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23062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电力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工024-82572029
公告正文

沈阳电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LN23062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电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公告,招标人为沈阳电能建 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电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电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17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1月29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4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附件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14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附件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电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电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八经街59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电力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8-17号 联 系 人: 周工
电 话: 024-82572029
电子邮件: lnjtdszb20210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沈阳电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服务类
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230621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单位为沈阳电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人委托辽宁电力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 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项 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及投标保证金
招标范围:详见附件1“招标需求一览表”;
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 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 力。
3.1 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3)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 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6)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自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 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 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 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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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 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 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 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11)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 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筑施工企业指专门从事建筑物与构筑物(建筑工程、市 政公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3.2 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详见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4.企业信用
4.1投标人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4.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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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3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 单”。
5.招标文件获取
5.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 标公告发布日至2023年1月29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 务 平 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投标人应妥善保管电子商务平台 账号和密码,以及CF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5.2招标文件的获取:本次招标不收取发售招标文件费用,各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电子商务平 台点击获取招标文件。
5.3投 标 工 具 下 载 方 式 : 请 各 投 标 人 在 国 家 电 网 新 一 代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电工交易专区首页“下载专区→投标工具安装”目录下下载投标工具相关资料。(投标工具操作问 题联系电话:010-63411000转2)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要求
6.1 本次招标项目需递交:
1.U盘投标文件、光盘投标文件(邮寄递交)(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
6.1.1
U盘投标文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可编辑版(WORD、EXCEL)及签字盖章扫描件不可编辑版(双层PD F)(包含开标、商务、技术三册文件,按照三册名称分别建立文件夹)。
6.1.2
光盘投标文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可编辑版(WORD、EXCEL)及签字盖章扫描件不可编辑版(双层P DF)(要求份数为1正2副:(1)正本光盘中包含开标、商务、技术三册文件;(2)副本光盘中一份包含开 标文件和商务文件、另一份包含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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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的投标文件。
6.2
本项目U盘文件、光盘文件需通过快递邮寄方式(如顺丰、邮政等;不接收同城急送、跑腿等)在2 023年2月14日9:00前递交至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12号
喆啡酒店;邮寄收件人:栾经理;联系电话:13238856187(此号码只用于邮寄标书的信息填写);邮寄递交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以接收人签收投标快递的时间为准。(本批次投标文件递 交方式只接收邮寄方式。)
6.2.1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因疫情影响导致投标文件不能按时送达而造成投标失败的 风险,应选择可靠的快递公司并及时关注快递进度,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前送达,邮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6.2.2邮件封装外显著位置标明
“沈阳电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及投标人 名称等信息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需以包为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单独封装。
6.2.3如发生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或邮寄过程中包装破碎导致未收 到投标文件等情况,招标人不予受理,按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 应责任与后果。
6.3本项目进行网上电子开标,开标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9:00,为有效防控疫情,本次不组织潜在投标人到现场开标,开标现场由监督人员全过程监督并全程录制音视 频备查。投标人可登陆《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
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查看开标情况。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
vice.com/)及《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
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开标等事宜。
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会在以上媒介发布变更公告或澄清,一经发出,即视为通知所有潜
在投标人。请潜在投标人随时自行关注,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8.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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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沈阳电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八经街59号
邮编:11000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电力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8-17号
联系人:周工
业务咨询联系电话:13238856187
电子邮件:lnjtdszb202108@163.com
(代理机构仅根据招标人要求对会引发歧义的招标文件内容对供应商进行答复,对需要投标人 须独自思考、理解的标书制作细节等问题,代理机构不予解答。)
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银行名称:建行沈阳奥体支行
账 户 名 称:辽宁电力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21050143580000000480
9. 其它
请各投标人在中标结果发布两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时预留的邮箱查收招标代理 机构发送的中标服务费缴费明细,请各中标人核对中标服务费明细,确认无误后以公对 公账户进行汇款,汇款请备注:分标编号+包号+中标服务费,如不备注造成任何不良后 果,中标人自行承担。
汇款完成后,请用手机微信扫码功能进行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开具信息,未完成填写的中标人 中标通知书下发延期及中标服务费发票开取延期的,后果请自行承担。
附件1:招标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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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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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招标需求一览表
分标编号分标名称包号采购申请号包名称项目概况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含税最高限 价合同签订 单位入围服务商 数量(家)
LN230621-FWKJ服务框架11002G21000 00002XUIQO吊车、钩 机等租赁 沈阳电能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沈北 工程分公司吊车 钩机租赁自合同签 订之日起2023年12 月31日吊车: (1)70吨吊车:1台班3850.00(2)50吨吊车:1台班3500.00(3)25吨吊车:1台班1650.00 铲车: (4)小铲车30 :1台班1350.00(5)大铲车50 :1台班1600.00 钩机: (6)中钩机160:1台班3200.00(7)大钩机220:1台班3200.00(8)自卸吊:1台班1750.00/沈阳电能 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 沈北工程 分公司1
21002G21000 00002XUIQP车辆资源 外包服务沈北工程分公司 共34台车辆,为 公司车辆提供燃 油供给服务自合同签 订之日起2023年12 月31日/100%(要求 投标人以国 家发改委价 格为基数进 行折扣报价)沈阳电能 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 沈北工程 分公司1
31002G21000 00002XSM2E物业服务2023年和2024年 物业服务自合同签 订之日起2024年12 月31日/100%沈阳电能 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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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分标编号分标名称包号包名称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人员及其他要求报价方式
LN230621-FWKJ服务框架1吊车、钩机等 租赁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2019年1月1日起至开标截止日,投标人应提供至少2项类似 合同的合同封面、项目标的页、签署页并分别加盖公章。驾驶特种作业车辆的人员需具有 特种作业操作证。单价,签订框架协议,协议期间不承诺最 低执行金额,预估最 高执行金额418万元。
2车辆资源外包 服务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1、投标人应具有稳定的成品油 供应渠道,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 营资格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成品 油供油协议。 2、投标人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1 56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折扣比例,签订框架 协议,协议期间不承 诺最低执行金额,预 估最高执行金额40万 元。
3物业服务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项同类 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项目标的页、签署页并分别加 盖公章。/折扣比例,签订框架 协议,协议期间不承 诺最低执行金额,预 估最高执行金额200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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