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野县太平镇压煤村庄搬迁建设项目(于官屯新村)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巨野县太平镇压煤村庄搬迁建设项目(于官屯新村)室外配套工程 已由 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巨野县泰和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菏泽市巨野县太平镇于官屯新村安置区。
2、项目规模:巨野县太平镇于官屯新村室外配套工程建设,三个标段预算金额约3000万元,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
3、招标范围:巨野县太平镇压煤村庄搬迁建设项目(于官屯新村)室外配套工程,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为太平镇压煤村庄搬迁建设项目(于官屯新村)B地块室外配套工程;第二标段为太平镇压煤村庄搬迁建设项目(于官屯新村)C地块室外配套工程;第三标段为太平镇压煤村庄搬迁建设项目(于官屯新村)D地块室外配套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4、施工计划工期:开工令发出之日起60日历天。
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设计文件、招标文件要求。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含预中标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
http://www.taggzyjy.com.cn/ca-apply/ca-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01.200.228.127:6688/)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巨野县泰和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巨野金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 地 址: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凤凰办会盟路中段
邮 编: 274900 邮 编: 274900
联 系 人:于主任 联 系 人:刘经理
电 话: 0530-8421008 电 话: 0530-8158098
8. 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方式:0530-8158098
2、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巨野县住建局招标办 联系方式:0530-3870991
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前,应主动联系项目所在地行政监督部门告知项目情况。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