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安吉递铺街道卫生院扩建工程污水处理设备专项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
24.3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jjxzx2023-088
预算金额24.3万元
招标联系人江承泽
招标代理机构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燕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7
公告正文

参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安吉县人民政府递铺街道办事处《安吉递铺街道卫生院扩建工程污水处理设备专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AJJXZX2023-088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项目名称

简要概况

数量

预算价

1

安吉递铺街道卫生院扩建工程污水处理设备专项采购项目

安吉递铺街道卫生院扩建工程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配套工程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批

24.30万元

备注

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24.30万元投标报价超预算价的投标无效。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

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总价应为承包完成本次投标需完成全部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所有货物的深化设计、管理、供货、包装、运输、装卸、基础、安装、调试、配合验收(含第三方产品检测)、技术服务、售后服务、质保期保障、总承包服务费、污物清理处置费、垃圾清运费、拆除费等,包括所需缴纳的税费保险、招标代理费等一切费用。

4、实际费用=实际设备清单 ×综合中标单价的合计。(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安装用的所有材料费、安装调试费、质保期内的维修费、措施费、加工及安装工艺要求的工作内容所需费用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等费用)。

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六、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239月21日至202310月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获取文件报名/发售地点: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中路 398 号)2楼204办公室联系邮箱:38624381@qq.com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572-5025343

3、标书售价:500/本,售后不退。

4、报名方式:供应商应以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资料形式获取采购文件,请事先联系安吉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572-5025343。

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7日下午14: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中路398号)第2开标室(三楼305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1017日下午14:30时整

开标地点: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中路398号)第2开标室(三楼305室)。

九、投标保证金:

至投标截止时间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缴纳时间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00时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安吉经济开发区工业土地收储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

银行账号:2010 0032 5435 015

特别提醒:请各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以免退还时不能及时到账。保证金收据开标现场领取(或邮寄,相关事宜请联系安吉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572-5025343)。各供应商汇款后,及时与分中心确认保证金是否到账,确认到账后,将自己的汇款底单制作进响应文件内。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anji.gov.cn/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答复,并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联系人:郎正,联系电话:0572-5210252。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按次序纵向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A、报名表;

B、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副本复印件一份;

C、供应商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联系方式;

E、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一份;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十二、招标代理费用: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十三、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当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四、采购人、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安吉县人民政府递铺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江承泽 联系电话:13757294734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燕/孙颖 联系电话:0572-5210322 0572-5210293

3、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递铺街道纪工委 联系电话:0572-5025649

地址:浙江安吉县


附件信息:

  • AJJXZX2023-088(报名表).doc

    27.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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