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本溪市公安局平安城市1500点视频监控改造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474.8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500-01510
预算金额474.8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序号 | 建设内容 | 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一 | 前端设备 | | | |
1 | 摄像头 | 400万结构化筒型网络摄像机,1/1.8英寸400万像素CMOS传感器,最高视频分辨率/帧率不低于2560×1440、50帧/秒,支持摄像机对当前运行算法进行升级,且升级过程中视音频功能不中断,。防护等级:IP67。OSD标注符合国标标准,接入标准:ONVIF;GB/T28181 | 台 | 440 |
二 | 中心端设备 | | | |
2 | 云存储 | 满足云存储软硬件能够实现1000个4M码流监控点接入及每天24小时共计存储32天的总体要求。 1可以坏1组阵列不丢数据,另外,坏了一些组系统能继续运行,只是保存时间短了。 2.双控及以上或其他模式(不能是单控的) 3.阵列采用的企业级硬盘16t及以上。 4. .云平台可以扩充。 5. .云平台总容量不小于5700T和有效可用容量不少于3708T。 需包含设备所需万兆多模双纤光模块,以及原有网络所需的交换机卡 | 套 | 1 |
3 | 空调 | 送风量14800m³/h 制冷量54.5KW 显冷量51.2KW 制冷输入功率≤16KW 显热比0.94 能效比3.43 噪音≤70dB(A) 压缩机形式:全封闭涡旋 数量1 总输入功率11.48KW 风机形式:EC无蜗壳 数量1 总输入功率3.18KW 电再加热器:1级 加热量9KW 电极加湿量:8kg/h 功率6KW 空气过滤器过滤级别 C4 温度控制精度±1℃ 相对湿度控制精度±5% 室外风机风量15000m³/h | 台 | 3 |
4 | 9306板卡 | 48口10GE/GE自适应板卡。 配套S9306 SRUA主控交换板时,最大支持跨板转发速率不超过48Gbps。 并提供满足设备数据传输的相应数量模块。 | 套 | 1 |
三 | 链路费用 | | | |
5 | 专线服务费 | 1673个点位链路费、集成服务费,3年的服务费用。派出所专用线路42条,交警支队及监管支队专线线路2条,两县公安局专线线路2条,共计1719条。 | 项 | 1 |
四 | 集成费用 | | | |
6 | 摄像机安装调试 | 440路摄像机及中心端设备软件安装、调试。 | 项 | 1 |
五 | 维护费用 | | | |
7 | 平安城市原1500点及新建400点外部设备维护 | 包含明山区、平山区、溪湖区、南芬区、高新区、桥北区共35个辖区。维护内容包含摄像头、电源适配器、交换机、电源线、网线、监控杆及室外设备箱 | 项 | 1 |
8 | 市局指挥中心大屏幕维护 | 市局指挥中心大屏幕维护内容包含:大屏慕配件(UHP超高压汞灯、色轮、主板、电源板、交换机等)、视频编码设备、配套空调 | 项 | 1 |
9 | 机房维护管理 | 平安城市核心机房维护内容包含:所有系统服务器、存储服务器监测与维护、消防系统监测与维护、电力供应系统(含 UPS供电系统、稳压器、临时供电系统)监测与维护、空调及环境监测与维护、前端设备及网络故障监测、指挥调度前端设备维护 | 项 | 1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1年,要求完成440路网络摄像机及配套软件、硬件设备的采购部署,验收时间不晚于2023年10月31日,验收合格后试运行1个月,投入使用后开始计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6日 09时26分至2023年07月0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7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等形式单独密封 递交至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请供应商下载文件时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市公安局本级
地 址: 平山区市府路9号
联系方式: 024-42833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联系方式: 024-47264270
邮箱地址: 781642443@zfcg.com
开户行: 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鸿雁支行
账户名称: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500105759501880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 024-47264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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