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凤岗镇行政办事中心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707.9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1900025-2024-00581
预算金额707.93万元
招标联系人-0769-8201017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京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769-2280069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8
公告正文
招标单位:东莞市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代理单位:广东京海招标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7079380
开标时间:
项目概况
凤岗镇行政办事中心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8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025-2024-00581
项目名称:凤岗镇行政办事中心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079,38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凤岗镇行政办事中心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7,079,38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餐饮服务 凤岗镇行政办事中心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079,38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2年。合同终止条件为服务期截止或合同签订后实际结算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凤岗镇行政办事中心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主体业态须为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经营项目须包含食品经营管理或食品经营管理中餐饮服务管理,如国家或当地另有政策规定,则适用其规定,但投标供应商须同时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及其能满足此条款的证明资料。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至 2024年11月12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28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本项目为网上远程开标项目,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供应商远程开标进行操作。)
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康佳路7号118凤岗镇招投标服务所一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供应商应当登录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及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响应)文件。
5.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6.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7.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9.本公告附件招标文件PDF版与word版内容不一致的,以PDF版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地 址:东莞市凤岗镇政通路1号
联系方式:0769-82010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京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胜和广场B座13E号
联系方式:0769-228006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769-22800696
广东京海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5日
相关附件:
凤岗镇行政办事中心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服务招标文件(2024110502).zip
委托代理协议.pdf
温馨提示.doc
资格条件承诺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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