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通州区石港镇2023年农村河道疏浚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g20230207
预算金额14万元
招标公司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于先生1386280533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全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缪工1386294312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通州区石港镇2023年农村河道疏浚工程
通州区石港镇2023年农村河道疏浚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SG20230207
通州区石港镇2023年农村河道疏浚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工程名称:通州区石港镇2023年农村河道疏浚工程
2、工程概况:
(1)投资额:约人民币14.00万元。
(2)工程地点:通州区石港镇。
(3)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4)质量要求:合格。
(5)工期:80日历天。
3、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资质及等级要求 |
1 |
通州区石港镇2023年农村河道疏浚工程 |
¥140000.00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资质) |
4、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6、本公告发布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2月23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全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地 址: |
通州区石港镇渔湾中路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611号金贸国际 |
联系人: |
于先生 |
联系人: |
缪工 |
电 话: |
13862805339 |
电 话: |
13862943128 |
附件:
2.13招标文件—通州区石港镇2023年农村河道疏浚工程.doc
2.13招标文件—通州区石港镇2023年农村河道疏浚工程.doc
图纸.rar
图纸.rar
通州区石港镇2023年农村河道疏浚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SG20230207)
招标单位: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江苏全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2月13日
招标文件备案表
编制人(签字):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日 期:2023年02月13日 |
项目负责人(签字): |
招标人(盖章): 分管领导(签字): |
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签字): (备案): |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 内 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1 | 工程名称 | 通州区石港镇2023年农村河道疏浚工程 |
2 | 建设地点 | 通州区石港镇 |
3 | 建设规模 | 项目投资约14.00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4 | 承包方式 | 施工总承包 |
5 | 质量标准 | 合格 |
6 | 工期要求 | 80日历天 |
7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8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和澄清答疑所含内容 |
9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0 | 招标控制价 | 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00)。 |
11 | 工程报价方式 | 固定单价。 |
12 | 投标有效期 | 45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3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
14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及方式 | 答疑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8日17时30分之前答疑澄清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9日24时00分之前 |
15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投标人前来投标表明对施工现场无异议,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工。 |
16 | 投标文件递交 | 收件人: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 |
16 | 投标文件递交 |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3日14时00分 |
16 | 投标文件递交 | 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石港镇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
17 | 开 标 |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3日14时00分 |
17 | 开 标 | 开标地点:南通市通州区石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石港镇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
18 | 履约保证金 |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10%,合同签订前,乙方应按规定缴纳履约担保,担保形式为银行转账或者保函。履约担保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退还(无息)。 |
19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 |
19 | 联系方式 | 地址:通州区石港镇 |
19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于先生 |
19 |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13862805339 |
19 | 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江苏全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9 | 联系方式 |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611号金贸国际 |
19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缪工 |
19 |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13862943128 |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一项至第七项。
1.2招标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
1.3按照《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4投标人须认真勘察现场。若因投标人未进行实地勘察导致未能中标或中标后不能顺利完成该项目,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符合黑名单管理办法的,列入黑名单并上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南通市级有关部门及南通市通州区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或列入不良行为和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参加投标必须同时具有:
①独立的法人资格;
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3投标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①投标企业与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②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且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2.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2本项目不收取工本费、报名费,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3.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1500元在中标结果公布后由中标单位支付,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施工合同
4.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通过网上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招标答疑、澄清要求的的提交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2023年02月18日17:30时前向业主提交疑问。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
5.2招标答疑、澄清要求的回复以及招标补充通知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招标答疑、澄清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招标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都将予以澄清、修改或补充。回复或补充的内容提交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招标人于2023年02月19日24:00时前网上发布。该澄清、修改或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布的为准。
5.3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
6.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三)投标文件
7.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责任自负。同时应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后审证明文件、商务标两部分组成,其中资格后审资料包括以下8.1条;商务标包括以下8.2条。
8.1.资格后审证明文件
8.1.1.资格后审申请书(格式详见第三章)
