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NF-YB-WZZB[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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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宜宾项目部钢筋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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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宜宾市南部新区南丝绸路二期等八条路工程建设项目-钢筋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宜宾市南部新区南丝绸路二期等八条路工程建设项目 钢筋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宜宾市南部新区南丝绸路二期等八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宜宾市南部新区7条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和1条联系新区赵场-临港的城市快速通道,总里程约16.37km的市政道路工程及附属人行道、绿化、亮化、照明、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二、招标内容 1.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为满足宜宾市南部新区南丝绸路二期等八条路工程建设项目经理部施工需要,计划采购钢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3.项目名称: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宜宾市南部新区南丝绸路二期等八条路工程。 4.招标范围:
注:投标控制单价(不含税)为2021年7月上半月四川省宜宾市信息价下浮4%作为本次招标的最高限价,税率统一按13%计取,供应商投标时按宜宾市6月下半月信息价为基价进行报价。 5.供货期: 根据我司另行通知发货。 6.建设地点: 宜宾市南部新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钢筋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近三年年均产量达到50万吨以上。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必须有生产厂委托代理授权书(授权书格式在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章节)。 1.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有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生产商应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 1.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近三年钢筋年均综合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1.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1.6供货要求:根据我司通知发货4天之内交货(因地震、台风等不可抗力造成停航、停运的时间不计,下同),如未按时交货,其所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货款或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6天内仍未能交货、或两次(含两次)以上未能在4天内交货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合同相关的剩余款项; 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网上投标IP地址相同或相近的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四、资格审查 投标人应在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内。 五、投标人准入资格 1.已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和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2.其他供应商需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完成供应商注册,投标人通过门户网站同时进行注册、报名参与、标书下载、网上同步投标,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8月2日12时至2021年8月9日12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本次招标文件不收费用。 3.投标人需通过进行注册、报名参与、标书下载、网上同步报价投标,无需纸质投标文件。 七、答疑澄清、补遗 1.投标人若有疑问,可以在投标限期前2个工作日向招标人口头或书面提出。 2.招标人对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口头或书面答疑澄清。 3.招标人的补遗应以书面方式发出。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和要求的截止日期之前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应分为技术标和商务标,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和要求递交。 3.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使用与投标书相同的方式签署、密封和送达,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时间截止后,招标单位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函件。 4.所有PDF(签字、盖章)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于2021年8月16日10时00分前上传至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与开标。 投标人应当在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范围内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5.逾期未上传成功,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公告媒体 本次投标公告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门户网站上发布。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800000元人民币。 应在 2021 年 8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前,投标人自行选择以现金、电子保险合同(保险单)或电子保函两种形式中的任意一种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两种形式具有同等效力;逾期,将不能以任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名称: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泰然支行 帐号:442015 695000 52511 730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若投标人选择以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若出现异议或投诉情况暂缓退换。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后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息。 4.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主动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拒签合同”是指①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②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③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载明的签约期内应主动前往办理签约手续,到期未能签约,除非中标人提出有效依据证明系招标人过错,否则一律视为中标人拒绝签约。 (3)中标人有非因不可抗力而放弃中标、提出附加条件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由于无故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对超过部分应当进行赔偿。如果中标人拒不按承诺赔偿损失的,招标人可依法提起诉讼追偿,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理,记录不良行为。 (4)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情况弄虚作假、伪造(包括隐瞒)的;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的;有串标、围标行为的;有其它违背投标文件真实性要求(包括隐瞒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的一切函电请按下列地址、人员及通讯号码联系 招标人: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招标地址: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联系人:杜天心 电 话:15620953607 邮 箱:dutianxin@outlook.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国际航运中心支行 账号:12001615500050100721
中国交建项目 2021年 8月2日 |
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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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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