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50011820230410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文件澄清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4/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50011820230410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3-04-21 20:58
递交时间:2023-04-21 20:58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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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4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3,607,128.15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FJSGZHPG[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永川职教中心迁建工程(14#宿舍楼、15#宿舍楼、16#食堂) 答疑补遗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永川职教中心迁建工程(14#宿舍楼、15#宿舍楼、16#食堂)”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文件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答疑补遗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文件为准。 一、永川职教中心迁建工程(14#宿舍楼、15#宿舍楼、16#食堂)答疑文件 质疑1:招标文件12.4条工程主体(含基础工程、架空层主体结构、地上梁板柱主体结构工程)全部完成且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拟支付至合同金额的2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单位后15个工作日内拟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发包人按《重庆市永川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管理办法》(永府办规〔2021〕4号)规定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后15个工作日内拟支付至审核金额的97%;具体以发包人每年资金安排为准。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约定执行。经审计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实施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项目,审计结果作为调整工程结算的依据。违背了工信部财政部的工程款进度不得低于80%的规定。 回复:工程款按规定可采用工程进度或工程节点进行支付,为保证本招标项目按期建成投用,结合实际情况采用工程节点支付工程款,故工程款支付不作调整。 质疑2: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中光伏发电系统,由于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中要满足并网发电,此单价严重不能满足市场单价,为了满足质量要去及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请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单价。 回复:本项目综合单价已考虑相关要求,且满足市场单价,此项单价不调整。 质疑3:招标控制清单中公布的预付费系统单价过低,按照满足系统要求,此单价完全背离市场价。请招标人按时实际调整单价。 回复:本项目综合单价已考虑相关要求,且满足市场单价,此项单价不调整。 质疑4:招标文件中中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清单,16#食堂工程中的报警系统按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取费,按照重庆市费用定额规定应该按消防工程取费,请招标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回复:由于报警系统占比较少,依照以主代次的原则,本项按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取费。 质疑5:所有水龙头项目特征材质描述为:铜,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太低,材质为铜的水龙头与市场价严重不符,请复核 回复:本项目综合单价已考虑相关要求,且满足市场单价,此项单价不调整。 质疑6:所有玻璃雨篷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太低,与市场价不符,请复核 回复:本项目综合单价已考虑相关要求,且满足市场单价,此项单价不调整。 质疑7:食堂外墙涉及所有铝单板清单项目特征描述2.5厚,查阅施工图中存在3厚米白色清单,请复核 回复: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质疑8:食堂外墙铝单板各楼层外墙周边设置的防火隔离带,招标控制价的铝单板是否组价,综合单价不合理? 回复:防火隔离带未组价,结算时按照相关结算原则计价。 质疑9:本工程所有针对门窗和玻璃的设计,有防火要求的,在招标清单中未单列清单体现 回复: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质疑10:本工程所有混凝土浇筑清单,项目特征均描述中的其它:综合各种泵送方式、泵送高度和运输方式,请问招标控制价混凝土浇筑清单的组价方式是如何综合组价的? 回复:本项目组价方式按照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结合现场施工条件和建筑物的高度组价。故此项单价不作调整并以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为准。 质疑11:沟槽基坑开挖、回填的清单限价太低,与实际市场价差别太大,招标控制价项目特征描述为综合,未具体描述清楚土石比和开挖方式? 回复:本项目综合单价已考虑相关要求,且满足市场单价,此项单价不调整;此项特征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质疑12:沟槽开挖的清单限价太低,与实际市场价差别太大,招标控制价项目特征未具体描述清楚土石比和开挖方式 回复:本项目综合单价已考虑相关要求,且满足市场单价,此项单价不调整;此项特征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质疑13:因技术要求叠合板支模工程量,此项在工程量清单的技术措施费中并未单列体现,请问招标控制价是否计算? 回复:招标控制价只计算了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未计算叠合板的支模工程量。 质疑14:工期150天,5个月,只有呵呵了,变魔术呀,完全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看来又是领导拍脑袋定出来。 回复:本项目施工条件良好,且3栋楼可以同时施工,考虑到学校师生食宿的迫切需求,因此工期要求150天。 质疑15:业绩规模要求未按标准招标文件执行,应调整为业绩规模要求满足工程类别、工程造价其中条件之一即可,请严格按重庆市标准招标文件执行。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参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编制,业绩要求设定符合编制规定,故业绩要求不作调整。 质疑16:公共建筑包括行政办公建筑、文教建筑、科研建筑、医疗建筑、商业建筑,居住建筑包括住宅建筑、宿舍建筑,本项目宿舍建筑占比超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属居住建筑类,请合理设置本项目业绩要求。 回复:本项目为学校工程,居住建筑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17:根据本工程所提供的招标清单复核,叠合板下没有计算模板支撑,此部分内容应该计算。请招标人补充计算此部分工程量。 回复: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不作调整。 质疑18:本工程招标清单中没有考虑暂列金额,对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的内容所产生的费用没有考虑,请问招标人对此所产生的超限额或增加工程造价如何处理?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结算条款计算。 质疑19:请祥细说明有无业主专家?如果有,有几名?如果有业主专家,我舅子也有专家资格,会不会作为业主专家参与评标? 回复:所提问题与编制投标文件无关,招标人将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本项目评标委员会。 质疑20:招标文件第1.3.2条规定的工期为150日历天,根据工期定额规定,本工程工期过短,为了保障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建议招标人对工期进行调整。 回复:本项目施工条件良好,且3栋楼可以同时施工,考虑到学校师生食宿的迫切需求,因此工期要求150天。 