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枣阳市新华大桥拆除重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xycscg2023-002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鑫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邱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3
公告正文
枣阳市新华大桥拆除重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鑫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XYCSCG2023-0025
2、项目名称:枣阳市新华大桥拆除重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按费率进行报价,最高不能超过100%
5、采购需求:开展局部河道地形、水文资料、涉河建筑物基本概况的收集,洪水分析、河床稳定影响分析、防洪论证等方面的分析,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汇报、会务及协助报批工作等。
6、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近三年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截图(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期间)。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鑫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方式:现场发售。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资格要求”所需的所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湖北鑫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3日14:30时(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15: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鑫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1、地点:湖北鑫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2、时间:2023年10月23日15:00时(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阳市公路事务发展中心
地 址:枣阳市新华北路1号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38717108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鑫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枣阳市南阳路25号(原市畜牧兽医局)4幢104室
联系方式:0722-3322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工、费工
电 话:17786772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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