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50000120230803002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8/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50000120230803002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3-08-17 10:14
递交时间:2023-08-17 10:14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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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TYWFBJPSZDJ2019[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市新型数字交通物联网大数据服务平台2023年建设任务之 “采集系统工程建设及集成”静态RFID复合采集点(智能终端)(第三次) 二标段答疑、补遗通知(一) 答疑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二标段答疑部分内容如下: 提问1:为了更好的属地化服务,分公司在取得总公司授权的前提下,能否使用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财报等资料参与投标。 答:详见补遗通知(一)部分内容。 提问2:重庆本地企业或在重庆有分支机构的企业更具备属地化服务的优势。请问分公司性质能否取得总公司授权,使用总公司的资质、业绩、财报等资料参与本次项目投标? 答:详见补遗通知(一)部分内容。 补遗通知(一)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二标段补遗通知(一)部分内容如下: 1.为了吸引更多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且使本项目更具备充分的竞争性,现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业绩要求调整为: 3.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3.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停车场项目维护合同或停车场新建施工合同或采集点建设合同; 工程造价:单个合同或框架协议(施工部分)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类别、造价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2.分公司在取得总公司授权的前提下,按招标文件要求,可以使用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财报等资料参与本项目二标段的投标(如有)。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授权书(如有)且加盖总公司单位法人章。上述要求须提交的授权书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9月1日11:00(北京时间)。 注:本次补遗通知(一)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城投金卡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6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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