;
(6)负责其它各类备案报审报批。
5.落实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1)负责制订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成本控制的月计划和目标,每月上报甲方;
(2)确保施工期间的现场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生产要素的管理应符合管理规划及规范要求;
(3)根据合同和施工进度,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的工程用款计划,报甲方审批;
(4)协调施工现场及与政府各主管部门的工作关系。
6.负责施工现场的投资控制。
(1)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计划;
(2)负责施工单位完成工作量报表审核;
(3)负责各施工单位应付工程款的审核申报;
(4)负责施工现场工程变更的造价审核。
7.制订工程竣工验收程序,组织竣工验收。
(1)工程预验收制度,做到检查有依据,验收有标准;
(2)施工过程对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做到手续齐备,记录准确,资料完整;
(3)竣工验收后及时与施工单位做好竣工结算和资料交接;
(4)根据国家规范和合同约定,与施工单位签订质量保修合同,明确保修范围、内容、期限、保修责任,切实维护甲方利益。
8.制订工程回访制度,做好项目保修期内的管理服务。
9.其他应由乙方履行的职责。
四、项目管理形式
(一)在甲方的领导下,由乙方组建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等项目管理机构常驻人员每月不少于2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在岗处理事务;离开施工现场应提前征得甲方负责人的同意;未经批准擅自离场的,项目经理按1000元/次支付违约金,其他常驻人员按500元/次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配备的专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应能胜任工程管理的需要;
(三)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预决算工程师()、资料管理人员()为管理机构的常驻人员。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及管理机构的主要管理人员。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擅自更换管理机构主要常驻人员的,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人支付违约金。有其他损失的,情形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价的3%支付违约金。
(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能胜任的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如有违反,不更换项目经理的,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不更换管理机构主要常驻人员的,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人支付违约金,如有其他损失的,仍应据实赔偿;情形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价的3%支付违约金。
五、项目管理目标
(一)投资控制目标:不超过投资控制总额;
(二)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三)进度控制目标:按甲方要求;
(四)安全控制目标:无死亡、无重伤、无坍塌、无中毒、无火灾、无重大机械事故。
六、投资控制目标的责任界定
以初步设计确定的概算为基础,经双方复核确认后作为投资控制目标。
(一)乙方应努力做好投资控制工作,因乙方工作失职导致工程费用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因下述情况导致工程费用增减,不在乙方控制目标的责任范围之内:
1.甲方的变更(包括功能改变、标准提高或降低、工程量增减、新增项目等);
2.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重大变化;
3.不可抗力及甲方的其它原因;
七、质量控制目标的责任界定
(一)甲方项目竣工验收应符合国家水利水电建设、市政工程验收规程合格标准,满足国考验收要求。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质量控制目标未能实现,乙方的责任予以免除。
八、进度控制目标的责任界定
(一)非甲方原因,导致进度控制目标不能实现,工程每延迟完工一天,甲方按1000元/天对乙方酬金进行扣减。
(二)因下述情况导致工期拖延,乙方责任予以免除:
1.甲方的重大变更;
2.甲方未能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供资金;
3.甲方的相关资料、文件不全或不合要求而影响外部各项手续办理;
4.不可抗力及甲方的其他原因。
九、安全控制目标的责任界定
若发生死亡、重伤、坍塌、中毒、火灾、重大机械等事故,责任与甲方无关。因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乙方人员人身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因此承担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十、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项目管理进行稽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2.负责方案设计的确认和项目的定位;有权对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进行核准和审批;
3.有权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进行确定;
4.有权对项目进行造价跟踪和竣工审计,有权对材料档次、价格,设备选型进行确认,有权对招标文件及评标招标细则的编制等予以确认,有权审查并确认与乙方就工程建设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
5.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对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审批和支付;
6.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安全失职等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7.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
8.有权要求乙方配合甲方接待相关领导和部门的检查指导工作;
9.监督乙方依法对项目建设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环境的控制与管理;
10.按合同约定对乙方就工程建设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重要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编制建设项目管理大纲,并报甲方同意后实施,对设计方案调整和设计变更提出建议;根据项目进度,编制项目投资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进度计划,并向甲方报审;
2.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及甲方的要求,参与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招标活动;
3.按有关建设法规、建筑标准和规范,依法组织工程建设实施,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题施工方案,按照保证质量、进度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4.在工程合同约定的价格范围内,根据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有工程款支付的审定权;
5.负责各专业的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签证,材料/设备采购、复核工程量、签署原始凭证(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等工作;对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进行复核、确认;
6.对项目各参与方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对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第三方,有要求其更换相关人员的建议权和发出指令责成行使权;
7.负责该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环境、合同、信息、物资、预决算等工作的管理和控制;负责协调各参建单位及工程建设各专业之间的关系;
8.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束后,及时向甲方移交各项工程竣工图,保证其完整、准确,并协助甲方办理交接手续,负责保修期服务工作;
9.负责工程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未征得甲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10.配合甲方做好对外接待、宣传、项目介绍及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