8.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1.3.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8.1.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1.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8.1.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8.1.7.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复印件;
8.1.8.投标企业与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8.1.9.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
8.1.10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上述所需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8.2商务标文件:
8.2.1投标函;
8.2.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8.2.3计划投入的主要设备表、主要人员表及其岗位证书、岗位职责、身份证复印件、手机号码等材料。
9.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10.投标文件正本有关原件内容须打印,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1.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手工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均不认定。
12.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13.投标保证金
13.1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13.2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经石港镇纪委(监察室)、评标委员会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核实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石港镇招投标黑名单,禁止参加石港镇政府相关工程及采购招投标活动。
(1)放弃中标项目的;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4)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4.踏勘现场
14.1投标人可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
1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4.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4.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四)投标报价
15.本工程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00)。投标人须认真勘察现场,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劳务费、运输费、二(多)次搬运费、利润、管理费、保险、检验试验费、规费、税金及所需的全部费用等。
16.投标报价方式
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16.1种方式
16.1固定单价。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变化和国家政策性风险系数和完成整个工程及相关配套、零星项目等,结算时不作调整,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的除外。
16.2工程变更
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
a.对于任一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因工程量偏差和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调整原则为:为了防治不平衡报价,工程量偏差在正负15%内按投标单价执行。工程量增加超过15%时(>15%),投标单价大于标底价*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标底价*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投标单价小于标底价*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减少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投标价执行。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15%)时,投标单价大于标底价*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减少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投标价执行,投标单价小于标底价*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减少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标底价*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调整;如果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调整的,应经发(承)包方和监理工程师签认。
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按下列公式计算: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标底审核价)×100%。
d.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17、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按照招标清单,由投标人结合自己实际情况自行考虑人工、材料费等费用后报价,中标后承包人不得在增补或减少相同或类似项目时,以报价中可能存在的不合理或错误作为借口而要求索赔。若发现投标人有明显的不平衡报价,招标人可自行按有利招标人利益的价格进行调整,无须投标人确认。
18.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19、其他未尽事宜在书面答疑中明确。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0、投标单位应准备叁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0.1、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标分别装订并分别密封,在封袋上应标明“资格审查文件”或“商务标”,同时在封袋上还要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章或签名。
20.2、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章或签名。
20.3.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1.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六)开标、评标、定标
23.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评标的具体做法参见第二章。
24.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不论何原因,均视为自动弃权,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签字确认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24.1开标以后,直到签订合同协议书为止,凡有关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和评比工作,都应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有关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泄露;
24.2投标人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会导致取消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定;
24.3从开标至服务期满后3年时间内,业主或招标人均不得将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向任何第三方泄露,除非征得原投标人的书面同意。
25.评标委员会
资格后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6.资格及投标文件审查
26.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已经载明的资格后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审查投标人资格。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退回其投标文件,不进入后序评审;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达不到法定数量的,招标人须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6.2在开标会议上当众宣布资格后审结果。
26.3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资格后审通过或其他公平方式确定)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7.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1)“投标人须知”第1.5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6)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
(9)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
(10)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1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12)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13)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14)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等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15)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6)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17)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18)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19)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21)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2)工程量清单计算错误而不被评标委员会认可,导致废标的;
