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场基础整治和外墙保温改造及气象场所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3/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khyll-g12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和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丽1537980210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8
公告正文
广场基础整治和外墙保温改造及气象场所整治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23-JKHYLL-G1201)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酒泉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广场基础整治和外墙保温改造及气象场所整治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39.702599 万元,招标人为某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砼青砖铺装工程、碎拼园路铺装工程、塑胶面层铺装工程、青石板汀步铺装工程、砼方砖铺装工程、八一树池坐凳工程、圆形树池坐凳工程、三角树池坐凳工程、绿化给水工 程、道路扩宽工程、草坪种植工程、外墙保温改造、拆除工程、建筑与装饰工程、电气照明 工程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场基础整治和外墙保温改造及气象场所整治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广场基础整治和外墙保温改造及气象场所整治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须有合法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1 人)、质量员(1 人)、安全 员(1 人)、资料员(1 人)、材料员(1 人)、机械员(1 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具 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持有新版带二维码的安全员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再提供安全员岗位合格证书);
3.3 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班子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2022
年 9 月至 2023 年 2 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 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复印 件或扫描件),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4 投标人须提供 2019 年至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9 年 1 月 1 日之后成立的企业须提 供成立当年至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 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在线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3.6 本项目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记录失信被执 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公告发出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统一项 目的招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产地为同一地址的,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对存在围标串标、虚假投标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经调查属实的,根据违规情形和性质,根据军队相关文件,给予 1 年、2 年、3 年、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措施;3.8 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 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 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 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3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3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5.1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新版酒泉市电子招 投标交易平台(http://49.4.13.167/TPBidder/memberLogin)上注册,方可参与;注册成 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回执码”在投标人登记成功 后自行打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3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纸质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3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纸质标;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场基础整治和外墙保温改造及气象场所整治工程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 规定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 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2023-JKHYLL-G1201
2.2 工程特征:本项目拟对广场基础整治和外墙保温改造及气象场所整治工程进行施工,具 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建设地点: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
2.4 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砼青砖铺装工程、碎拼园路铺装工程、塑胶面层铺装工程、青石板汀步铺装工程、砼方砖铺装工程、八一树池坐凳工程、圆形树池坐凳工程、三角树池 坐凳工程、绿化给水工程、道路扩宽工程、草坪种植工程、外墙保温改造、拆除工程、建筑 与装饰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
2.5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6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 4 月 15 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3 年 6 月 14 日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
2.7 招标控制价:小写:¥1397025.99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玖万柒仟零贰拾伍元玖角 玖分。
2.8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须有合法有 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1 人)、质量员(1 人)、安全 员(1 人)、资料员(1 人)、材料员(1 人)、机械员(1 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具 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持有新版带二维码的安全员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再提供安全员岗位合格证书);
3.3 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班子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2022 年 9 月至 2023 年 2 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 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复 印件或扫描件),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4 投标人须提供 2019 年至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9 年 1 月 1 日之后成立的企业须提 供成立当年至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 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在线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3.6 本项目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记录失信被执 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公告发出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统一项 目的招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产地为同一地址的,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对存在围标串标、虚假投标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经调查属实的,根据违规情形和性质,根据军队相关文件,给予 1 年、2 年、3 年、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措施;3.8 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 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 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
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特别说明:本项目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一旦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作为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 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新版酒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49.4.13.167/TPBidder/memberLogin)上注册,方可参与;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 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回执码”在投标人登记成功后自行打印。5.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2023 年 3 月 8 日-2023 年 3 月 12 日,请投标人在该有效时 间内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投标登记并并按系统要求下载招标文件。
6、网上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纸质标
(http://61.178.200.57:13101/bid-building-ejiaoyiqj-bidder/home.html)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在开标前 24 小时内,投标人登陆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官网进入“电子交易系统-纸质标”线上递交规定格式(Syck yck czr)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法定代表 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该项目“线上签到”,否则视为自 动放弃投标。
注:具体操作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开标系统-纸 质标操作指南。
技术支持: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电话:4006131306
6.2 网上开标时间:2023 年 3 月 28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6.3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 年 3 月 28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6.4 开标系统网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纸质标;
6.5 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 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应当报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 共资源交易活动;
6.6 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
7、发布公告的时间和媒介
7.1 本项目公告期限:2023 年 3 月 8 日至 2023 年 3 月 12 日。
7.2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
8.1 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 30 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7 日内全员进场,并将拟派本 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六大员的相关资质证件(原件)交至招标 人处,直至本工程完工后退还,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须施工全过程在职在岗,招标人实行定期 抽查制度,有人证不一或脱岗,招标人将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8.2 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起,投标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旧版资质 证书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 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投诉举报方式:
采购管理部门:0937-2341567/2341561
纪检监督部门:0937-2341533/2341152
建设单位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0937-2341606 李先生 联系电话:0937-234160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和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飞天加气站北侧一号门店
联 系 人:刘丽
电 话:1537980210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航空路一号
联 系 人:石先生
电 话:0937-2341606
电子邮件:33245819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和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创业大厦 312 室 联 系 人: 刘丽
电 话: 15379802107
电子邮件: 106915879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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