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敦煌市义务教育学校智慧黑板采购项目(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32001jh62098200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敦煌市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聚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
(敦煌市义务教育学校智慧黑板采购项目(二次))


敦财采〔2024〕11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敦煌市义务教育学校智慧黑板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132001JH620982009)监督检查的处理决定如下:
项目名称:敦煌市义务教育学校智慧黑板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132001JH620982009
采购人:敦煌市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敦煌市阳关中路7号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聚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沙州镇西域路南侧灯光球场1号商住楼1-301
我机关依法对敦煌市义务教育学校智慧黑板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了核查。
一、核查情况
经核查,本项目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不严谨,评审中的分值设置与量化指标不合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款的规定。
二、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第三十六条第(二)项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监督检查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责令采购代理机构甘肃聚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不严谨的行为进行整改,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升政府采购业务能力,避免再次发生此类问题。并于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三、权利告知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60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敦煌市财政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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