(23)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中出现商务标报价文件内容而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可,导致废标的。
28.资格后审、评标、定标工作在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的监督下由招标人组织进行。
29.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30.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一)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或费率)与小写金额(或费率)不一致,以大写金额(或费率)为准;(二)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1.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授予合同
3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不得将中标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
33、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须缴纳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自行到镇财政所进行缴纳,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34、若中标人不能按须知第33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5、工程款的支付:工程竣工镇级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满一年区级验收合格且经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70%,余款待验收合格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36、如中标单位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列石港镇招投标黑名单,禁止参加石港镇政府相关工程及采购招投标活动。
37、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至石港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案。
第二章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资格后审通过且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方可参加商务标评审。
二、评标程序
资格条件评审→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三、审查标准
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后审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证明文件,并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评审。只有资格条件评审通过的投标人方可参加下阶段评审。
资格评审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
1 | 资格后审申请书 | 申请人签字及加盖公章。 | 检查有效性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1.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原件; | 检查有效性 |
3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1.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原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 | 检查有效性 |
4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 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5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6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7 | 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安全合格B证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资质证书、安全合格B证 |
8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委托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①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投标委托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②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委托人缴纳的近期(2022年10月-2022年12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 | ①有效劳动合同书;②2022年10月-2022年12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
9 | 企业信用 |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提供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
备注:①若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提供资格后审材料虚假,则资格后审不通过,同时投标保证金一律没收,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②上述(3)~(9)项须提供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③上述(1)~(9)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 ,则资格后审不通过④如法人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发生变化,请提供相关证明;证书如遇年检,请提供相关证明。否则,资格后审不通过。 |
四、商务标评审
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2、此处提供两种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及K值、Q1值、K1值,在商务标文件开启前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3、评标办法如下(现场抽取):
方法一: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基准价
①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②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剔除投标报价中最高和最低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基准价
①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②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取值为98%。Q1、K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4、有效报价高于等于招标控制价作为废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基准值相比,每高出1%扣0.9分,每低出1%扣0.6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
5、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经评审得分相同的中标候选人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6、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以调整。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审查文件(单独装订密封)
1、统一用A4纸
2、按以下顺序依次装订成册:
(1)封面;
(2)资格审查申请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如有);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复印件;
(9)投标企业与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10)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
(11)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的材料
上述所需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递交。
封面格式
工程
资格审查文件
招标人名称: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一、资格后审申请书
致:(招标人)
我单位自愿申请参加工程的资格后审。按照资格后审文件的要求,我单位已编制了资格后审证明文件,现向贵单位提交申请文件供审查审。
另:本人以(申请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本单位此次参加资格后审所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意接受招标人做出的取消申请投标资格的决定,同时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其他处罚决定。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
授权代理人(如果有)(签字):
申请人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人手机:
电话:传真: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法人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三、授权委托书
致:(招标人)
本授权书宣告:(申请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地代表我单位,授权(本单位或其下属单位全称)的(职务)(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工程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资格后审证明文件和申请文件、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履行合同、办理有关公证事宜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