质疑21:1、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11条的人工及材料费不进行调差,依据渝建管〔2022〕7号文件相关要求,不可把无限风险转移给施工单位,按此文件规定,招标人应对人工及主要材料进行价差调整。2、招标控制价中的食堂外墙弧形幕墙、造型幕墙、遮阳板铝单板综合单价过低,与市场价差别较大,依据招标施工图做法内容,为了保障工程质量及使用安全,请招标人重新调整此项清单的综合单价。3、招标控制价中的地面砖材料价过低,无法满足正常质量标准要求,建议调整材料单价。4、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装饰工程垂直运输措施费未见此项清单单列,招标控制价中是否已经计入?5、招标控制价清单中技术措施费的铝模板单价不合理,本工程因工期紧、任务重、层数少、结构复杂及模板超高等影响,采用铝模板施工成本特别高,本工程完全不适宜铝模板施工,为降低施工成本,建议取消。 回复:1、已调整,详见本次发布的补遗文件。2、本项目综合单价已考虑相关要求,且满足市场单价,此项单价不调整。3、14#、15#楼地砖价格暂按45元/㎡计算,实施时认质认价,按实调整价差。4、垂直运输措施费用已考虑在综合单价中,故不作调整。5、本项目模板按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计价,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质疑22:1、招标清单中护窗栏杆、楼梯栏杆、阳台钢管扶手等单价过低,已经严重低于市场单价,为保证工程质量及使用安全,请问招标人对此部分单价是否可以进行调整?2、招标清单中屋面变形缝单价过低,已经严重低于市场单价,为保证工程质量,请问招标人对此部分单价是否可以进行调整?3、仿石材生态透水砖单价过低已经,低于市场单价,为保证工程质量,请问招标人对此部分单价是否可以进行调整? 回复:1、本项目综合单价已考虑相关要求,且满足市场单价,此项单价不调整;2、本项目综合单价已考虑相关要求,且满足市场单价,此项单价不调整;3、本项目综合单价已考虑相关要求,且满足市场单价,此项单价不调整。 质疑23:关于招标文件中合同的第三部分专用同条款中第12.4.2条中关于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规定,工程主体(含基础工程、架空层主体结构、地上梁板柱主体结构工程)全部完成且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拟支付至合同金额的25%。本条款与财政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22年6月14日发布的《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规定严重不相符,请问招标人是否能按《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中相关条款,对进度款支付比例进行调整? 回复:工程款按规定可采用工程进度或工程节点进行支付,为保证本招标项目按期建成投用,结合实际情况采用工程节点支付工程款,故工程款支付不作调整。 质疑24:1、关于招标文件中合同的第三部分专项条款第16.1.2条中规定,如不能按合同中第12.4.2条规定支付工程款金额的违约金利息过低。请问招标人对此是否可以进行调整? 回复:不作调整。 质疑25:1、关于招标文件中合同的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12.4.2条中具体以发包人每年资金安排为准支付工程款,请招标人明确资金是如何具体安排的? 回复:本项目为自筹资金,且资金已落实,招标人将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如因招标人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可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金额的违约金利息。 质疑2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1.价格调整不调整。与重庆市和永川区招标文件范本均不一致。本项目可能存在不特定的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建议该条款调整为和招标文件范本一致。充分体现合同的对等性。 回复:已调整,详见本次发布的补遗文件。 质疑27: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1.价格调整不调整。与重庆市和永川区招标文件范本均不一致。本项目可能存在不特定的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建议该条款调整为和招标文件范本一致。充分体现合同的对等性。 答复:已调整,详见本次发布的补遗文件。 二、永川职教中心迁建工程(14#宿舍楼、15#宿舍楼、16#食堂)补遗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第11条“价格调整:不调整。”修改为: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合同工期一年以上(含一年),且市场价格波动幅度符合第11.1.1项〔人工费价差调整办法〕和(或)第11.1.2项〔材料费价差调整办法〕约定的,按第11.1.1项〔人工费价差调整办法〕和(或)第11.1.2项〔材料费价差调整办法〕约定调整合同价格;第11.1.1项〔人工费价差调整办法〕和(或)第11.1.2项〔材料费价差调整办法〕约定的调差条件之外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不调整合同价格,风险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后纳入签约合同价格中,包干使用。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1.1.1人工费价差调整办法 (1)自实际开工时间起至合同约定的工期结束时间止,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人工单价的算术平均值较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人工单价变化超过±5%时,按以下约定调整: 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人工单价不高于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人工单价的:按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人工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减去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人工单价乘以(1±5%)调差。 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人工单价高于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人工单价的,按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人工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减去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人工单价乘以(1±5%)调差。 (2)工程量按照第12.3.1项〔计量原则〕约定计算,单位工程的人工消耗量按承包人投标报价的消耗量执行(承包人投标报价的单位工程人工消耗量高于定额单位工程人工消耗量的,按定额单位工程的人工消耗量执行)。 (3) / 。 11.1.2 材料费价差调整办法 可调价差材料:水泥、商品砼、碎石、砂、钢筋、型钢、条石、叠合板、片石、预应力钢绞线、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拌和料、预拌商品砂浆、砌筑材料等主要材料(可按工程使用的具体材料确定)。 可调价差材料的价差调整办法如下: (1)自实际开工时间起至合同约定的工期结束时间止,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较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变化超过±5%时,按以下约定调整: 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不高于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的按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减去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乘以(1±5%)调差。 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高于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的,按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减去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乘以(1±5%)调差。 (2)工程量按照第12.3.1项〔计量原则〕约定计算,单位工程的材料消耗量按承包人投标报价的消耗量执行(承包人投标报价的单位工程材料消耗量高于定额单位工程材料消耗量的,按定额单位工程的材料消耗量执行)。 (3) / 。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招标人:重庆旺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投(重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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