11.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本协议约定之外的不合理要求;
12.有权取得委托项目管理报酬,并有权按约定取得单项奖励酬金。
十一、项目管理服务费的支付
(一)项目管理服务费为万元,中标费率为%。
项目管理服务费以最终项目总投资审计决算价进行调整,中标费率不作调整,中标费率为=中标价/7092.80万元*100%,最终管理服务费用=费率*项目总投资审计决算价。
(二)管理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完成工程量50%,付至暂定合同价的40%;
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暂定合同价的80%;
工程竣工及工程资料交付结束,付至暂定合同价的90%;
决算审计完成后、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付清。
(发包人支付每一笔工程款前,承包人需提供等额的发票)因乙方未提供合法合规的发票导致甲方未及时支付款项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支付时间:在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申请一周内。
(四)规定货币:人民币
十二、违约
(一)本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因乙方原因工期严重超期的属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本项目管理服务费中扣除5%;
(二)本工程以合同工期为控制目标,非因不可抗力和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期,乙方应对甲方予以赔偿,每延期一天,扣除管理费1000元;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期而导致乙方超期服务,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超期服务费,超期服务一年内,每月5000元;
(三)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投资突破概算,甲方应按单位投资所应支付的管理费,同比增加支付服务费。
(四)乙方未能完全履行项目保修期内的管理服务,甲方有权扣除2000元尾款/次。甲乙双方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各自的工作。任何一方提出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均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甲方全力支持乙方开展工作。及时做好属于甲方的工作。如因甲方工作不力造成工期增加和费用改变,属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提出相应的索赔。
(六)乙方在责任期内,如果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额度为经专家评估后损失值,但最高不超过乙方所得项目管理服务费总额。
十三、其他约定
1.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违反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乙方不得有违反项目管理服务道德和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双方签订廉政合同;
2.未经对方同意,甲方和乙方均不得将本项目管理服务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一方有权解除该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按管理费用的10%支付违约金;造成其它损失的,应赔偿。
3.除非甲方书面同意,施工期间乙方不得接受本管理协议书以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
4.如有乙方接受第三方的报酬或经济利益且证据确凿,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工程建设期间,甲方或乙方人员如需保险,各自承担;
6.因乙方原因,造成派出人员在工程建设中伤亡并引起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和其它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负。
十四、合同的组成、生效、变更与终止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项目管理服务协议书;
2.项目管理规划;
3.主要工作及工程进度控制表;
4.合同附录A;
5.中标通知书;
6.投标书及附件;
7.招标文件及附件;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9.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改文件。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时,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因解除协议使当事对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保修期满后自然终止。
十五、本协议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肆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未尽事宜或有争议,双方另行商议;协商解决不成时,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认:(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七章附件
附录A服务范围
A-1正常服务
双方可在下表中打勾选择或补充,或参考下表商定具体的项目管理服务范围。
编码 | 工作分解 | |
1 | 办理项目立项报批,(协助委托方)办理 | √ |
2 | 专业设计配合 | √ |
3 | 协助委托方办理施工图审 | √ |
4 | 设计概算审核 | √ |
5 | 勘察设计阶段项目管理 | √ |
6 | 编制开工报告 | √ |
7 | 协助委托人建设项目报建 | √ |
8 | 协助委托人建设项目报监 | √ |
9 | 协助委托人申办《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 √ |
10 | 协助委托人办理建设项目专项审查 | √ |
11 | 项目配套申请 | √ |
12 | 投资监管与控制 | √ |
13 | 开工准备阶段项目管理 | √ |
14 | 现场组织与协调 | √ |
15 | 项目内部协调 | √ |
16 | 阶段性验收 | √ |
17 | 协助委托方进行外部协调 | √ |
18 | 施工预算审核 | √ |
19 | 专业分包审核 | √ |
20 | 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管理 | √ |
21 | 工程勘察管理 | √ |
22 | 工程施工管理 | √ |
23 | 对工程监理工作的管理 | √ |
24 | 对设计和变更的管理 | √ |
25 | 工程价款支付审核 | √ |
26 | 组织竣工验收 | √ |
27 | 办理竣工备案 | √ |
28 | 工程结算审核管理 | √ |
29 | 决算审计资料准备及审计过程管理 | √ |
30 | 编制项目完工报告 | √ |
31 | 项目管理服务总结 | √ |
廉政协议
根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9号)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反商业贿赂工作,建立起责任机制、督查机制和保障机制,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管理项目甲方与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反商业贿赂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本项目的管理合同文件,自觉按项目管理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项目管理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反商业贿赂和廉政制度,开展相关教育,设立反商业贿赂和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商业贿赂和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项目管理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7、双方或双方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不得串通、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或降低工程质量等损害国家利益。
8、乙方遵守《反商业贿赂合同》情况纳入甲方对乙方的绩效考评范围。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管理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承包、劳务活动等。
