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预算评审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HBHH-2024-065)
利川市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预算评审编制项目,采购人利川市靓利城镇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借鉴并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湖北浩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利川市靓利城镇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利川市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预算评审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符合要求的不特定的各供应商前来磋商。请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进入(湖北专区)选择“供应商登录”,点选本项目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14点 30 分(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名称
利川市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预算评审编制项目
二、项目编号:HBHH-2024-065
三、采购控制价:60%
本项目响应报价按费率进行报价,参照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23〕33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金额(项目合同价)的60%作为最高限价。
本采购控制价为上限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此预算。
四、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及上级财政补助资金。
五、采购需求:对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进行全面的预算评审编制工作,确保预算符合工程实际需求与相关规范标准,并提供详细的预算评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相关服务要求”。
六、采购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2、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3、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5、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6、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七、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全过程预算评审与之相关的工作,移交全部预算评审编制资料至采购人验收合格为止。
八、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有响应的经营范围。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已在响应人单位注册;编制人员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已在响应人单位注册。
(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2人及以上,均具备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4)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规定,供应商自磋商截止时间前须无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供应商提供响应内容的书面声明,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鲜章)。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信用服务”栏查询响应内容)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登录响应网站,自行打印响应查询内容的截图,并加盖鲜章)。
九、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响应形式,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须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锁”并注册;
2、时间: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1日
3、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进入(湖北专区)、点击本项目进行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
4、由于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发布公告媒介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须向平台支付信息服务费255元。(注:本费用非采购代理机构收取)
十、响应文件提交
1、供应商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下载响应工具“限额平台专用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该软件可以打开本项目磋商文件和编制响应文件。
2、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须于:2024年12月16日14:30时前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本项目内。
3、磋商会议时间:2024年12月16日14时30分,供应商应在响应时间段用CA锁登陆平台,关注项目进展(资格审查情况、澄清、二次报价等后续流程)。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由于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采购程序不执行采购意向公开。
2、参与响应的供应商不得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平均报价20%的,且三分之二的评标小组成员一致认为属于低于成本价的,并认为该供应商的《澄清文件》不能说明情况的,评标小组可以拒绝其响应。(履约完成的类似项目证明材料应包括:项目采购信息网页截图、响应报价页面、成交通知书、项目合同及验收合格报告。类似是指:项目总投资、施工工艺、地质结构、建筑物构筑物总量等)
3、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比照或者借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执行采购过程。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秉承“三公一诚信”原则,在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的产生中,秉承公平竞争原则。本项目适用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采购文件载明的相关内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规定的要约,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规定的承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规定的相关内容及国有企业内控管理制度,进行本采购文件的解释。
4、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采购人为利川市靓利城镇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采购虽不属于政府采购,为了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仍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响应。同时响应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行业属性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非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视为虚假响应。
5、本项目比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 年印发)》编号:M767677671,子目:工程治理服务的参照,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
6、系统报价格式与磋商文件不一致的,以磋商文件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8、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参与本项目响应的视同中小企业。
9、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经评审后合格家数还剩余2家的,经评审专家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可以认定为:“仍然具有有效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可以继续评审。
十二、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利川市靓利城镇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江源街安置小区A栋三楼307室
联系人:彭女士
电 话:0718-7263188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浩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腾龙大道(国泰名都 1栋3楼)
联系人:冉女士
联系方式:0718-7106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