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GZHY2024-GZ-G001]赣州市市本级2024年招聘活动服务合同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协议 甲方(采购单位):赣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乙方(服务单位):赣州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24 年 11 月 14 日 签订地点: 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5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 赣州市市 本级 2024 年招聘活动服务项目 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签订本协议。详细价格、服务说明及其他有关协 议服务的特定信息由协议附件予以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 件、响应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第一条 协议内容 1.乙方春节期间组织不少于 400 家我市用人单位举办 2025 年“春 风行动 ”大型现场招聘活动及 8 场直播带岗活动,解决企业春季稳工留 工和群众就业问题。 2.乙方以 2025 届、2026 届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 重点对象,通过校园招聘会、校企双进双看等方式,促进有就业意愿的高 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留赣就业创业,服务我市“7510 ”行动重点企业招 用工。 3.乙方组团赴南昌、江苏南京、陕西西安、湖北武汉等地区高校或人 力资源市场开展市场招聘,拓宽我市重点企事业单位招聘渠道。 第二条 活动场次及要求 (一)2025 年“春风行动 ”就业招聘大会 乙方春节期间组织不少于 400 家我市用人单位在黄金广场举办为 期 2 天的大型线下招聘活动,组织入场求职人数不少于 2 万人,企业 收到简历不少于 1 万份。举办“春风行动 ”直播带岗活动 8 场次,每 场直播企业不少于 20 家,直播收集简历总数不少于 2000 份。 (二)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 1.乙方开展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 7 场次,其中在市属(驻市)高 校开展校园招聘会参加企业 100 家以上的 4 场、50 家以上的 2 场,在 指定广场或场馆举办参会企业 200 家以上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的 1 场。 2.乙方在每场校园招聘会前,组织不少于50 名毕业生入企参观,每 次参观用人单位不少于 2 家。 (三)赣州市重点企事业单位赴外招聘活动 乙方前往南昌、江苏南京、陕西西安、湖北武汉等地 4 个地区举 办赣州市重点企事业单位专场招聘活动,每个地区不少于 2 场,每场 组织单位 20 家,负责好用餐、住宿、宣讲、宣传、包车及有意向求 职者来虔应聘交通费,每场招聘活动组织入场求职者不少于 500 人,达成初步就业意向不少于100 人。 第三条 协议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项目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捌万玖仟元,即 RMB 1389000.00 元。该协议总价是完成服务内容所有含税费用,适用增 值税税率为 6% 。甲乙双方根据乙方实际履行协议情况,以实际验收结 果据实进行结算,但实际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本协议总价。如乙方未能按 本协议要求完成相关服务项目,则甲方有权在协议总价款中将该服务项 目费用按扣款标准直接扣除;如甲方已超额向乙方支付协议价款的,乙 方应在双方结算完成后三日将甲方超额支付部分予以返还。 2、付款方式 本协议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先支付协议总价 的60%;剩余40%的协议总价根据不同主题招聘活动完成时间进行分批次 支付,主题招聘活动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后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该主题 招聘活动40%的费用,不计利息。 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按要求给甲方开具合法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名称:赣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地址、电话: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55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 1510221509000000197 上述开票信息如有变更,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名称: 赣州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号:2886000103080001063 税号:913607007788365624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55号 第四条 知识产权 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保证 甲方及其用户在使用服务或服务的任何部分不受任何关于侵犯商标权、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及所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其它合法权益 的指控;乙方须自行承担因本项目发生的一切侵权、意外及第三方引起 的损害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 失及费用。 第五条 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第六条 服务期限 乙方应在2025年11月5日前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第七条 服务质量 1、甲、乙双方应将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确认的服务名称、服务需求、商务需求、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数量和服务日期等内容作为本条款的 基础共同遵照执行。 2、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员工在 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除按照本合 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以外,不承担其他义务和责任。乙方人员在 为甲方服务期间产生的一切劳动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与甲方 无关,且乙方处理此等纠纷过程,不得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第八条 验收 1、乙方验收前应对服务内容全面检查,应整理列出服 务清单(服务 清单的内容应与响应文件中 一致)交甲方,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 2、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清单依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上的要求 进行验收。涉及乙方向第三方采购商品类实物的,应按国家有关质量标 准进行现场验收,达到要求的给予 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后果 由乙方负责。 3、甲方应组织专业人士在现场验收,验收产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 限于聘请专业人士花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时乙方应当在场。甲方 根据其验收情况作出验收结果报告,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如经甲方书面 通知乙方到场乙方仍不到场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的验收结果报告。 4、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 人的要求采取更换或维修等措施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 一切费用 和损失。 第九条 售后服务 乙方应按采购文件及成交结果规定的服务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 供服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没 有按照协议规定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随意变更时长、时 段、位置和内容,或是不能按甲方合理要求对服务方案进行调整的,每 违约 1 次,应按协议额的1%支付违约金,且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完 成整改。累计违约达 3 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给甲方造成损 失的,乙方应当予以全额赔偿。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违反协议约定,未完成 规定管理目 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成,逾期未完成的, 每延期一日,乙方应以协议总金额的 1% 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除支付违约金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全部赔偿。 3、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案件受理费、 保全费、保函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拍卖费、交通差旅费、调 查取证的费用等。 4、其它未尽事宜,以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为准,或者由甲乙双方友 好协商解决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否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议定。 第十一条 争议及仲裁 1、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 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提请赣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 行仲裁。该仲裁一裁终审,具有终局性。 2、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 执行。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正本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 执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时 生效。 2、本协议包括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均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2024 年 11 月 14 日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2024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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