授权代理人(签字):身份号码: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如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时,须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二、商务标文件(单独装订密封)
1、统一用A4纸
2、按以下顺序依次装订成册:
(1)投标函;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3)计划投入的主要设备表、主要人员表及其岗位证书、岗位职责、身份证复印件、手机号码等材料。
(封面)工程
投标文件
(商务标)
招标人名称: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投标函
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
(一)根据已收到的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元(大写、取整),¥元(小写、取整)的总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任务。
(二)我单位保证根据贵单位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工,并在日历天内确保工程竣工。
(三)我单位保证按本工程质量达到要求,精心组织施工。
(四)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中标价的10%的银行转账或保函作为履约担保。
(五)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六)我单位充分理解该工程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确认本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影响我单位正常编制投标文件并参与投标。
(七)我单位在投标活动中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招标人做出的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决定,同时愿意接受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按规定进行的处置。
(八)在使用农民工方面,我单位保证做到: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对因拖欠或克扣农民工资所造成的上访及其他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负全责,并愿意接受招标人的合法处置。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印鉴):
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号码:
通州区石港镇2023年农村河道疏浚工程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全费用综合单价 | 合价 | 备注 |
1 | 群安横河 | ||||||
1.1 | 其他机械疏浚 | 1、河道等级:四级2、坡比:1:2.53、施工方式:水力冲挖土方4、送土距离:600m | m3 | 1764 | |||
1.2 | 沉淀区围堰 | 1、机械挖、堆沉淀池,土方自行考虑2、尺寸按淤泥量自行考虑,满足后期淤泥堆放即可 | 座 | 1 | |||
1.3 | 围堰 | 1、筑土围堰2、含筑坝、拆坝及运土3、就近取土 | 处 | 2 | |||
1.4 | 河道清杂(含水面及河坡) | 1、河道水面水生植物清杂2、河道两侧河坡清杂3、垃圾按业主要求清运至指定地点 | m | 410 | |||
2 | 芦栾南界河 | ||||||
2.1 | 其他机械疏浚 | 1、河道等级:四级2、坡比:1:2.53、施工方式:水力冲挖土方4、送土距离:300m | m3 | 2357 | |||
2.2 | 沉淀区围堰 | 1、机械挖、堆沉淀池,土方自行考虑2、尺寸按淤泥量自行考虑,满足后期淤泥堆放即可 | 座 | 1 | |||
2.3 | 围堰 | 1、筑土围堰2、含筑坝、拆坝及运土3、就近取土 | 处 | 2 | |||
2.4 | 河道清杂(含水面及河坡) | 1、河道水面水生植物清杂2、河道两侧河坡清杂3、垃圾按业主要求清运至指定地点 | m | 407 | |||
3 | 22组泯沟 | ||||||
3.1 | 其他机械疏浚 | 1、河道等级:四级2、坡比:1:23、施工方式:水力冲挖土方4、送土距离:300m | m3 | 1121 | |||
3.2 | 沉淀区围堰 | 1、机械挖、堆沉淀池,土方自行考虑2、尺寸按淤泥量自行考虑,满足后期淤泥堆放即可 | 座 | 1 | |||
3.3 | 围堰 | 1、筑土围堰2、含筑坝、拆坝及运土3、就近取土 | 处 | 1 | |||
3.4 | 河道清杂(含水面及河坡) | 1、河道水面水生植物清杂2、河道两侧河坡清杂3、垃圾按业主要求清运至指定地点 | m | 280 | |||
4 | 老遥望港(西段) | ||||||
4.1 | 其他机械疏浚 | 1、河道等级:四级2、坡比:1:1.5~1:2.53、施工方式:水力冲挖土方4、送土距离:300m | m3 | 3306 | |||
4.2 | 沉淀区围堰 | 1、机械挖、堆沉淀池,土方自行考虑2、尺寸按淤泥量自行考虑,满足后期淤泥堆放即可 | 座 | 1 | |||
4.3 | 围堰 | 1、筑土围堰2、含筑坝、拆坝及运土3、就近取土 | 处 | 1 | |||
4.4 | 河道清杂(含水面及河坡) | 1、河道水面水生植物清杂2、河道两侧河坡清杂3、垃圾按业主要求清运至指定地点 | m | 225 | |||
5 | 老遥望港(东段) | ||||||
5.1 | 其他机械疏浚 | 1、河道等级:四级2、坡比:1:1.5~1:2.53、施工方式:水力冲挖土方4、送土距离:600m | m3 | 2021 | |||
5.2 | 沉淀区围堰 | 1、机械挖、堆沉淀池,土方自行考虑2、尺寸按淤泥量自行考虑,满足后期淤泥堆放即可 | 座 | 1 | |||
5.3 | 围堰 | 1、筑土围堰2、含筑坝、拆坝及运土3、就近取土 | 处 | 1 | |||
5.4 | 河道清杂(含水面及河坡) | 1、河道水面水生植物清杂2、河道两侧河坡清杂3、垃圾按业主要求清运至指定地点 | m | 297 | |||
合计: 元 | |||||||
说明:
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综合单价为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利润、管理费、税金、规费、风险费、运费以及完成相应工作内容的措施项目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安全(含保险费)及防护费用、施工现场清理及垃圾清运费用等等的全费用单价。本项目安全负责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与招标人无关。上述工程量为本项目报价依据,工程结束后,成交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结算。
2、以上工程量×综合单价应等于合价,合价之和应等于投标总价。最终结算按实际实施工程量结算。
3、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4.00万元。各投标单位书面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总价低于(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备注:当投标报价总价与各单价报价计算后的合计价不一致时作废标处理。
4、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每一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
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 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 率(KW) | 生产能力(MH)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主要人员表
机构 | 项目工程师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工程 |
总部 | |||||
总部 | |||||
总部 | |||||
总部 | |||||
总部 | |||||
总部 | |||||
总部 | |||||
现场 | |||||
现场 | |||||
现场 | |||||
现场 | |||||
现场 | |||||
现场 | |||||
现场 | |||||
现场 | |||||
现场 | |||||
现场 |
第四章合同条款
施工合同
(本合同为参考合同,发包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实质性条款及招标文件精神的基础上作适当修改。)项目编号:SG20230207
发包方: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拟建设的通州区石港镇2023年农村河道疏浚工程,经公开招标,由乙方中标,双方经共同协商,特订立本施工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承包项目:通州区石港镇2023年农村河道疏浚工程
2、合同工程质量标准:合格。(详见相关《招标文件》)
3、合同工期: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签约合同计价方式:固定单价合同
合同总价:
6、工程款的支付:工程竣工镇级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满一年区级验收合格且经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70%,余款待验收合格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二、共同受约束的文件及顺序
1、施工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
5、技术规范。
三、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自行勘探施工场地,按甲方要求及时进入场地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有权对工程的质量、工期以及安全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3、乙方信守合同工程质量标准、施工工期以及安全的承诺,服从镇现场人员指导,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服务责任,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4、乙方如需对施工设计进行变更,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并在有关文件规定许可范围内才能进行。
5、隐蔽工程出现变更,承包人未向甲方报告自行隐蔽,检查时返工所发生的费用(如检查费用、返工费用、材料费用等)全部由乙方负担,乙方还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6、合同签订前,乙方应按规定缴纳履约担保,担保的形式为银行转账或保函。履约担保待工程验收合格后28天内退还(无息)。
7、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做人身安全保险,保险费由乙方负担。施工中,乙方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按规定认真设置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实现完工无安全生产事故,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8、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将从工期保证金中以每天5%的比例进行扣除,扣完为止。若履约保证金已经扣完,乙方还未完成工程,甲方将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关系。
