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区农业示范区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贾宋镇井庄、小胡村)(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
本招标项目南和区农业示范区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贾宋镇井庄、小胡村)(二次)已由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以南行审立项字[2022]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南和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邢台市南和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南和区农业示范区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贾宋镇井庄、小胡村)(二次)
2.1.1建设地点:邢台市南和区贾宋镇井庄、小胡村。
2.1.2建设内容:南和区农业示范区农村公路建设改造。贾宋镇共包含路线 3 条,其中井庄-国道 G107、小胡村西-康屯水泥路改建沥青,井庄-文昌大街北水泥路面拆除重建。
2.1.3计划工期:46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具有2019年10月0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相应工程施工业绩;
3.1.3财务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19年度、2020 年度、 2021 年度)2021 年新成立的企业可不用提供;
3.1.4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在近 1 年(2021 年 10 月 01 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具备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岗项目(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具有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近三个月截止到2022年10月,缴纳社会保险的票据或保险缴纳地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项目总工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近三个月截止到 2022 年10 月,缴纳社会保险的票据或保险缴纳地出 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1-02 00:00:00至2022-11-08 23:59:59,登录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6.131.179.226: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27)或E招冀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1-2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交通招投标网、E招冀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申请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及网站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标人: | 邢台市南和区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 | 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 | 邢台市南和区宋璟大街西段 | 地 址: |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 466 号世纪钻 石广场B座15层 |
联系人: | 赵珂 | 联 系 人: | 闫鑫 |
电 话: | 0319-4565382 | 电 话: | 0319-36888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