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南铁塔2024年铁路公网通信覆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202400079-045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邵建立18890057226
中标联系人吴浠桥
公告正文

湖南铁塔2024年铁路公网通信覆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X-202400079-04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委托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评标结果如下:

(一) 评标情况

本项目2024719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13名。本项目共3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排名第一,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二。

(二) 中标候选人情况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投标报价:勘察设计部分折扣:77.00%,施工部分折扣:73.00%,乙供材料部分折扣:99.00%

3)质量: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或至合同框架金额执行完毕之日止(上述以最先到达者为准)

5)工期:

5.1设计进度要求

5.1.1接到招标人采购订单起7日内向招标人提交项目组人员组织结构、设计进度和组织计划。

5.1.2接到招标人采购订单起26日内向招标人提交设计方案,由招标人指定代表签字确认。

5.2工期要求

5.2.1合同签订生效,在接到招标人采购订单起6个月内完工或静态验收前完工。

5.2.2地市零星车站室分通信覆盖工程进度要求以招标人订单为准。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吴浠桥正高级工程师20210100232。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承诺分包单位具备资格条件中相应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勘察设计部分折扣:79.00%,施工部分折扣:74.60%,乙供材料部分折扣:100.00%

3)质量: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或至合同框架金额执行完毕之日止(上述以最先到达者为准)

5)工期:

5.1设计进度要求

5.1.1接到招标人采购订单起7日内向招标人提交项目组人员组织结构、设计进度和组织计划。

5.1.2接到招标人采购订单起25日内向招标人提交设计方案,由招标人指定代表签字确认。

5.2工期要求

5.2.1合同签订生效,在接到招标人采购订单起6个月内完工或静态验收前完工。

5.2.2地市零星车站室分通信覆盖工程进度要求以招标人订单为准。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朱铁栓正高级工程师3521004112。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承诺分包单位具备资格条件中相应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 否决投标情况

(四) 其他

公示期:2024720日至2024723日,共4天。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和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邵建立

联系方式:18890057226

异议接收邮箱:18890057226@139.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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