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2025年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承检机构采购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3/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102-0002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姝怡024-2341646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4年、2025年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承检机构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102-0002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2025年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承检机构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第九包明细表新增分类批注,详见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25日 11时0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不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参加开标并递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的应以邮寄方式递交至以下邮寄地址: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接收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文件的起始至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1日17:00截止,并且以邮寄送达至上述地址实际时间为准。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文件的投标人不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参加开标的,可应邀采用在线观看相关活动的网络直播,投标人授权代表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根据本单位(个人)实际情况,进入CA平台自主选择CA认证机构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已经办理过省内CA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如该发证机构已接入政府采购网,可联系发证机构升级CA证书,无需重新办理。
3.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68号
联系方式: 024-23506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联系方式: 024-234164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姝怡、罗诗悦、于霞
电  话: 024-23416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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