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泊头市智慧医疗体系与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总承包(EPC)澄清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55414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5541400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地点:沧州市-泊头市
所属行业:卫生
泊头市智慧医疗体系与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项目
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补遗6
致所有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更正为: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修改前)
本附表是对《评标办法》正文部分的补充和修正,如本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部分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应以本附表为准。
注:
一、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文件需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官方网站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或中标公示下载页)及合同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近三年是指: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小微企业价格加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方可视为小微企业)
(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且投标文件中附原件的扫描件。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投标企业须提供监狱企业产品证明原件,且投标文件中附原件的扫描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投标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中附原件的扫描件。
上述(1)、(2)、(3)同时具备时,只能按一项计算。
三、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单位得分。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某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废标处理。
每项内容只允许打一次分,保留两位小数,超出时打分无效;未按本规则打分无效。
更正为:
评标办法前附表(修改后)
本附表是对《评标办法》正文部分的补充和修正,如本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部分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应以本附表为准。
注:
一、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文件需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官方网站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或中标公示下载页)及合同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如以上三者不能体现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的,须同时提供能够体现符合以上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近三年是指: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小微企业价格加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方可视为小微企业)
(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且投标文件中附原件的扫描件。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投标企业须提供监狱企业产品证明原件,且投标文件中附原件的扫描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投标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中附原件的扫描件。
上述(1)、(2)、(3)同时具备时,只能按一项计算。
三、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单位得分。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某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废标处理。
每项内容只允许打一次分,保留两位小数,超出时打分无效;未按本规则打分无效。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更正为为 2023 年10月27日09时00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地点:沧州市-泊头市
所属行业:卫生
泊头市智慧医疗体系与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项目
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补遗6
致所有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7.6 | 履约担保 | 无 |
更正为: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7.6 | 履约担保 | (一)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价格的5%(由中标人在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供)。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和电子保函 备注:采用银行保函的,中标人的银行保函应当由其基本账户开户或一般帐户银行出具。(如企业开户行不具有开具银行保函的权限,须提供开户行出具的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权限的证明文件,并且由上级银行开具银行保函。) 采用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或电子保函的,中标人应当提交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或一般帐户购买保险或保函的相关证明。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退还(无息)。 (二)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工程结算价款的3%。(由承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方已退还履约保证金并完成竣工结算后、拨付工程结算总价款的100%前向发包方提供) 质量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和电子保函 备注:采用银行保函的,中标人的银行保函应当由其基本账户开户或一般帐户银行出具。(如企业开户行不具有开具银行保函的权限,须提供开户行出具的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权限的证明文件,并且由上级银行开具银行保函。) 采用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或电子保函的,中标人应当提交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或一般帐户购买保险或保函的相关证明。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 待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结清(无息)。 (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标价格的2%(中标人在工程开工前提供)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和电子保函 备注:采用银行保函的,中标人的银行保函应当由其基本账户开户或一般帐户银行出具。(如企业开户行不具有开具银行保函的权限,须提供开户行出具的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权限的证明文件,并且由上级银行开具银行保函。) 采用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或电子保函的,中标人应当提交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或一般帐户购买保险或保函的相关证明。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退还:根据泊头市劳动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程款支付担保:签约合同价格的5%(由招标人在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向中标人提供)。 工程款支付担保形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和电子保函 备注:采用银行保函的,招标人的银行保函应当由其基本账户开户或一般帐户银行出具。(如企业开户行不具有开具银行保函的权限,须提供开户行出具的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权限的证明文件,并且由上级银行开具银行保函。) 采用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或电子保函的,招标人应当提交通过招标人基本账户或一般帐户购买保险或保函的相关证明。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退还:在招标人向中标人结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退还(无息)。 |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修改前)
本附表是对《评标办法》正文部分的补充和修正,如本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部分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应以本附表为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一致 | |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盖章 | 按“投标人须知”和“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署和盖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牵头人电子公章)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 |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异常经营名录。(评标时以开标当天网页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不到的视为信用无问题) |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施工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设计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款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承包人设计实施方案: 5 分 承包人施工实施方案: 10分 软件系统采购及安装调试实施方案:10分 硬件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实施方案:10分 2、软件系统质量保证:15分 3、硬件设备质量保证:5分 4、组织机构:5分 5、类似业绩:10分 6、投标报价:3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有效投标报价是指通过资格审查、形式评审及响应性评审,且经评标委员会重点评审后认定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②评标基准价及得分计算: 如有效投标人在 5 家以内(含 5家),对所有有效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其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如有效投标人在 6 家以上(含 6 家)10 家以下(含 10 家)时, 去掉 1 个最高报价和 1 个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其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如有投标人在 11 家以上(含 11家)时,去掉 2 个最高报价和2个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其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注:经评标委员会重点评审后认定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2.2.4(1) | 承包人实施方案 (35分) | 设计实施方案 (5分) | 设计负责人及团队人员对整体工程设计理念先进、规范、内容完整,完全符合标准,能够完全满足发包人或超出发包人在设计进度、技术规范等方面的要求,设计方案规范、完整无缺漏;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合理;服务承诺好。 | 3.01-5.00分 |
设计负责人及团队人员对整体工程设计理念较为先进、规范,内容较完整,基本符合标准,能基本满足发包人或超出发包人在设计进度、技术规范等方面的要求,设计方案较规范、完整,无关键缺漏;质量保证措施基本满足要求;服务承诺基本满足要求。 | 0.01-3.00分 | |||
缺项 | 0分 | |||
施工实施方案 (10分) | 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扬尘治理措施、劳动力及施工机具资源配备计划科学、合理 | 8.01-10.00分 | ||
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扬尘治理措施、劳动力及施工机具资源配备计划较为科学、合理。 | 5.01-8.00分 | |||
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扬尘治理措施、劳动力及施工机具资源配备计划一般。 | 0.01-5.00分 | |||
缺项 | 0分 | |||
软件系统采购及安装调试实施方案 (10分) | 安装调试方案完备详细、进度计划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合理,服务承诺好。 | 8.01-10.00分 | ||
安装调试方案较完备详细、进度计划较合理,质量保证措施较合理,服务承诺较好。 | 5.01-8.00分 | |||
安装调试方案基本详细、进度计划基本合理,质量保证措施一般,服务承诺一般。 | 0.01-5.00分 | |||
缺项 | 0分 | |||
硬件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实施方案 (10分) | 安装调试方案完备详细、进度计划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合理,服务承诺好。 | 8.01-10.00分 | ||
安装调试方案较完备详细、进度计划较合理,质量保证措施较合理,服务承诺较好。 | 5.01-8.00分 | |||
安装调试方案基本详细、进度计划基本合理,质量保证措施一般,服务承诺一般。 | 0.01-5.00分 | |||
缺项 | 0分 | |||
2.2.4 (2) | 软件系统质量保证 (15分) | 软件系统功能和性能指标满足程度 (5分) | 系统(包括基础软件)功能完善、丰富,性能指标响应齐全;各类功能性能参数达到或优于用户要求 | 4.01-5.00分 |
系统(包括基础软件)功能基本完善,性能指标响应基本齐全,功能和性能参数基本达到用户要求 | 3.01-4.00分 | |||
系统(包括基础软件)功能性能一般。 | 0.01-3.00分 | |||
缺项 | 0分 | |||
