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奎屯市青少年创客空间建设项目—科普场馆展品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9.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jtzb-2024-005
预算金额99.5万元
招标联系人-0992-325930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景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武军1779792670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2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奎屯市青少年创客空间建设项目—科普场馆展品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JTZB-2024-005 
    项目名称:奎屯市青少年创客空间建设项目—科普场馆展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95000  
    最高限价(元):995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奎屯市青少年创客空间建设项目—科普场馆展品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95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科普展品24件;青少年创客套装20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与供应商签订合同之日起,50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与所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一致;投标单位对提供有效证件的承诺(如提供的资格文件全部为原件则不需提供此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提交招标文件时间”前3个月内单位实缴社会保险费用证明原件,若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单位实缴社会保险费用证明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提交招标文件时间”前3个月的税收证明原件;若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收证明原件;
(5)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外部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20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及 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 CA 与解密 CA 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供应商在投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投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 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 30 分钟内,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7.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请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完整投标文件,避免缺项漏项,如出现此类问题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奎屯市科学技术局
地 址:奎屯市阿勒泰街5号
联系方式:0992-3259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景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市区团结街街道芙蓉里-乌鲁木齐东路34幢三楼
联系方式:177979267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军
电 话:17797926708
附件信息:
奎屯市科技局科普场馆展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145.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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