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鼓楼区社区廉政展览用房采购公告
金额
289.3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xjt-2023-jy-004
预算金额289.34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晟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25-5223488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02
公告正文

鼓楼区社区廉政展览用房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12-19 14:11:32 来源:江苏省政采分散采购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晟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公司”)受中国共产党南京市鼓楼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鼓楼区社区廉政展览用房项目  (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鼓楼区社区廉政展览用房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秦淮区锋晖大厦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02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XJT-2023-JY-004

2、项目名称:鼓楼区社区廉政展览用房项目 

3、服务内容:利用鼓楼区社区廉政教育展览用房现有场地装修改造,包括展厅装修、公共区域及户外改造、暖通工程及消防工程施工等,改造面积约900平方米,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89.343698万元

6、最高限价:289.343698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被作为无效标处理)。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内。

8、采购需求: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年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申请人须确保投标代理及项目经理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3年9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3个月均已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提供缴费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资料邮件发送至邮箱2544278159@@qq.com (请注明公司名称,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所报名招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领取文件所需材料:①采购文件申请表(盖章);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付款截图,文本制作费: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3年010214点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南京市秦淮区锋晖大厦7楼会议室

4.3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贰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正本盖章扫描件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0214点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锋晖大厦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njgc.jfh.com/)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的。

7.2 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勘察现场。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与采购联系人沟通。

7.3 供应商诚信档案

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点击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并登录系统,在“信用记录”栏目中点击“信用记录打印”,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2)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拟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a.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新用户注册界面,自行设置账号、登录密码,如实填写注册页信息,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b.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下载打印;

c.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622。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事宜进行咨询。

3)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要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暨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在7个工作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第一、确定排序后核查资质审查资料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完成,审核结果如实报备至采购人。

第二、如排序第一名提供的文件存在问题,将按市财政局文件的处罚标准执行。

第三、如第一名存在问题不能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照排序确定第二名为中标候选人或者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南京市鼓楼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

联系方式:025-83235738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晟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锋晖大厦7楼

联系方式:025-522348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8061639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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