软件系统 质量保证 (10分) | 投标人须具备所投信息化软件系统证书,包含但不限于(与以下类别相关即可):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智慧大脑应用系统;互联网+医院;慢病管理平台;智慧医疗院前急救平台;医疗信用管理信息平台;智能基层医生一体化工作站平台。 每具备一项(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和成熟的软件产品证书)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以上证书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 0-10分 | ||
2.2.4 (3) | 硬件设备质量保证 (5分) | 硬件设备 功能和性能指标满足程度 (5分) | 各类硬件设备的功能性能参数满足和优于招标文件。 | 4.01-5.00分 |
各类硬件设备的功能性能参数基本满 足。 | 3.01-4.00分 | |||
各类硬件设备的功能性能参数一般 | 0.01-3.00分 | |||
缺项 | 0分 | |||
2.2.4(4) | 组织机构 (5)分 | 设计组织机构 (2分) | 设计组人员实力强。 | 1.01-2.00分 |
设计组人员实力基本满足要求 | 0.01-1.00分 | |||
缺项 | 0分 | |||
施工组织机构 (3分) |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人员配备齐全,责任分工明确 | 2.01-3.00分 | ||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人员配备较齐全,责任分工较明确 | 1.01-2.00分 | |||
一般 | 0.01-1.00分 | |||
缺项 | 0分 | |||
2.2.4(5) | 类似业绩 (10分) | 投标人类似业绩 (10分) | 1. 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总投资估算额5000万元及以上,应至少包括设计、施工、设备及软件系统采购等)的EPC工程总承包业绩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2.软件系统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软件系统采购类似项目(区域智慧平台系统采购)的合同业绩,且合同金额达到3000万元及以上,每提供一份同类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以上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网上中标公示下载页、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 | 0-10分 |
2.2.4(6) | 投标报价评分 (30分) | 投标报价 (30分) | 投标报价30分,其中设计费投标报价5分,工程费用投标报价25分。 投标人的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 0.5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 0.5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按内插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报价得分的计算:如:A--为某投标单位报价,B--为评标基准价,P为其投标报价得分, P1--为其设计费报价得分,P2--为其工程费用报价得分; P=P1+P2 若:A≧B,则: P1=5-偏差率*100*0.5; P2=25-偏差率*100*0.5 ; 若A<B,则: P1=5+偏差率*100*0.5; P2=25+偏差率*100*0.5; | 0-30分 |
注:
一、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文件需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官方网站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或中标公示下载页)及合同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近三年是指: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小微企业价格加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方可视为小微企业)
(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且投标文件中附原件的扫描件。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投标企业须提供监狱企业产品证明原件,且投标文件中附原件的扫描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投标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中附原件的扫描件。
上述(1)、(2)、(3)同时具备时,只能按一项计算。
三、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单位得分。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某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废标处理。
每项内容只允许打一次分,保留两位小数,超出时打分无效;未按本规则打分无效。
更正为:
评标办法前附表(修改后)
本附表是对《评标办法》正文部分的补充和修正,如本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部分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应以本附表为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一致 | |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盖章 | 按“投标人须知”和“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署和盖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牵头人电子公章)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 |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异常经营名录。(评标时以开标当天网页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不到的视为信用无问题) |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施工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设计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款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承包人实施方案: 20 分 2、软件系统质量保证:10分 3、硬件设备质量保证:5分 4、类似业绩:5分 5、投标报价:6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有效投标报价是指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通过资格审查、形式评审及响应性评审,且经评标委员会重点评审后认定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②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部分有效投标总价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 (1)当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数量小于等于5家时,不去掉最低和最高的报价; (2)当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数量大于5且小于等于10家时,去掉1个最低报价及1个最高报价; (3)当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数量大于10且小于等于15家时,去掉2个最低报价及2个最高报价; (4)当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数量大于15且小于等于20家时,去掉3个最低报价及3个最高报价; 以此类推……计算算术平均值A。 注:经评标委员会重点评审后认定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2.2.4(1) | 承包人实施方案 (20分) | 设计实施方案 (5分) | 设计负责人及团队人员对整体工程设计理念先进、规范、内容完整,完全符合标准,能够完全满足发包人或超出发包人在设计进度、技术规范等方面的要求,设计方案规范、完整无缺漏;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合理;服务承诺好。 | 3.01-5.00分 |
