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0001
预算金额184.4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易先生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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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与服务标准化试点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5:5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0001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与服务标准化试点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万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三色路199号1栋2单元10楼 1,844,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万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行业管理服务 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与服务标准化试点 拟采购1家具备标准化试点工作经验的社会服务机构(企业)推动实施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与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拟定项目实施方案,制定试点规范和标准导则,在中心城区“5+1”区域,即高新区芳草街道和新川片区、青羊区金沙街道、锦江区沙河街道、成华区跳蹬河街道、金牛区西华街道、武侯区簇锦街道7个街道;中心城区其他区域,即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龙泉驿区东安街道、温江区天府街道3个街道;郊区新城,即彭州市天彭街道、都江堰市银杏街道、蒲江县西来镇3个街道,共计13个街道开展试点工作,用1年左右时间推动贯标落实,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和分类工作实效,打造生活垃圾分类成都模式,强化示范引领,为全国提供垃圾分类成都方案。开展贯标评价,总结试点经验,在标准实施的基础上提炼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体系建设,为全省、全国提供样经验借鉴,完成试点项目迎检和国标委验收相关工作。 1.每个踏勘和调查区域由2名调研人员和1名咨询专家,约用10个工作日完成试点区域摸底调查及摸底情况整理记录,收集整理其他城市及上级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准规范并汇编成册、印制不少于80份。 2.分区(市)县制定13个示范样板打造方案(含提升改造问题清单等)报经市城管委和各示范样板打造区同意,制定成都市标准化试点总体实施方案并经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与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同意印发。 3.制定住宅小区、非住宅楼宇、公共机构、公共场所、沿街商铺等5类不同类型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执行标准规范和导则,以及组织监督与宣传动员导则。 4.组织示范样板打造区(市)县及相关街道召开标准化试点工作组织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并培训讲解试点工作要求,开展联系沟通交流等。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组织自身团队工作人员、试点(市)区及街道、社区、物业、网格员等相关工作人员开展生活垃圾管理与服务标准化基本理论和标准化专业知识培训13次,操作培训和宣传动员等活动,确保全员了解、熟悉并掌握标准要求。借助“3+1”“微网实格”搭建生活垃圾分类即时宣传沟通渠道,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帮助市民开展垃圾分类,同时收集市民建议意见等。一是建立沟通平台,并收集市民意见,在13个试点区域分别安排一场针对市民的走访宣传活动,二是1年内开展2次社会满意度调查工作,累计收集问卷2000份以上。 5.确保执行落实的指导监督和进度把控。 6.总结5类区域试点总体情况评价关键指标,编制标准执行评价导则,建立评价考核体系。开展管理评审和定期评价5次,总结试点经验,形成执行进度及成效分析研究报告。 7.不定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并制作宣传视频等广泛宣传推广(经验总结不少于10条,发表相关论文不少于2篇,开展宣传视频和文字信息宣传推广不少于50次),优化完善标准、规范、导则等指导及评价文件,并推进相关标准规范、评价体系的发布及宣传推广工作。 8.组织专家队伍开展试点初验和模拟外审,根据模式外审发现问题并指导开展整改工作,帮助各区总结提炼分类工作推进经验模式等。根据国标委试点验收要求,组织撰写总结报告及其他提请验收相关工作材料编写、点位准备、迎检路线安排、迎检工作协调等。按照国标委等上级验收部门的要求,准备样板点位,开展满意度测评,完成验收迎检材料等制作等着,并将相关资料整理记录归档。 三、成果要求 1.成果验收 采购人将根据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合同,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以及国标委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2.成果归属 最终成果归属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所有,供应商在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使用履约期间获知的任何数据,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泄露。 四、人员要求 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团队成员应包含项目负责人1名、咨询专家13名、调研人员26名,团队成员应具有实施本项目的经验和能力,年龄配置合理且利于项目高效执行。 五、其他要求 安全责任:供应商负责执行全部服务内容期间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服务期间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任何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供应商负责(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1.甲方将根据磋商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合同,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以及国标委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2.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集数据、补交资料、编制报告等,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844,9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春燕(采购人代表)熊英吉谢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基数,按照差额计算法再下浮28%计算。差额计算法为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费率为1.5%;在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的,费率为1.1%。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66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备案号:51010023210200014720[2024]00001,采购算品目为C23080000行业管理服务。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850,000.00元,供应商采购包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最高限价:1,846,200.00元。监督部门: 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青羊区金河路57号

联系方式:65218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16层3号

联系方式:028-86035971-20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先生

电话:028-86035971-2038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9日


相关附件:
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与服务标准化试点服务采购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万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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