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插手项目管理活动谋求不正当利益,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项目建设相关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介绍施工队伍。
三、乙方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5、乙方与所管理项目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签订反商业贿赂合同,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反商业贿赂工作。
6、乙方及其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单位不得承担管理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供应等工作。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项目管理服务费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提请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乙方进行处理。
五、双方约定:双方有义务对合同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六、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保修期满止。
七、本合同作为项目管理合同的附件,与项目管理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副本十四份,双方各执七份。
甲方:(单位全称)(盖章)乙方:(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日期:日期: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项目项目管理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甲方与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对乙方及各专业工作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二、乙方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乙方与甲方,及乙方与各专业工作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第一责任人。做好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做好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工作,乙方须提出应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协调会,及时传达贯彻和落实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对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6、乙方及与项目管理有关单位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时,乙方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向甲方与使用单位报告并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理,最大可能减少事故损失。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违约方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副本十四份,双方各执七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项目保修期结束后失效。本合同作为雨花台区城南系统污水管网修复整改工程(古雄街道片区)项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合同附件,与项目管理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全称)(盖章)乙方:(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日期:日期: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一、磋商申请及声明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按采购要求,我公司的首次报价为:元,项目负责人为:。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服务。
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二、开标一览表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
1 | 项目名称 | ||
2 | 项目编号 | ||
3 | 投标报价 | 我公司的首次报价为: 元 | |
4 | 项目负责人 | ||
5 | 合同履行期限 | ||
是否全部属于小微型企业服务 | 是 £ 否 £ | ||
是否全部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 | 是 £ 否 £ | ||
是否全部属于监狱企业服务 | 是 £ 否 £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说明:1.在“是否全部属于小微型企业服务”栏后“是”或“否”上打“√”。
2.在“是否全部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栏后“是”或“否”上打“√”。
3.在“是否全部属于监狱企业服务”栏后“是”或“否”上打“√”。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项目名称)的招标采购,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授权委托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单位)的(项目名称)的磋商,授权委托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委托人无转让权。
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人:性别:年龄:
单位:部门:职务: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供应商营业执照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须提供其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7)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或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配置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从事工作年限 | 证书编号 | 拟任职务 | 备注 |
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组建的项目组人员名单,每个专业人员的情况和人员数应该明确表示,项目组人员须为公司的固定职员。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八、供应商2018年2月1日以来完成类似业绩
九、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序号 | 采购文件条目号 | 采购文件要求的规格 | 供应商响应 | 偏离 | |
供应商名称:(盖章)
说明:如没有偏离,无需填写,直接打印此表盖章。
十、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序号 | 采购文件条目号 | 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 供应商响应 | 偏离 | |
供应商名称:(盖章)
说明:如没有偏离,无需填写,直接打印此表盖章。
十一、项目管理方案
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文件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注:为方便供应商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可填写企业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
附件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人):
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本公司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本单位参加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承担的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三、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提供证明材料
附件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采购人):
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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