设计负责人及团队人员对整体工程设计理念较为先进、规范,内容较完整,基本符合标准,能基本满足发包人或超出发包人在设计进度、技术规范等方面的要求,设计方案较规范、完整,无关键缺漏;质量保证措施基本满足要求;服务承诺基本满足要求。 | 0.01-3.00分 | |||
缺项 | 0分 | |||
施工实施方案 (5分) | 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扬尘治理措施、劳动力及施工机具资源配备计划科学、合理 | 4.01-5.00分 | ||
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扬尘治理措施、劳动力及施工机具资源配备计划较为科学、合理。 | 2.01-4.00分 | |||
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扬尘治理措施、劳动力及施工机具资源配备计划一般。 | 0.01-2.00分 | |||
缺项 | 0分 | |||
软件系统采购及安装调试实施方案 (5分) | 安装调试方案完备详细、进度计划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合理,服务承诺好。 | 4.01-5.00分 | ||
安装调试方案较完备详细、进度计划较合理,质量保证措施较合理,服务承诺较好。 | 2.01-4.00分 | |||
安装调试方案基本详细、进度计划基本合理,质量保证措施一般,服务承诺一般。 | 0.01-2.00分 | |||
缺项 | 0分 | |||
硬件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实施方案 (5分) | 安装调试方案完备详细、进度计划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合理,服务承诺好。 | 4.01-5.00分 | ||
安装调试方案较完备详细、进度计划较合理,质量保证措施较合理,服务承诺较好。 | 2.01-4.00分 | |||
安装调试方案基本详细、进度计划基本合理,质量保证措施一般,服务承诺一般。 | 0.01-2.00分 | |||
缺项 | 0分 | |||
2.2.4 (2) | 软件系统质量保证 (10分) | 软件系统功能和性能指标满足程度 (5分) | 系统(包括基础软件)功能完善、丰富,性能指标响应齐全;各类功能性能参数达到或优于用户要求 | 4.01-5.00分 |
系统(包括基础软件)功能基本完善,性能指标响应基本齐全,功能和性能参数基本达到用户要求 | 2.01-4.00分 | |||
系统(包括基础软件)功能性能一般。 | 0.01-2.00分 | |||
缺项 | 0分 | |||
软件系统 质量保证 (5分) | 投标人须具备所投信息化软件系统证书,包含但不限于(与以下类别相关即可):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智慧大脑应用系统;互联网+医院;慢病管理平台;智慧医疗院前急救平台;医疗信用管理信息平台;智能基层医生一体化工作站平台。 每具备一项(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和成熟的软件产品证书)得1分,最高得5分。 注:以上证书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 0-5分 | ||
2.2.4 (3) | 硬件设备质量保证 (5分) | 硬件设备 功能和性能指标满足程度 (5分) | 各类硬件设备的功能性能参数满足和优于招标文件。 | 4.01-5.00分 |
各类硬件设备的功能性能参数基本满 足。 | 2.01-4.00分 | |||
各类硬件设备的功能性能参数一般 | 0.01-2.00分 | |||
缺项 | 0分 | |||
2.2.4(4) | 类似业绩 (5分) | 投标人类似业绩 (5分) | 1. 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总投资估算额5000万元及以上,应至少包括设计、施工、设备及软件系统采购等)的EPC工程总承包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2.软件系统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软件系统采购类似项目(区域智慧平台系统采购)的合同业绩,且合同金额达到3000万元及以上,每提供一份同类业绩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以上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网上中标公示下载页、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如以上三者不能体现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的,须同时提供能够体现符合以上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 0-5分 |
2.2.4(5) | 投标报价评分 (60分) | 投标报价 (60分) | 投标报价60分,其中设计费投标报价10分,工程费用投标报价50分。 投标人的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 0.5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 0.5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按内插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报价得分的计算:如:A--为某投标单位报价,B--为评标基准价,P为其投标报价得分, P1--为其设计费报价得分,P2--为其工程费用报价得分; P=P1+P2 若:A≧B,则: P1=10-偏差率*100*0.5; P2=50-偏差率*100*0.5 ; 若A<B,则: P1=10+偏差率*100*0.5; P2=50+偏差率*100*0.5。 | 0-60分 |
注:
一、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文件需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官方网站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或中标公示下载页)及合同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如以上三者不能体现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的,须同时提供能够体现符合以上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近三年是指: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小微企业价格加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方可视为小微企业)
(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且投标文件中附原件的扫描件。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投标企业须提供监狱企业产品证明原件,且投标文件中附原件的扫描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投标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中附原件的扫描件。
上述(1)、(2)、(3)同时具备时,只能按一项计算。
三、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单位得分。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某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废标处理。
每项内容只允许打一次分,保留两位小数,超出时打分无效;未按本规则打分无效。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更正为为 2023 年10月27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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