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清010-59893112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项目名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财务处采购预算一体化系统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建设财务管理系统升级功能、财银校互联系统升级功能、财政机器人RPA模块、现有工资学费模块对接学校数据中心接口。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当前,随着经济业务量的迅速增加,学校财务管理的工作量逐年加大、业务复杂程度不断提高;另一方面广大师生急需满足的现代化、不见面、智能无纸化的办公要求,需要认真对待和满足。高校财务办公服务具有独立性强、资金体量大、用户规模大等特点,信息化的落后必将限制财务管理的发展,亟待寻求改进与突破。为提升高校财务管理质量、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缓解人力资源的紧缺,财务管理者需要在规范管理模式、优化工作流程之外,对信息化建设也应不断加大投入。
2020年2月,财政部印发《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对“预算管理一体化”进行定义:以统一预算管理规则为核心,以信息系统为主要载体,将统一的管理规则嵌入信息系统,提高项目储备、预算编审、预算调整和调剂、资金支付、会计核算、决算和报告等工作的标准化、自动化水平,实现对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保证各级预算管理规范高效。
2021 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各地“用信息化手段支撑中央和地方预算管理,规范各级预算管理工作流程,统一数据标准,推动数据共享。以省级财政为主体加快建设覆盖本地区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并与中央财政对接,动态反映各级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按照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与信息系统建设紧密结合的原则,将按一个整体进行整合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和财务报告等各个业务环节规范。
目前,全国各地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工作已全面启动,从顶层设计至实施方式,《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实施方案》明确编制全国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以文件形式全面系统规定了中央、地方各级预算管理共同遵循贯穿预算管理全流程的业务要素、业务流程和控制规则;学校领导明确要求落实财政要求,建设全面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规范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约束。兼顾学校更复杂、更精细的业务管理要求,比较切实可行的办法就是将财务系统与财政一体化系统进行对接打通,通过专属数据通道,实现财政一体化系统的“单位核算模块”与财务管理系统进行基础信息、业务单据和凭证等数据的对接,按照T+1时间要求,自动将已记账的会计核算信息发送至财政一体化系统中,从而实现两个方面的优势:
1、对于财政,实现了以统一预算管理规则为核心,深入预算单位对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保证各级预算管理规范统一、标准科学、约束有力、执行高效。
2、对于学校来讲,实现了业务与财政业务互联互通,将业务、财务、管理有机融合,解决业务办理二次录入问题,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另外,以往财务管理系统与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相对独立,存在二次录入的低效环节,亟需将两个系统进行系统对接以便单位和财政部门都能随时处理支付款项的申报、审核及财政核批、支付等,提高工作效率。财务管理系统需要根据一体化系统提供的接口标准,实现财务管理系统和一体化系统的预算执行、单位会计核算模块的无缝衔接,从而达到简化财务工作步骤、减轻财务工作负担,实现提高支付环节效率与安全性的目标。
对接成功后,可以实现财政指标划查询,提交支付申请以及单位核算数据上报等功能。系统实现了财政与教委跨部门、跨系统的数据交互,有助于财政部门第一时间对相关收支进行监控,有利于教育主管部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也有助于预算单位加强内部财务管理,提升核算信息质量,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做了有益的探索。
学校财务信息管理系统(BS系统、CS系统等)自1999年经招标由天津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开发以来使用至今,运行一直十分稳定。现因财政部预算一体化系统的建设,需要将财务系统对接至预算一体化系统,解决两个系统数据不同步等问题,另外涉及财务系统下属各模块与数据中心对接。具体包含财务管理系统升级功能、财银校互联系统升级功能、财政机器人RPA模块、现有工资学费模块对接学校数据中心接口。
本次系统建设拟采购上述天财高校财务核算系统升级等模块,理由如下:
1、学校财务处使用的天财高校财务核算系统与其他27所985高校、51所教育部直属高校使用的一致,是全国唯一教育部、财政部联合推荐软件,包括财务基础核算软件、基础收费软件、财务信息平台等核心系统;
2、本次采购的财务软件是在现有软件基础上的扩展应用,与原先财务管理相关业务系统需进行无缝对接,所以天财软件具有无法替代的基础作用;
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1条第3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
综上,天津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项目采购的唯一供应商。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天津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5号1-B-2008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0月10日  至  2023年10月1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23年10月16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财政部门
联系人: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
联系电话:010-6855204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            
联系方式:陈清、丁玲、蒋旭、杨硕、谢杰、韩寿国、杨轶010-5989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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