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区黑石铺、九峰、先锋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专项借款申报材料的咨询服务共计人民币肆拾壹万元整(¥410,000.00)。
3.3.1咨询服务报告以书面(形式)汉语文字编制。
3.3.2 PDF格式咨询服务报告电子成果壹份。
3.3.3咨询服务要求:项目成果包括汇报材料PPT版,申报材料word/PDF版。
经甲方认可,且城中村改造项目专项借款申请通过市、省、部级层面审核通过。
6.1甲方权利和义务:
6.1.1按照合同约定,甲方应按期接收乙方的工作成果,并依约支付咨询服务费用。准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数据清单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承担责任。
6.1.2为乙方顺利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与支持。如需乙方提供超出合同约定服务范围之外的工作或服务,应进行协商并承担相应费用。
6.1.3甲方可适时对咨询事宜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了解,并可就发现的问题要求乙方进行回应或做相关修正。
6.1.4甲方认为乙方的咨询人员不能胜任咨询工作的,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
6.1.5本项目的专家评审会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6.2乙方权利和义务:
6.2.1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范围)、进度和要求完成各阶段咨询服务工作,及时将各阶段成果提交甲方,并对成果质量负责。
6.2.2配合本项目的审查、评估活动,负责阐述报告内容,解答专家或代表有关问题及疑问,修改完善咨询服务成果(报告)。
6.2.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下部分或全部工作转委托给第三人。
6.2.4乙方应保证派出的人员熟悉项目涉及的业务,并具备从事本合同约定咨询工作的经验及资质证书等。乙方提供的工作人员资料应真实准确。
7.4 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承应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7.5 乙方逾期提交咨询成果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其违约金额为:每逾期一日,按咨询服务费的0.1‰计算,甲乙双方一致确认该违约金数额最大不得超过本合同总金额5%。
7.6 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无法通过市、省、部级层面审核的,如有再次审核机会,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时间内修改至审核通过,若乙方修改一次后仍不通过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后续全部费用,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7 如因本合同任一方违约产生诉讼纠纷时,守约方因维权产生的调查费、车旅费、律师费等因诉讼支出的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11.1 特殊约定
11.1.1乙方提供书面报告初稿后,若因甲方委托的内容、范围、要求重大变更或所提供的资料有误,造成咨询服务报告必须重新编制的,甲方除向乙方支付本次合同约定的全部费用外,双方应就新增工作量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若资料错误较为明显,乙方未予释明而造成的上述损失,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11.1.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要求另外增加与本合同约定咨询服务无关的工作内容时,双方须就新增内容另行签订服务合同。
11.1.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在履行期限内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并提供书面理由依据。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和替代措施,达成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未能达成协议且合同持续 天无法履行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11.1.4乙方承诺,若后续因部门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项目成果需要进行相应修改、重做的,乙方提供依据政策及甲方要求免费修改、重做咨询服务报告服务。
11.2保密与知识产权
11.2.1甲乙双方保证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相关资料所记载的信息,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无论本合同是否生效、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双方仍应执行本保密条款。
11.2.2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形成的咨询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或处分咨询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