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自然之城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含自然之城生态研学基地教育体验区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5/0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女士0573-87297016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20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0
公告正文

自然之城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含自然之城生态研学基地教育体验区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

招标公告

自然之城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含自然之城生态研学基地教育体验区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自然之城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含自然之城生态研学基地教育体验区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招标人为海宁市森立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昌街道东至海宁大道,南至现状空地,西至长山河支浜,北至长山河;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95亩,其他建设用地约21249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约10855平方米(其中地上10610平方米、地下245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生态景观、给排水、亮化等相关附属设施。建安费约6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自然之城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含自然之城生态研学基地教育体验区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等内容。

2.4服务周期:自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合同范围内所有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束止,具体详见服务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工程造价咨询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建筑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

3.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3.4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备案信息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5 1 13 2025 1 20日下午 14 00 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进行投标登记。(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2、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完成登记后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1 20 14 00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海宁市海洲西路85号交通大楼1楼东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森立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海宁市海洲街道                    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长丰路436号保安大厦10

    编:314400                             编:  314400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 系 人:  金女士                 

    话:0573-                              话:0573-87297016           

 

 

20251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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