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外环高速公路三期第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CFA00000016170
1. 招标条件
现我单位就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外环高速公路三期第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已批准建设,投资单位为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方式为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单位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项目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深圳中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工程所在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临惠路与聚青路交叉路口(深圳外环三期1标项目经理部)
3.招标内容:
3.1本次招标 设备 等规格、数量及包件等详见附件一≤设备需求一览表≥。。
3.2本次招标的 设备 等,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3本次机械设备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设备需求一览表。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相关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生产商须有生产许可证。
4.2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4.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4.4 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两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使用的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设备(供货合同至少3份)。
4.5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并有对应的记录,投标人在以往履行供应合同过程中,没有中止或不及时供应的记录,不接受近一年内在公路、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4.6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7准入资质:投标人须为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合格生产商或经销商。
4.8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0本次招标共设2个包件,投标单位可以对1个或2个包件同时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原则上只能选择1个包件中标。每个包件都需要单独编制投标文件。
5. 参与方式
5.1 供应商于2024年8月31日10:00至2024年9月05日10:00(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中国交建物资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点击参与报名.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于2024年8月31日10:00至2024年9月05日10:00(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中国交建物资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下载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10:00时。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交建物资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上传,签字盖章的PDF格式扫描件上传系统。
7.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招标项目将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开标,上传附件的投标报价与网上填报报价应一致,不一致的投标无效。
8.开标时间
网上开标时间:2024年9月20日上午10:00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下同)。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中交路桥建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项目联系人: 张昊 电话:18082563707 邮箱:799188599@qq.com
招标监督机构:中交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包件1:
设备需求一览表
设备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计划使用数量 |
需用项目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登高车 |
10m -15m |
台班 |
1 |
60 |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临惠路与聚青路交叉路口(深圳外环三期1标项目经理部) |
0 |
|
防撞车 |
|
台班 |
1 |
60 |
0 |
|
|
汽车起重机 |
25T |
台班 |
1 |
60 |
0 |
|
|
平板车 |
13.5m |
台班 |
1 |
60 |
0 |
|
|
吸污车 |
30m³ |
台班 |
1 |
120 |
0 |
|
1、送货地址:广中交路桥建深圳外环高速三期1标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联系人:张昊 联系电话:18082563707
3、证件齐全有效:出厂合格证、行驶证、保险单、年检合格资料等。
4、设备投标报价包括:设备的进退场费用、租金、维修费、保险费、人工费、燃油费、管理费(生活费、劳保、生活电费、其他消耗等)和利润,明确税前价和税率等。
结算方式:每月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每月20日进行结算并在5日内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送达到招标人。
5、参与报价前必须到现场实地考察,报价均为含税金额(注明税率)。
6、交货期:机械设备预计从2024年9月根据实际项目需求计划进场。
7、交货时间:甲方提前半天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按甲方工程需要指派设备到达甲方指定施工地点。乙方指派、推委或者拒绝交付,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1000元/台。
包件2:
设备需求一览表
设备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计划使用数量 |
需用项目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泵车 |
42 |
m³ |
1 |
15000 |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临惠路与聚青路交叉路口(深圳外环三期1标项目经理部) |
0 |
|
泵车 |
56 |
m³ |
1 |
10000 |
0 |
|
|
泵车 |
62 |
m³ |
1 |
10000 |
0 |
|
|
泵车 |
68 |
m³ |
1 |
5000 |
0 |
|
|
泵车 |
72 |
m³ |
1 |
2000 |
0 |
|
|
泵车 |
82 |
m³ |
1 |
2000 |
0 |
|
|
1、台班租赁承租方仅承担租金,出租方负责燃油、司机食宿、设备维修保养等,放空费用(元),等待时间2小时。超过等待时间2小时开始计时,起租4个小时,超过4小时,按实际时间结算,一个台班8小时;配备司机、操作手各1名。 2、按方量租赁赁承租方仅承担租金,保底方量25方/小时。配备司机、操作手各1名。 3、项目部在两种结算方式中,选取最低成本价进行结算,乙方不得拒绝。 |
1、送货地址:广中交路桥建深圳外环高速三期1标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联系人:张昊 联系电话:18082563707
3、证件齐全有效:出厂合格证、行驶证、保险单、年检合格资料等。
4、设备投标报价包括:设备的进退场费用、租金、维修费、保险费、人工费、燃油费、管理费(生活费、劳保、加班、生活电费、其他消耗等)和利润,明确税前价和税率等(24h待命)。
结算方式:每月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每月20日进行结算并在5日内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送达到招标人。
5、参与报价前必须到现场实地考察,报价均为含税金额(注明税率)。
6、交货期:机械设备预计从2024年9月根据实际项目需求计划进场。
7、交货时间:甲方提前半天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按甲方工程需要指派设备提前2h无偿到达甲方指定施工地点。乙方拒绝指派、推委、延时或者拒绝交付,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1000元/台。
8、交付的设备严禁带病作业,因乙方交付的设备造成甲方工程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甲方一切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