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于2024年09月26日 发布了2024-JL02-W2009无人机模拟系统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 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一、商务要求中第6项付款及结算方式更正为“分阶段付款,第1阶段,中标供应商合同签订后,提交预付款等结算资料,采购单位支付30%货款;第2阶段,中标供应商货物到位后,提交审验装备等结算资料,采购单位支付50%货款;第3阶段,中标供应商物资到位验收合格后3个月,提交测用模拟器效果等结算资料,采购单位支付20%货款;”
2.招标文件 商务评审标准表中业绩评审因素更正为“计算投标供应商合同签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起算时间为:2021年9月1日)以内(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不计)的销售业绩数量(无人机模拟系统类),每提供1份有效合同得1分,最多得标准分。1.提供销售合同和银行进账单复印件。每份销售合同后附对应的货款银行进账单(至少为合同金额的30%)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混放、未盖章或盖章不清晰、时间和品种不符合要求的合同无效。最多提供 5 份合同,超过 5 份合同的,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先后顺序,取前 5 份合同作为评审依据。2.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产品信息页。3.合同缔约方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该合同无效;合同中涉及总价、单价、规格、缔约方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应当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无效合同;工程合同无效。”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线下申领采购文件时除刻录光盘外须携带以下纸质版申领资料: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携带纸质版资料模板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