四、工程质量
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要求,发包人有权没收全部的履约保证金,施工单位须无偿返工直至达到合格。
2、根据工程规模和质检部门要求确定,本工程约定验收部位至少且必须包括基础、主体、竣工预验收、竣工验收、综合竣工验收。如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验收合格,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罚款(1000元/次)。并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及返工修复并承担费用,直至验收合格为止。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发包人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承包人应在验收前向监理提交工程验收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擅自将隐蔽工程隐蔽的,发包人要求验收的,承包人应当配合,返工所发生的费用(如检查费、返工费、材料费等)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还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4、技术处理(含地基处理、暗河清理、回填等)必须满足施工要求,处理方法在施工前必须获得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
5、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施工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抗震构造措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期和进度
1、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5天内;
承包人每周五下午5:00前提供下周计划和本周完成情况统计表(一式三份)交监理机构。
施工月进度计划:第一次在开工前7日,以后在上月25日前提供;在每月25日前,将本月进度统计报表及纠偏措施与下月施工进度计划同时提供。
2、开工
2.1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3、工期延误
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停水、停电超过24小时的;②发生合同约定任一可顺延工期的情况时,承包人必须办理延期手续,得到监理机构签认,并报发包人书面批准后方可顺延;承包人未按通用条款时间要求提出报告的,视为该顺延的情形没有发生,不予顺延。
3.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因承包人原因延误总工期每延迟一天罚款1000元,超过15天(含15天)工期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并处以工程结算价为基数每天千分之五罚款。
因承包人原因未及时开工,按照约定的开工日期,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
未经发包人书面批准,承包人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10天仍未开工或连续停工5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对已完成的工程量不支付工程款。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无上限。
六、违约
1、发包人违约
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3)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4)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5)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6)其他:/。
2、承包人违约
2.1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违约责任: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未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施工且在工程师通知要求的期限内整改赶不上进度计划的,或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暂停施工7天以上不能复工的,或经工程师通知复工而承包人拒绝复工达7天以上的,或承包人擅自停工5天以上的,以及本合同约定承包人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其他情形,发包人均有权认为承包人的行为已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而解除合同,有权没收全部的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量价款不予结算和支付,且发包人有权另行落实施工单位继续施工,而无需对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固定,承包人自行撤场。
(2)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管理和工程结算审核、工程交付使用中的扣罚款应由双方当场及时履行,承包人不履行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停止施工或在履约保证金中或在支付工程款时按扣罚额的双倍扣除。
(3)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违约责任:本工程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如发现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人承包资格、解除合同且要求承包人清场,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支付或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与工程设备的违约责任:本工程严禁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一经发现,限期退场,不按要求退场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予顺延;如购进的材料设备与提供的样品不一致时,由承包人无条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5)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违约责任:未能一次性验收认定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标准的,由承包人无偿返工直至达到质量标准为止,因此影响工期的同时承担工期违约责任。施工期间每发生一起严重质量事故,视情况由承包人承担1-3万元的违约金,每发生一起重大质量事故,承包人除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罚外,还应向发包人承5万元的违约金。同时,承包人应无条件返工至合格并采取措施清除不良影响。
(6)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两次通知未到场处置或维修,由发包人另行派人维修,按发生维修费用的三倍从尾款中扣除。
2.2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按时按规定自行组织发放农民工工资,承包人未按上述要求发放,造成农民工上访事件,发包人有权在应付工程款中先行垫付,因此造成发包人的利息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承包人无应付工程款的,如发包人先行垫付的,承包人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承担发包人的利息损失和其它所有损失。
(2)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义务,由此而造成发包人的其它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为实现合同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用,执行费,公告费用等),均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要做到减少噪音及环境污染,文明施工达标,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地在市、区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工地的,按每有一起罚款1000元。
(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有以下情形,发包人可对承包人直接处以200~2000元的罚款:A:施工期间工程资料不能及时到位的;B:隐蔽部位不经验收通过就进行下一道工序的;C:不论以何种形式被发现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D:不按施工图及设计规范的要求,擅自施工的;E:安全文明生产措施不到位。
(5)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施工原因,而造成煤气、自来水管道、雨污分流管等受到破坏的,除承包人须按规定修复或承担相应修复费用外,发包人可对承包人处以1000元/次处罚,并承担一切责任。
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1)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任何一方依约依法解除合同后,承包人均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7日内清场完毕,承包人不及时清场的,按每天1000计算违约金,在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已完工程量价款中直接扣除。因承包人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解除,承包人已完工程量根据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已签认的《已完工程量报表》确定并按其70%计价结算,承包人放弃任何损失赔偿。其它条款对合同解除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特别约定。
(2)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不计费用。
七、其他事宜
1、乙方在工程竣工后2个月内提供三份工程竣工资料送项目组和镇审计部门。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3、发包方的招标文件和承包方的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
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和镇财政所各执壹份,贰份报相关部门,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备注:履约保证金交付情况经办人:(签字)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盖章)
合同订立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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